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 / 3)

何九州跟在邹娥皇身后,一声不吭的走进了何家大院。

邹娥皇正为他这难得的安静侧目,却在触及青年人怀中抱着的牌位后顿住。

牌位由沉木制成,通体黢黑,看着阴森森地,在昆仑统一的雪白弟子服的映衬下,格外的显眼。

在亲哥的婚宴上,抱着象征死者的不详牌位...

不愧是昆仑出了名的小疯子,何九州。

何九州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抬头咧了咧嘴,跟她解释说:“这是我娘的牌位,何富贵大婚,她应该来看看的。”

邹娥皇点了点头,牌位上写了一行竖着的楷书。

“昆仑亲传弟子何雪梅,你娘是昆仑弟子么?”

她轻声问。

何雪梅这个名字在修真界并不陌生,虽然现在提及的人很少,但早二十年前,那可是名震八荒的美人儿。

但何雪梅出名,并不只是因为美。

这眉目如画白衣翩翩瞧着是水一样的姑娘,曾经仅仅靠一张嘴就气死了哭禅宗大宗师。

只是,谁也没说过,这样的美人儿竟是昆仑的亲传弟子。

“她生前不是,但是死后就是了。”

何九州说:“人来世间一场,人走草革一卷,总是要留个归属给活着的人。”

他顿了顿,这个素来桀骜的剑修,在此刻却有些出神地软弱。

原来那二十年销声匿迹,居然是因为人没了。

邹娥皇有些可惜。

“她生前身上一直绑着何家两个字,如今她死了,我想给她撕下。昆仑很好,配得上她。”

何九州说完后又瞄了一眼邹娥皇,勉勉强强补了一句:“蓬莱也不错。”

宴客的庭院采取了对称结构,铺了约有百十桌的酒席,酒席上放着造型奇异的碟盘,盈盈发着暗光。半空中飞了四幅书法大师的留字,鎏金的字体飘荡在空中,雅而贵气。

外面是喧闹的往来客送,衬得大院深处格外的寂静。

明珠安安静静地坐在内屋里。

红盖头盖在她头上,娴静的姑娘双手交叉落于膝前。

这是她大婚的日子。

“明珠?”

在外面敬了一巡酒的何富贵啪地推门而入,他傻乎乎地笑着,俏白的小脸上只有一圈酒色的红晕显眼。

三步并两步,身上绑着大红花的新郎官很快站在新娘面前,醉醺醺的手就要摸上她的红盖头。

“二爷,还未到吉时,盖头摘了不吉利。”

下一秒,新娘用柔软却有力的柔荑摁住他的手腕。

何富贵呵呵一笑,他现在应当是已经醉了。

“明珠、明珠,我的明珠——”

他捋着大舌头碎碎念念道:“你总是这样的自重,叫我不得不爱重,我第一次见你我就知道,我要讨你做媳妇...”

“明珠、明珠——我今日真的好高兴——”

明珠隔着红盖头,仍能感觉到男子温热的呼吸骚动在耳畔,一下又一下的。

她垂下眸,忽然轻轻问:“二爷,你为何要娶我?”

“是因为一见钟情,还是觉得我像什么人?”

男子似乎愣了,本就不清醒的脑瓜更加浆糊,“娶你,娶你...因为你穿白衣服好看,就像是仙子!仙子——舅舅说,我娘亲年轻的时候也爱穿白衣服...”

“不不不,她才不配我叫她娘——今天有些不长眼神的家伙在我面前提起了她,我把他们都打了一顿,都打了一顿...”

何富贵虽有个富贵名字,在何家也颇受重视,但身份却很尴尬。

这源于他的母亲,何雪梅。

在何雪梅之前,何城能识字的姑娘少,但不至于没有。在何雪梅之后,何城的姑娘不再被允许读书,也不在被允许抛头露面,言辞激进者,均视为异端。

起因是二十年前的一桩丑闻。

二十年前,何雪梅初为人妇,嫁给了和何家匹敌的冀州陈氏,但在生下何富贵后,就同一落魄书生私奔,后有诞下一子,便为何九州。

丢尽了陈何两家的脸面。

后来何城人都说,不该让女子识字的。识了字后她们的心就野了,翅膀就硬了,人就坏了;最后由何雪梅的哥哥——何家的现任家主何渡,定下来了这条规矩。

何城女子,不得识字。

而文字,是人的精神源泉,这场从头开始的压迫,终于演变成了如今的何城,姑娘们笑不露齿,出门头戴椎帽,把修仙凌云志变成了嫁个好人家。

何富贵也因此从陈富贵改姓为何富贵,作为还在襁褓之中的婴儿,被人遣送回何家。

他的父亲,冀州赫赫有名的陈家家主,原话是这么说的:“此母为孽障,其种也必下贱!不干不净不清不白之嗣,安敢冠吾陈氏姓!”

何富贵从小就知道,他在何家是不受待见的那个。

他的舅舅虽然养大了他,还力排众议,留下了他。但他的存在,就是陈家向何家的示威,就是何家白墙上的污点。

“明珠、明珠——娘子呀,”他醉了,捂着脸又哭又笑道:“我真的好高兴呀!”

他的弟弟何九州,虽然是故事里那个真正见不得人的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