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绩这个人,从其名就能看出来,只能说是上不了台面的小恶。高中时虽然成绩不佳,性格尚算老实,毕业工作后却结交了一些恶友。不但喜欢上染发、吸烟、夜游,连品行也恶劣起来。
不过,充其量就是偷点超市里的货品,砸坏几扇玻璃窗,像这样不会被认真追究的行为。说穿了,他不敢做“超出限度”的事。香烟可以,药物就不敢;嘴臭可以,打架就不敢;盗窃可以,杀人就不敢。他身边朋友们的情况也大体类似,不管口头怎么虚张声势,他们的胆量就只有这点。
因此,连蔡绩自己也无法解释十月那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他只觉得,当时夜晚的城市里弥漫着某种怪异的氛围。
月光朦胧,醉意微醺,他们游荡街头,仿佛狼群漫步野林,接着就自然而然想到:这是在寻找狩猎目标。谁也没有说出来,但众人都有无以名状的默契。
起初,也只是对着路过的女白领吹口哨,说些下流的言语,这类挑衅式的举动。因为对方表现得很警觉,他们不敢真的实施什么。
第二个瞄准对象是一对情侣。男方看起来斯文懦弱,所以很好欺负。不过毕竟有两个人,跑掉一个都会很麻烦。
——为什么让人跑掉会有麻烦呢?
这一点,他们自己都没想过。
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每一次,他们的言行举止都更加出格,但对象总是不合适,所以什么也没做。只是每发生一次,就莫名其妙的,自己会觉得越来越亢奋,血液与脑髓都在逐渐沸腾。
他们继续做梦似地游荡。深夜的街道上空旷如鬼域。突然间,街道尽头露出孤零零的少女身影,仓惶张望的模样如同离群的幼鹿。
啊,对了,对了,这个就很合适。
像被食饵吸引的鱼,他们不约而同地朝那里游过去,醉酒的醺然感充斥脑海。
抓住这个女孩,然后就实施吧。
虽然具体应该实施些什么,当时一点都没有想清楚。
但是再拖就受不了了,今夜一定要做。
结果,因为那个莫名其妙的女骑手,最后没有完成。所幸对方似乎没有打得太重,蔡绩在地上躺了大概几分钟,醒来后也不觉得身体疼痛。外伤同样找不到,连擦红药水都不需要。明明他被踢飞出去了五六米,结果却连淤青也没留下,这实在是侥幸至极。
自那一夜后,蔡绩再也没有参与过夜游。那些同伴也不再联系他,似乎大家都在逃避那一夜的记忆。
回想当时的事情,他只觉得毫无真实感。
那些的的确确是他自己选择做出的一举一动,但当时全然没有想及后果,只能说是鬼迷心窍了。他到底打算对那个女孩做什么呢?回想起来,他自己都说不清楚,只是下意识地打颤。
那绝不是对受害者的歉意,而是对自身命运的恐惧。
就这样,蔡绩战战兢兢地在家混了几天,什么也没有做,哪里都没有去。但父母寄来的生活费渐渐耗尽,他不得不去联络相熟的饭店老板打工挣钱。
在他平安无事地辛苦过了刷盘子为生的一个月后,惊恐的情绪才逐渐消弭。
直到那一天。
饭馆的下班时间,是晚上九点。后厨的门口离他住处不远不近,公交和步行都没有太大区别。因为害怕走夜路,他先前每晚都乘公交,直到情绪彻底平复,才开始觉得没必要浪费这个钱。
步行回家的最快路径,要穿过一片旧住宅区。蔡绩平日里从来不以为意,直到那一晚走过时,才发觉那一带真是冷清得令人发寒。他用目光逡巡过,没有找到一个明显的监控摄像头。
就算有人在这里把自己杀掉,恐怕也不会有任何证据留下吧。这想法令蔡绩不寒而栗。他加快步子,想要逃离这片区域。
就在这时,他听到自己右方传来滴滴答答的声音。
那是错觉般的细响,稍不留神就会与脚步声混淆了。但是从小开始,从第一次赌博而听出了骰子的点数开始,蔡绩就对自己的听力引以为傲。
如果不是这样,他当时一定会忽略过去,快步走开,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他向右转头。
眨眼。
第一眼,其实什么都没有没看见。两条街道,之间夹着一条小巷,里面漆黑如墨,路灯喑哑的光辉半点透不进去。
滴滴答答,像空调外机滴水的动静从深处传来。
那片浓不见底的黑暗,死死吸引住他的眼球,把他一步一步勾近。借着满月冰冷的光辉,他看见巷子里落满了什么东西。
是肉块。
没错,肉块,像从屠宰场新鲜拿来的。大多数都切得七零八落,乍眼认不出是哪个部位。但是,挂在窗台伤的手臂、掉在下水道旁的小腿,毫无疑问是人体的某些部分。
这样来历清楚的“肉”,他一眼就发现了八九块。大小内脏更是狼藉满地,像是一团滑稽的,粗制滥造的染色橡胶球,被水灌得半满,被红颜料浸没着。半颗男人的头搭在地上,完好的左眼盯着他,竟然还在咕噜乱转。
不可思议的是,他当时完全没有感受到恐惧或恶心。
冲入脑海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些“肉”是被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