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咱们去咸云山找得莫利!”
别看胖子身形如此,移动速度倒是不慢,我跟着他,在山林间穿梭,飘忽不过一息功夫就到山脚下。
远观时,这山接天入地已经壮观,到了跟前,一条蚯蚓打洞样的盘曲小道隐约在林木之间,看不到头。
半山处露出几座茅檐,偶尔一两声鸦叫,衬得空山更安静。
“怎么这半天,如此宁静,到不像是到了地方!”白皮大手扇子一样扇风,好似热的不行,“往日整天有噬魂兽追得这一片乌鸦着不了老巢,还真是奇怪!”
正说着话,山路上一只大猫,橘黄色,眼睛铜铃大,张牙舞爪朝我扑了过来。
“滚,”白皮伸手将大猫挡到一边,呵斥道:“看你这鬼样,肚子都吃的泛白,又跑哪儿胡吃海喝?”
橘猫瞄了我一眼,‘喵呜’叫了一声,挨着白皮亲昵的蹭着他的腿。
“家养的?”
“原来是个流浪猫,在医院门口碰到的,后来,认识了,就跟着我,赶都赶不走,也算是上辈子的因果!”
“是个灵兽!”
“哪儿有,就是只馋嘴的野猫!”白皮这话刚出口,大猫就挠了挠他的裤腿表示抗议,只能赶紧改口,“的确也聪明,要不然怎么着了我这么个主人!”
“和你长得有几分相像!”
“那可不,都说在一起了越来越像,你看,他这身体,”白皮把大猫提起来,捏着脖子上的肉皮,“和我一模一样!”
橘猫由着他摆弄,只是懒洋洋的把爪子搭在他的胳膊上。
记得得莫利也有一只,是只虎斑,很威风。
作为阎罗殿的偏殿,莽山这一带曾经是灵兽的乐园,如今,也就只有猫和乌鸦在此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