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鸦雀有双分辨死灵的眼睛。和猫不同,它们总喜欢聚集在鬼灵出没的地方,咋咋呼呼的叫唤一两声然后拍拍翅膀远走高飞,所以在冥界,总被嫌弃。
猫就不一样,这东西在阳间,白日里趾高气昂的不肯做奴隶;到了阴间则变得格外乖巧,悄**的行动,手脚轻灵,眼睛像夜明珠一样发着绿光,有些灵性的还能帮主子分辨潜伏的妖鬼,因此颇受欢迎。
鸣凤对这种生物一向敬而远之,所以只在楚雷的地界玩过几只,一个个毛皮滑溜,触感柔软。在寒冷漆黑的夜晚,的确有点温暖。
穿云爱不释手,想领一只,我便问他:“谁陪你喝酒?”
穿云答道:“你,或者云翳。”
又问:“谁陪你畅游大好河山?”
他回答:“你和黄裳。”
又问:“谁陪你听曲?”
他回答:“你,偶尔有楚雷。”
总结陈词:“所以,你要一只猫做什么?”
穿云羞愧的红了脸,然而仍坚持的说:“有一只了,以后就能陪我喝酒、听曲、四处闲逛还有睡觉!”
“那咱俩看歌舞的时候,猫拉屎了怎么办,掉毛了怎么办?”
“可以不带它,”穿云支支吾吾的争辩。
“它又不是楚雷,你说不带就不带,沾染上了因果,你身上有它的味道,走哪儿都跟着你。”
“那我可以把它寄存在别的地方!”
“你想想,看美人出浴的时候,这猫突然喵了一声,尴不尴尬?”居然为了一只猫和我刚。
“看美人的时候也不带它!”
“你知道美人哪天洗澡?”
“不知道!”
“随意,就是咱俩神出鬼没,至今仍保持风流本色的最重要因素,如果看个美人还要事先计划,那就是下流,你懂不懂?”
“不懂,有什么区别!”
穿云有的时候不带脑子挺可爱,可要是执拗起来就和楚雷一样,让人无语。
“现在你为了一只猫要和我闹意见?”威胁他。
“咱俩打一架为了好位置,不也经常吗?”
混蛋,那是切磋武艺,能是一码事?
就在我俩为一只猫争论不休的时候,楚雷说:“这好办,你去轮回殿办差的时候,让穿云和猫在这边玩就行,平日里,猫就寄存在莽山,专司一个小鬼看着就成。”
穿云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切切的眼神看着我。
如果一只猫就能离间我和穿云的哥们情,那我只能说做鬼不成功,做朋友更不成功。
原想着,这样费力争取回来,就能多喜欢这猫一阵子,谁知道不过一两年,他就变了心,喜欢上了别的。
那猫的样子我还记得,也是一只橘猫,头顶有一撮白,其余地方都是暖黄和黑色夹杂,也算可爱。
不知道穿云见了白皮这只,有没有想起曾经心心念念想要的那只。
一入莽山,更想念楚雷。
那猫也是他给取了名字,叫‘蛋黄’。
猫是察言观色的老手,知道我没多么喜欢,也就不往身边凑。
后来养的肥肥,捏着它的脖子,提起来,掂量掂量,摸摸后背和脑门,它也舒服的眯了眼睛,没有反抗。
“小李,小李,想什么呢?这么入神!”白皮的话打断了回忆。
“看到这猫,想起隔壁家的,也是只橘猫。”潦草的敷衍一句。
白皮摸着猫毛,说:“小家伙看着都差不多,性格可都差远了,就这只,一点不讨厌,我在就追着我,出门它也在这里等着我回来,自从有了它,这儿倒有点家的样子。”
他把橘猫放到地上,说了一句:“去趟咸云山,你自己玩去!”
那橘猫看他两眼,也就跑远,入了山林。
山风凉爽,心头涌起的阵阵潮湿吹得起了层雾。白皮在前面带路,一个转弯,他就不见。
快走两步,突然一步踩空,重力往下坠,浑身拔不出力道往上飘。
这一落就有三千丈,若是凡人早摔成肉泥,幸而如今不是。
脚底是炽热的水,泡澡准能把角质层蜕掉,头顶是高低不平溶蚀的坑洞,偶尔滴答几粒水珠。在这封闭的空间,敲打出凌乱的声音。
“鸣凤,这是到了哪里?”
“你生来便有鬼瞳,凝神细细看眼前的水,有何不同?”
地底本来幽暗,没有光火,掬起一把热水送到眼前,浑浊不堪里隐约有血丝,本就腥臭难闻,一见这光景,差点吐出来。
“里面有血!”
“看到了!”
“你能闻到什么味道?”
本来想一把火烧掉手上的味道,听到他问,就忍着恶心闻了闻,“硫磺、火碱还有,”不太确定,“孤魂野鬼的味道?”
“此处你且能抬头,尽量不要触碰周围的岩石,仔细看看水流是否有流向,周围是否有斧凿人工的痕迹。”
“这地方你看不清吗?”鸣凤与我的元灵尚在一处,为何我看的见,他却看不见。
“嗯,应该就是忘川引流到此,这应该是偷偷挖过来的,忘川水本源清澈,涤荡灵魂才变得污浊不堪,此处水流缓慢,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