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越姬乌丝(13 / 27)

才松开怀抱,对李生说:“给你出这个主意的人真是个高人啊!你拿着千两黄金能去孝敬父母,我也能找到自己的归宿,不再成为你的负担。这完全符合情感伦理,可以说是两全其美了。不过,那笔钱现在何处呢?”

李生答道:“还不知道你的想法如何,那笔钱现在还在那人包里。”

女子说:“明天早上你赶快答应下来。但这千金可不是小事,必须要等那笔钱进了你的口袋,我才肯过去那个人的船上。”

此时已过半夜,女子便开始精心打扮起来,一边说道:“今天的妆容可是迎新送旧的大戏,马虎不得。”

待她装扮完毕,东方也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新安商人早已驾船停靠在李生的船前,收到女子的同意消息,欣喜若狂:“请以丽人的梳妆台作为信物吧。”

女子欣然答应:“给他吧。”

随即要求新安商人先把千两黄金送到李生的船上,并仔细核对分毫不差。于是,女子从自己的船舱走出,站在船边对新安商人说:“刚才我带来的梳妆台里面,有一张李郎的路引凭证,麻烦您赶紧找出来还给我。”

新安商人赶忙遵命,在梳妆台中翻找。女子又指示李生打开某个箱子,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

在一场高潮迭起的悬疑场景中,女子将价值连城的凤翠霓裳一件件投入江中,估计数目高达几百金,这下子让李生和那些轻浮之人以及两艘船上的人瞠目结舌,集体发出惊叹之声。接着,女子示意李生打开另一箱,其中装满了翠羽、明珰、玉箫、金笛,总价值数千金,同样毫不犹豫地丢进江中。再让李生拽出一个皮囊,里面全是稀世罕见的古玉紫金珍玩,价值难以估量,也被抛入江水之中。最后,女子指着一个精巧的小匣子,李生打开后发现一把璀璨夺目的夜明珠。整个船上的人都被吓得尖叫起来,声音之大甚至惊动了岸上的市民。

眼看女子又要将夜明珠投掷江中,李生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悔意,紧紧抱住女子,痛哭着阻止她的举动。就连新安商人也过来好言相劝。女子却推开李生,怒视着新安商人,厉声道:“你这个只会附庸风雅、搬弄是非的家伙,不顾天理人情,像剪断绳子打碎瓶子一样,让我陷入绝望境地。我真后悔自己体质柔弱,不能亲手教训你这个市侩。你不仅贪婪财物,还强行追求我。这跟一条追逐风头的疯狗,还想抢骨头有什么区别?如果我死后有灵,定会到神明面前控诉你,不久就会让你颜面扫地。要知道,我悄悄收藏这些宝藏,原是打算资助李郎回乡孝敬父母。如今我们的缘分未尽,你就故意暴露我的秘密,让大家知道李郎是个无情无义之人。为了李郎,我几乎眼泪流干,魂魄几度飘摇。李郎的事情刚刚有些进展,你就转眼翻脸,像吹奏乐器般随意抛弃我,害怕牵扯过多,竟轻易舍弃我。你如今还觊觎这些丢弃的财物,想要挽回覆水,我哪里还有脸接受你的挽回?从今以后,不论是东海沙滩还是西华黍稷,这份怨恨纠葛,何时才能消解!”

就在众人情绪激昂之时,女子手握明珠,毅然决然地跳入江中,再也不见踪影。现场围观的群众无不流泪,纷纷责骂李生是个负心汉。李生和新安商人吓得各自划桨逃离,消失在茫茫江面上。哎呀,这位女子,其坚贞气节简直可以媲美古代的烈女典范,即便是一般的闺秀佳人,其贞洁恐怕也无法超越!

宋幼清记载道:我在庚子年秋天从一位朋友那里听说了这个故事。年末闲暇之余,提笔记录此事。当我写到“女子妆扮完毕,天已破晓”时,已是深夜,疲惫不堪的我便上床休息。恍惚间梦见一位披发妇人对我说:“我实在不愿世人知晓此事。幸亏阴曹地府对我怜悯,让我偶尔能在人间掌控些小小的风波。如果你为我写下这篇传奇,我或许会让你小小地‘病’一场哦!”

次日,果不其然,时间匆匆过去几十天,我把这件事暂时搁置在了破筐里。到了丁未年,我带着家人南归,船行途中清理书箱时,发现了这份未完的草稿,实在不忍让它就此被遗忘,于是我急急忙忙拿起笔将其补全,生怕那位女郎的灵魂再来找我麻烦,让我再次捧腹大笑。在稿纸末端,我特意记下了这件奇异之事,并且给那位女郎留言:“传记我已经完成了,将来路过瓜州时,希望你能手下留情,不要掀起什么恶劣的风浪来吓唬我。倘若你不肯谅解,那我过了江之后一定会续写更多。你真的忍心让我折笔变盲人吗?”

那时是丁未年的秋七月二日,距离庚子年已过去了整整八年。我们的船行驶在卫河河道上,离沧州大约还有一百多里的路程。没过几天,我家的女奴露桃竟然意外失足落水身亡。

在唐朝元和年间,有个叫高昱的隐士,他的职业是钓鱼达人。一次,他驾着破烂的小船在昭潭之上垂钓,夜已深至三更,他仍未眠,突然看见潭水上漂浮着三朵异常鲜艳的红色荷花,每朵花上各有一位白衣美女,她们肌肤赛雪,容貌艳丽妩媚,宛如天仙一般,三人交谈着说:“今晚水面广阔清澈,天空皓月当空,正好可以欣赏美景,畅谈人生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