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井田制与奴隶制(1 / 3)

想要改变一种制度,当然不是喊两句口号那么简单的,要究其根源、发展、以及如今的弊端。

江寒摆了摆手,场中安静了下来,他开始为众人讲述井田制、奴隶制的由来。

井田制和奴隶制,是两样老古董。

从五帝最后一个的大禹到春秋战国,几近三千年以来, 井田制和奴隶制一直巍然矗立,是近古华夏社会框架的泰山北斗,是中央王室和诸侯国家的柱石。

井田制和奴隶制共生共存,井田制是奴隶制的框架,奴隶制是井田制的依附,要明白这两样老古董, 得先说说井田制。

井田制的始作俑者,是治水的大禹。

远古之时, 华夏大地是洪水时代, 气候湿热,百川横溢,大大小小的河流山溪,都是盲无目标地相互冲击流淌,在山原大地上搅成了无数个巨大的漩涡。

遍地汪洋,人们仓皇地逃离茅屋、城堡和土窑,躲避到高高的山洞和树林中去。

农耕、放牧、制陶和狩猎的土地,全部沦为水乡泽国,如果不能驯服洪水,整个华夏大地上的先民就会倒退回茹毛饮血的远古之世,与林间百兽争生存。

幸运的是,当时的部落联盟首领是伟大的舜帝, 舜没有被洪水吓退,而是决然命令嵩山族领禹担负起治水的使命,而以秦人族领大费、殷商族领契、周人族领后稷共同为禹的辅佐。

禹, 是一个寻常人无法想象的治水天才,他抛弃了祖祖辈辈“遇水土屯”的堵截治水法, 发明了“疏导水流,尽入大海”的伟大方略。

他说服逃到高山上的部落首领,请他们的族人自带干粮干肉,和他一同疏导洪水。

十三年栉风沐雨,三过家门而不入,禹的两条大腿上磨起了厚厚的老茧,治水的民众也死伤了千千万万,终于使百川入海,洪水被制服了。

禹的伟大业绩人人传诵,天下都叫他大禹。这时候,舜帝老了,大禹做了先民们争相拥戴的首领。

洪水消退,大地显露出来。洪水夹带泥土,填平了沟沟壑壑,冲积出大片平原土地,一望无边,平平展展。

人们从山林中走出来,争相占领肥美的土地, 厮杀拼打,乱得不可收拾。

可是,大禹是第一个开邦君主, 坚定果敢,没有在混乱和争夺面前退缩,而是决意建立一种能使人们和谐共处的耕作秩序。

他发明了一种耕作方式,叫做井田制。

就是在广袤平坦的肥沃平原上,将土地划成无数个“井”字形的大方块,每八家一“井”,中间一块土地是公田,由八家合力耕种,收获物上缴国家。

八家唯一的水井,在公田中央位置,人们每天清晨前来打水,顺便就在井边交换剩余的物品。

八家田地(一井)的周围,是灌溉的水渠和道路。十井一里,十里一社,人们在平展展的田野里组成了互不侵犯的相望里社。

那时人口不多,大大小小的冲积平原划出的方方正正的井田,足够当时的人口居住耕耘了。

那时,井田制是一种伟大的发明。

它把零散无序的农人们编织在一个框架里,使他们同心协力耕作,抵御灾害,和谐相处,收获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然而也有抢掠成性的部族不守规矩,仍在依靠暴力杀戮,抢夺其他部族井田里的粮食、牲畜和财产。

大禹就在会稽山大会诸侯(部族首领),公然杀了不守井田规制且会盟迟到的防风氏,宣布建立永远不解散的军马,专门对破坏井田秩序的部族进行讨伐。

从此,井田制真正站稳了脚跟。

可是,平民农夫(自由民)分得的井田,只能耕种,不能买卖或做任意处置。

用后人的话说,就是“国有私耕”。

《诗经》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说的正是井田制时代的人地关系。

国王在需要的时候,可以没收平民农夫的耕田赐给别人。

在平民犯罪时,更是理所当然地没收田产,甚至包括将犯罪者及其家人也没收为官府奴隶。也就是说,土地的处置权在中央官府。

平民耕种的井田,永远不可能像真正的私有财货那样转让和继承,自然更谈不上自由买卖。

井田制还有一个孪生的制度,就是奴隶制。

那时候,国王、诸侯(部族首领)和大小族长,都拥有大片土地(封地),这就是私家井田。

这种私家井田,主人对土地虽然也没有名正言顺的最终处置权,但却比平民仅有的耕作权大大进了一步。

只要领主不犯罪,不招天子讨伐,不在战争中失败,这些土地实际等同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转让、赠送甚至买卖。

有了土地,就得有人耕种,国王、诸侯和族长,就把战俘、罪犯以及因各种原因依附于他们的穷困庶民,强力安排在自己的土地上耕耘,这些劳作者便是奴隶。

“奴隶”一词,春秋战国已有,只不过不常为人用罢了。

《后汉书·西羌传》记载了一个春秋秦国的奴隶逃亡故事,开首云:“羌无弋爰剑者,秦历公时,为秦所拘执,以为奴隶……羌人谓奴为‘无弋’,以爰剑尝为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