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场比赛,两方无疑打得最是激烈,双方的比分不断接近,就连红队的士兵都不得不承认,这一支匪军的冰球技术很有水平。
随着时间的推移,比赛逐渐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外场的喝彩声如海上浪潮般一波一波袭来,就连知府县令都忍不住站了起来,伸着脑袋死死盯着冰场上的冰球,心脏随着冰球的一推一回而颤动快跳,眼珠子几乎都要瞪了出来。
比分再一次持平。
比赛时间也已经接近尾声,第三分队的红队队长沉着冷静地分析着场上的形势,而他对面围堵他的蓝队队长,也在眯着眼睛分析战况。
这位红队队长实力强悍,和红队7号队友同时拿到了目前最高的个人进球分,此时7号站在中路,正是蓝队薄弱的区域,无人防守,如果红队队长将冰球传给了7号,他们无疑会赢下比赛,但他自己却只能拿到银饼,而七号却可以拿到一块金饼。
相当于将金饼直接拱手让人。
但如果这位红队队长贪图金饼,并不打算将冰球运给7号,那么蓝队就有反击的机会,要么可以赢下比赛,要么可以将比赛打平。
如果比分持平,将会有一段加时赛,届时红队队长依旧有机会拿到金饼,但如果现在就结束比赛,这枚金饼便毫无疑问地就另属他人了。
为了围堵红队队长,蓝队已经出了两人,蓝队无法分人去堵7号,不然就会拦不住更胜一筹的红队队长,所以选择只在瞬息之间。
蓝队队长在赌,赌红队队长那一丝人性。
但他显然赌输了。
谢守均手下的兵,军令如山,而红队一开始的目的,就是赢下比赛。
冰球被毫不犹豫地传向了红队七号,在震天一般的激动呐喊声,七号不负众望地将冰球打入了蓝队的球门,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七号!七号!七号!”
外场的士兵们,激动地喊着那位士兵的球号,就连有些匪军也忍不住高呼,他们并不知道这位士兵的名字,但他们知道,他是七号。
这一刻,比赛胜利的荣誉与光辉,尽数落在了那一人身上。
齐天的呼喊声,令人震耳欲聋又心生澎湃,在所有士兵涌入场内拥抱贺喜那位7号士兵时,蓝队队长看着面前的红队队长,眼神复杂。
他问:“值得吗?”
那位士兵愣了愣,随即笑了一下,脸上干净纯粹的笑容染着几分眼眶中的几分湿意,令人心生百般滋味,“为什么不值得?我们全军都可以吃上羊肉了。”
你知道吗?边关很冷,也很穷,朝廷的军粮总会延误,边关的百姓也经常饥寒交迫,还要遭受匈奴的骚扰和打劫。
他们都已经很久没有吃到新鲜的羊肉了。
他们常常对着战友们说,等打败了匈奴,一定要将草原上的肥羊全都赶进中原,他们要敞开了吃,还要让百姓们也敞开了吃,从此再也不怕战争和饥饿。
为了这一梦想,战友死了又死,为了这一梦想,北地的男丁一波又一波冲上来补兵,十年了,他们抱着必然牺牲的念头,守护着整个边关的防守线,守护着整个建安。
上一辈子,他们的确成功了,跟着大皇子浴血奋战,死得壮烈,换来了文书上的和平,现实里的互通商市。
这一辈子,他们也成功了。但不同的是,他们都还活着,活着吃上了热乎滚烫的羊肉汤,活着与人享受冰球竞斗的比赛,活着归乡与家人重聚。
他们,有了新的未来。
这一战,双方都对彼此改观了许多。
打也打过了,比也比过了,在这个彪悍又豁达的北方之地,双方一笑泯恩仇,士兵们拿到了滚烫出锅的羊肉,分了一半给匪军,跟他们说辛苦了。
匪军们则脱下了身上的兽皮大衣,送给自己敬重的对手,祝他们日后再也不惧严寒。
这个百年难遇的雪灾之冬,似乎也不那么冷了。
沈渊望着这一幕画面,眸光不由落向了不远处的谢承泽,青年笑得温柔又内敛,灼亮的眼眸一如天上明月,普照着黑夜里阳光达不到的地方,将所有阴暗与污秽清洗得干干净净,令整个世界都纯白了几分。
似是察觉到了他的视线,青年微微扭头,朝他勾唇展眉一笑,过于明艳又晃眼的笑容,当真如上天派下来的福星天仙,美得摄人心魄,美得令人臣服。
他明明触手可及,可那一刻,沈渊却突然觉得谢承泽遥不可及。
像是随时会消失的海市蜃楼,蓦地令他心中发慌起来。
谢承泽……
会一直是谢承泽吗?
……
“我果然还是我,不一样的烟火啊!”
谢承泽用人中夹着毛笔,随着小嘴一努一努的,那毛笔也跟着一翘一翘的。
面前的书案上,摆着一摊信纸,上面写满了字:
“吾约莫在偷懒耍滑的父皇,近日勤政了否?宠妃了否?陪伴皇妹了否?
儿臣益州一行,曾悟父子扶持之情,如今外遣辽州,亦收获颇丰,深有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