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凤翔(1 / 3)

阳光和暖,水波温柔,这天,我在一处山谷清泉旁,趴在一块被阳光晒得暖暖的大石头上晒太阳。我一支手指抚摸着身下光滑的石头,一支手支撑着额头,看着小溪里的鱼儿,它们都沉在水底,很安静,我想,它们应该也在晒太阳吧。这阳光的确很舒服,想着,我打了个哈欠,顺便伸了个懒腰,准备舒舒服服地再睡一觉。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特别懒。

天狗化回小狗狗的样子,守在主人周围,望着主人惬意舒服的样子,它心里是踏实的。只要主人的身体能一天天好起来,这就够了。它心愿足矣。只是主人若真的强大到,什么事都用不着它的那一天,也许,主人就不那么需要天狗了。主人对法术的领悟力一向是很强的,以前是没有记忆,忘了,才会一直将它带在身边,若以后……

“天狗,你在想什么?”两只乌溜溜的眼睛呆呆地杵着地面,一付郁郁寡欢的样子,完全不像个狗。待到太阳坠西的时候,我醒了。

“没什么,只是打了个盹。”

“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申时二刻。”即下午的3点半。

“狗狗,我突然有点冷,过来让我抱抱。”我伸出双臂道。

小狗欢快地跑到我身边,因着身下的大石头通体光滑,小狗愤力地刨啊刨,没爬上去,那可爱的小模样,倒惹得我放声大笑起来。天狗被我的笑声,激起了怒气,双腿一蹬,便跃进了我的怀里。我抱着这小可爱,踏着轻快的步子,沐浴着山风林泉的清爽气息,下山去了。

山脚下便是官道,天狗老远就看到一处房屋,规模还不小,不像普通百姓的房子。

“主人,前面好像是一家客栈。”

我抚摸着天狗的皮毛,只是朝它笑了笑,抬头看了一眼所谓的客栈。荒郊野店,能有什么好吃的,这附近又不是没有城镇。但是,当我经过这家客栈时,我还是随意地往门里看了一眼,装修简陋,生意冷清,根本没什么人。我迈着慵懒从容的步子,继续往前走,走了几步,当客栈大门已经在我身后时,我猛然驻了脚。

“主人,怎么了?”察觉到我的不对劲,天狗在我怀里问道。

我照着原路,后退了几步,转过了身,抬眼看着那家客栈的牌匾,上书——

凤翔府驿站

五个大字映入眼帘的那刻,我笑了。

驿站中的小斯见一女子站在驿站门口,出来轰道:“赶紧走,赶紧走,这里是官老爷住的地方,你一女子莫要站在这里,晦气!”

唉,我真是有些怀念武则天当政的那十五年了,看着女人当了皇帝,他们就对女人高看一眼,如今男人做了皇帝,他们就处处排挤欺压女子。可恶!可惜武则天已经死了五六十年了。若知会有今日,我当时就应该想到,去地府给她多加二百来年的阳寿。现在,也只能想想了。

我收起了嗔怒心,面上平静,不苟言笑,“请问这位官爷,凤翔府要往哪边走?”

“额,哦哦,往那边。”他朝我笑着,态度和善地朝南边一指。跟刚才刚出来时,判若两人。

“主人,这里风沙大,有些迷眼,我们还是快走吧。”

“多谢官爷。”我不卑不亢地道了一句谢,走人了。留下那个小斯继续在风沙中一个人呆站在驿站门口,噙着风沙傻笑。

“主人,凡人意志薄弱,扛不住您的美貌,他并没有对您不敬的意思,只是精神有些恍惚了。你可莫要生气。”

“我没生气。”我并没有感到赤/裸裸的淫/糜之气,那只是一个生命看到美丽事物的正常反应。我小时候,看到喇叭花还会呆呆地望上一小会儿呢。只因为喇叭花外粉内白,好似干净清纯的小女孩,看似柔弱,实则坚强勇敢,健康向上,不惧风吹雨打,充满生命力,很符合我心目中对于美好事物的审美观。

抱着狗狗站在凤翔府的门楼前,抬头看着那五个字,“凤翔天下乐”,哼,看电视的时候,还真没注意牌楼上写的是什么,以为肯定是‘凤翔府’三个大字。

凤翔府到处樱花盛开,大街上人来人往,小贩和叫卖声不断,大家其乐融融,处处透着一股祥和友爱的气息。

这真的是,凤翔府?

我在大街上随意转着,我的评价,就俩字,繁华。在这个处处繁花的小镇,我有一种步入了名胜古迹风景区的感觉,我暂且当一回游客好了。古镇,古香古色,繁花似锦。好啊,这么让人看着舒服的小镇,倒是少见。和风轻拂,吹得每一根融毛都是舒坦的!

“主人,你后面有个人。”这时,天狗提醒道。我被和风吹拂得浑身暖融融地,舒服得都快要闭上眼睛走路了,竟没有感觉到身后有人。我扭头去看,竟然是个五六十岁头发半白的老妇人,她黑黑瘦瘦,佝偻着身体,正伸开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