郑鸳儿与李玄于微末相识时,李玄还只是个任人欺辱的眼盲庶子。 她以通房的身份在李玄身边七年,将他眼疾治好后,她死遁了。 她找了个安静的村子、挑了个老实憨厚的庄稼汉子、嫁给他当村姑,还随了夫姓。 六年后,李玄以主子爷的身份出现在她面前,眸光闪烁,似笑非笑。 他攥着郑鸳儿手腕,步步紧逼:“我见过你。” 郑鸳儿慌忙抽手:“请主子自重,奴婢已经成家了。” 李玄轻笑一声:“那又怎样?” 李玄想要的东西,就没有得不到的。 他从小被人欺辱,立誓日后定要做人上人。 可当他真的承了爵、被万人簇拥、呼风唤雨时,他却忍不住想起她。 只有她,李玄留不住。 直到有一天,李玄捡到一个荷包,上面的针脚细细密密,分明是她的手笔。 李玄疯了一般地奔去,却发现她已经嫁人生子了。 不过没关系。 李玄想要的,就没有得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