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留步!”前面有一身高六尺的彪形大汉挡住了去路。 “就是她,就是她!”两个家丁模样的男人躲在大汉身后,伸头缩脑地指着我。刚才人群当中,没太注意,他们好像是刚才那人的随从。此时,眼现惊惧,看着我的眼神,像是看着一尊地狱来的罗刹。 “什么人”天狗上前两步,问道。同时,它发现,后面也缀着几个恶奴。 “刚才就是你们伤了我二哥?”大汉打量着我和天狗。 “你是说,那个恶霸吗?”我玩弄着胸前一缕头发,不屑道,“那个人渣是我伤的。怎么?有问题? “你这恶婆娘,纳命来!”说着,扬起手中大刀朝我这个方向冲过来。 “看样子,也是个助纣为虐的败类。”我轻扫衣袖,送出一记光刃。光刃盘旋着向大汉飞去,那一刻大汉的惨叫声响彻整条街,血末漫撒空中,一条手臂握着一口大刀摔落在街面的古石板路上。 “主人,这斯心里对您不敬。”天狗在我身旁说道。同时,眼现利芒。若不是知道天狗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我甚至以为,它对这大汉有食欲。 “给我抓住她!我要先奸后杀!”大汉捂着断臂处,鲜血汩汩流下,很快浸染半边身子的衣衫,他居然还能站着不倒。 我听了天狗的话,冷眼看着这个恶汉和这些渐渐冲上来的恶奴,风骤起,天上黑云遮日,我嘴角挂着一股冷冽笑意,漫步而行,快要下雨了。我周身罡气渐重,自然不是为了自卫,他们还不配。众多家奴手握兵刃朝我砍来,在离我三米远的地方,便被罡气所慑,震飞出去,在半空中身体被罡气震裂,落地时已面目全非,三魂七魄离体。我面带微笑,笑容残酷而冷冽,继续往前走着,剩下的家丁已经在发抖,在他们还没想清楚要不要逃跑时,死亡已经和他们握手。 我踏着满地的残肢断骸,优雅地走着,从容地走着,端庄,锐利,骄傲,冷艳,狠辣,无情。也许世人眼里,这就是现在的我的标签吧。他们怕我,惧我,也畏我,敬我,只因为,我比他们都强大。我一步步地走着,走得从容又优雅,我走向的是—— “老板,来串糖葫芦。”同时,我云袖一挥,身后的尸体都化成飞灰随风而去。 我没事人似的,停在卖冰糖葫芦的小贩跟前。这时,天边轰隆一声,似乎就要下雨了。这声春雷把小贩的神智拉了回来,回神后,他结结巴巴地道:“都给你,钱我不要了。”说着,把扎糖葫芦的家伙往我这边一送,以百米冲刺地速度扭头就跑,嘴里这时才想起来大喊,“杀人了,杀人了!” “天狗!”说着,我把糖葫芦架子往天狗怀里一塞。 “主人,我们这是要做什么?” “换个镇子,把这些糖葫芦卖个好价钱。” 天狗听了这话,有点儿晕。主人的法力运用,近年来,越发驾轻就熟,得心应手,所以,现在什么都不用它出马了。连打架,主人都亲历亲为了,那还要它干嘛?它突然很怀念那段陪主人在凡间开赌坊的日子。保护主人的感觉,还是蛮有成就感的,这也是它身为忠仆的价值所在。 “主人,要不,我们还开赌坊吧。” 我不理它。 “主人,其实你女扮男装的样子可帅了,尤其带帷帽的时候,特好看。” “你的意思是说,我穿女装的样子不好看吗?” “没,没有。” 我看了它一眼,继续向前走。 “主人,要不,还是带一下帷帽吧。”虽然,主人杀个把色鬼投胎的凡人不算什么,可是,身穿女装,顶着绝世容颜走街串巷,即使主人在神界地位超然,没有哪个生灵敢乱嚼舌根子,终究手染鲜血,非上位者所为。主人这一时义愤,确实可以整顿一下凡间□□不堪的风气,只是这种小事,实不该女娲娘娘亲自出手,是要受人诟病的。毕竟,女娲娘娘在世人眼里是善良,美丽,仁慈,智慧的化身,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主人——”此时,一顶黑色帷帽已经出现在天狗手中。它双手捧着帷帽,希望我能戴上,遮一下这倾世容颜。虽有面纱挡住半张容颜,奈何长得太出挑,仅是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就引得男人遐思。 “天狗,你是觉得我长成这样子,见不得光吗?” “主人万万不可说出这种话来,纵观万界,娘娘仪容尊贵至极。” “哼哼,身为娲皇圣尊,受万世敬仰,本该顶天立地而活,如今就连这容貌都见不得人了?”我苦笑,我苦涩,我是神,我为什么要向只蚂蚁低头?当神软弱可欺吗? “啊,天狗知错了,求娘娘责罚天狗的胡言乱语。”人算个什么东西,是它本末倒置了。只因关心则乱啊!娘娘要做什么事,容不得万界置喙,谁敢质疑
天狗的心思我不懂(1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