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陈晏君还是如同第一天一样早早的起来,吃完早饭,就在父亲的陪同下去院试考场排队等待进场了。
经历了和昨日一样的进场流程,陈晏君坐到了昨日的位置,只是相比于第一天进场少了拜孔圣人像和拜见冯提学官这两项罢了。
第二场考的是《明法》和《明算》两科,试卷分发下来后,陈晏君照例检查了一遍,确定无错漏后,将所有试卷大致翻看了一下。
题目相较于县试和府试,难度明显增加了了不少,但是相对于第一场的试题来说,考题并没有第一天的量大,但是仍然需要陈晏君打起十二分的精力来做。
《明算》是陈晏君所擅长的,再加上早上的时候人的精神比较集中,因此陈晏君就打算先做《明算》中的题目。《明算》没有一道简单的计算题,全部是“应用题”,但是这对陈晏君来说并不是很难。
就比如试卷上有这样一道几何题,题目写道“又有环田,中周六十二步、四分步之三,外周一百一十三步、二分步之一,径十二步、三分步之二。问为田几何?”
意思是:有一块环状的田地,但未必是一整圈。它的内弧长6275步,外弧长1135步,两条弧线间距12+2/3步。请问这块田地一共多大?
这就是一道求弧形面积的几何题,陈晏君花了不小的精力才做了出来。虽然《明算》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陈晏君仍然很快就做完了《明算》中的全部题目。
做完《明算》,陈晏君又紧接着做《明法》中的题目,《明法》的题目大部分也都是案例分析题。
虽然这类题看似无迹可寻,但是只要是把《大明律》中的各种法律条文和各项处罚机制熟记于心,就可以对题中所写的案件进行抽丝剥茧。
只不过这次的冯提学官为了给《明法》增加一些难度,在题目中给犯人犯罪增加了一些缘由,比如张三之所以杀人是因为他杀的这个人杀了他儿子,他是为了给儿子报仇才杀的人,应该如何对张三进行判决?
这是提学官想让考生在情理和律法之间进行选择或者是说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
因此,这些对于熟记《大明律》的陈晏君并不算什么,更何况陈晏君前世还有几十年从政的经验,对于法理和情理理解的更为深刻。
虽然说古代的法律和现代的有所不同,道德风俗也有所区别,但是整体来说还是有很多相同点的,就比如对于张三杀人事件,古今的看法都应该相似,那就是张三这样做也算是情有可原。
就这样,陈晏君做完了《明法》中的全部题目,至此陈晏君完成了今天的考试。写完后,陈晏君又将所有的题目从头到尾的检查了几遍,确认无误后,即使时间还早,但陈晏君仍然示意考官交卷。
见到陈晏君如此早就提交试卷,主考官冯提学官心中极为不悦,心道,这试题是自己亲自出的,难度自己明白,没看到其他学子还在绞尽脑汁地苦想吗,这是知道自己是府案首,觉得自己一定会让其通过院试了,所以就胡乱答题了?
自己可不是那等徇私的考官,题目回答的不好也给过,题目答得不好,即使是府案首自己也绝对不让他通过院试。
冯提学官又想到,虽然说自己是正儿八经的两榜进士出身,也曾在翰林院担任侍讲,具有文人的清贵。
但是自己却也并不是那种迂腐之人,还是很热衷于算学和律学的,也曾细细钻研过明算,曾经更是在刑部任过职。因此,此次院试《明算》和《明法》中的题目皆是自己所出。
虽然冯提学官想了很多,但也只是几息时间罢了,于是冯提学官让人将陈晏君的卷子拿过来,他要当堂批阅,看看他是具有真才实学还是在弄虚作假。
陈晏君之所以要第一个交卷,就是为了等冯提学官叫他,毕竟对于读书人来说实力和名气都是同等重要的,只是陈晏君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冯提学官不同于其他主考官。
这位冯提学官对于提前交卷的考生并没有太好的印象。因此,陈晏君的试卷如果回答的不是十分完美的话,恐怕不会有太好的成绩。
但是,陈晏君却是不惧怕冯提学官的“严标准”,陈晏君相信凭借自己对于《明法》和《明算》两科的熟悉,只要正常发挥,得到一个好成绩应该不难,只是或许《明法》中对于案例中人物的判决可能会不符合主考官的想法,毕竟这也算是很主观的题目了。
因此,对于能够当堂得到冯提学官的好感,陈晏君又有些不确定了,但是即使得不到冯提学官的好感,至少也应该不会是反感,最多是疑惑自己为何提前交卷罢了。
主考官要当场批阅第一个交卷之人的试卷,作为这份试卷的答题人陈晏君当然也要在场了,主考官是要当场考问的。
因此,当监考官示意陈晏君走到冯提学官面前的时候,陈晏君就从容淡定的走了过去。
昨天的时候虽然说已经拜见过冯提学官了,但是当时包括陈晏君在内的所有考生都谨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