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第22章】番外.君似7江楼月(2 / 3)

嘴,他就是想喝焙好的酒,但他也没敢去触这女人的霉头,只能自己进了屋,四处翻找酒盏。找不到酒盏,最后只能拿了一个青瓷的茶碗,略带粉色的甜酒倒进瓷碗里,绿里透红,并不难看。

青年抿了一口酒,掐着喉咙干呕道:“齁。”

女子冷哼:“不解风情的糙汉。”

青年冷笑,抬杠:“那依你之见,她喝了这酒,会作何评价?”

女子沉默了一瞬:“……口干。”

“这不一样吗!”青年一拍大腿,恼怒道,“一个字变成两个字就会显得风雅了吗?”

“你管我你管我你管我?!”女子生气地说着,她连发怒都带着一股柔婉的娇憨,好似软软的撒娇一样,“阿婥就算觉得口干也不会说出口的!这就是解风情的表现你懂吗?阿婥不说你凭什么说!区区一个七王爷而已,不要那么嚣张!”

七王爷慕容铮目瞪口呆,想不明白这个天底下最嚣张的女人到底哪里来的脸面指责别人嚣张。

慕容铮不喜欢这个女人,毕竟他的母亲与这个女人有陈年旧怨,他人生中最苦的那段日子都拜这个女人所赐。虽然在燕皇去世后不久慕容铮也封了王,将已经成为太妃的淑妃接到了封地上,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好了伤疤忘了疼,随随便便就释怀了过往。他不喜欢这个女人,但似乎也不恨她——他对那些跟宋清婥有关的人和事,一直都是这么五味参杂。

宋清婥埋在山上的一颗雪松底下,当今圣上在这里修了一座道观,准备退位之后在这里终老。可谁知道他还没来得及享用,那个名叫“尹南秋”的女人便占山为王,隔山差五地往道观里跑,都快把这里当自己第二个家了。

所以说,为什么要选在江南?

慕容铮这些年去了很多地方,他不想待在那个齿轮一样疯狂运转的京城,像朝堂百官一样被那个“励精图治”皇帝压榨,所以打着“游历”的名号,避开了家中啰嗦的老母亲,尽兴地四处潇洒。走得多了,见得多了,他也渐渐变了。在勾心斗角的皇宫里长大,慕容铮比常人更懂揣摩人心。他作为身份尊贵的王爷,每到一个地方都有官员热情相迎,只消抬眼一扫,他就知道对方脑海里打着什么鬼主意。

最开始他是不想管的,毕竟跟他又没什么干系。但不知道为何,每到午夜梦回之际,宋清婥的话语就像佛祖的大悲咒一样不停地在他的脑海中盘绕,令他不能安宁。他总觉得自己若是袖手不管,夜半三更就会有人从窗户外跳进来把他一顿痛揍。他怀揣着这样的不适,翻来覆去都睡不好。比起自己倒霉,他更情愿让别人倒霉,为了睡个好觉,他将那些打鬼主意的都送进了大牢。

他四处兜兜转转,偶然回了一次京城,发现自己居然有了“铮王”的名号——风骨峭峻、刚直不阿的“铮”,与他完全不相配的名号。

大概所有人都瞎了吧。

两年前,越走越远的慕容铮游历到了一处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遇见了一个名叫“仰阿莎”的苗族姑娘。那火辣大胆的姑娘看上了慕容铮俊秀的容貌,险些没一发王蛊把他留在苗寨里当压寨的相公。好在慕容铮干啥啥不行,挨打第一名,使了点小伎俩逃出了大山,连带着仰阿莎一起。没过多久,铮王便娶了王妃,是一个明媚如水溪、清澈如山涧的苗族姑娘。

慕容铮成婚后的生活一如既往,并没有什么变化,铮王妃是个比王爷更闲不住的浪子,偶尔狭路相逢,仰阿莎就会嘻嘻哈哈地跑过来揉乱他的头发,再一阵风似的跑远。她是一个一旦动怒、下手便没轻没重的小罗刹,但是她不嫌弃他是半糊上墙的烂泥,也就够了。

慕容铮第一个孩子出生以后,已经成为宸帝的慕容辰将那个孩子立为了太子,并抱进宫里亲自教养。

慕容铮和仰阿莎对此没有异议,仰阿莎是没耐心养孩子的人,毕竟她心里还藏着半大的孩子;而慕容铮对“自己的孩子”有种天然的畏惧,他怕自己教不好这个孩子,没能成为一个好的榜样,就像曾经的母妃一样。她在时孩子无法无天,她不在了孩子便了无依靠,一朝云端一朝泥淖,一辈子浑浑噩噩的,到头来便悔了年少。

如果早一点遇见那个女人,他的人生会不会有所不同呢?

“很快又到日子了吧?”尹南秋拢了拢身上的斗篷,雪白的狐裘围着她清丽白皙的脖颈,脸颊被冻出了两团坨红。她喝了不少酒,眼神迷离,意态闲懒,明明已经韶华不再了,她却依旧颜如豆蔻少女,带着被人娇惯的绵绵柔情。

“嗯。”慕容铮抿了一口酒,他极目远眺,望着远山孤松,眸光悠远而又温柔。

那人,是在严冬时节离去的,所以每到她的忌日,他们总要不远万里地相聚于此,赠她三杯酒。

“我真不想见你们,真的不想。”尹南秋已经喝醉了,她依靠在长廊的柱子上,哽咽着道,“明明阿婥是我一个人的,是我一个人的……以后我们还要葬在一起的,呜……阿婥的徒弟实在太讨厌了……”

她细细弱弱的呢喃逐渐低弱,最后便彻底听不见了。

慕容铮恍若未闻,面无表情地灌了一口酒。尹南秋的桃花酿虽然绵甜,却是当之无愧的烈酒,入口甜腻芬芳,三两杯下肚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