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六章 震撼全场(1 / 2)

王正浩轩不明白偷吃了师傅的鹅和自己变得不帅了有什么关系。

他也不明白向来木讷的师兄怎么会猜到自己偷吃了师傅的鹅。

他此刻甚至没有去想他的那把掉入了荷塘里的刀。

他有些慌。

因为在他看来,颜值这个东西比什么都重要!

他站了起来,望着这一片狼藉的荷塘开始回忆——

自己欢喜的来到了这处院子。

走入了那方凉亭,没看见师兄。

然后……对了,然后看见一冒着火花的东西向这荷塘飞来,自己本能的飞起劈了那玩意儿一刀。

听见了一声巨大的声响。

看见了一篷巨大的烟雾。

然后没有然后了。

所以自己的眉毛和头发,是被那不知道什么玩意的玩意给弄没了?

就那么短短的一瞬间,自己就变丑了?

他看向了阿木,“师兄,那是何物?”

阿木看向了李辰安,又看向了王正浩轩,“他说……那叫神器!”

王正浩轩目瞪口呆。

能够直接将自己这个二境上阶的高手一家伙弄成这样,确实称得上是神器!

输在神器的手上,似乎也不太冤。

于是,他心里舒服了许多。

只是自己而今这模样,怎么出去见人呢?

此刻安自在也看向了李辰安,“那爆炸是你弄出来的?”

“嗯,正好在实验,结果这小子一刀劈了过去,就被炸成了这样,幸亏这小子武功深厚,不然恐怕当场就没了。”

安自在大吃一惊,“这么厉害?还有没有?再来一家伙我瞧瞧!”

“额,稍等,我再去做一个。”

“……这么简单?”

“说简单也简单,说难……其实也挺难。”

于是,李辰安向那处小杂院走去。

身后跟了一串尾巴。

李辰安并没有避开这些人,因为这些人都值得他信任,另外,黑火、药已经调制而成,他们就算是看见了,也不知道用的什么东西,更不知道比例如何。

王正浩轩看得极为仔细,因为他的眉毛和头发是被这玩意儿给烧没的。

可看着看着,他看不出个名堂。

就看见李辰安将那些粉末子给装入了那罐子里,然后用个小木棒槌在小心翼翼的锤着。

就是这样。

这玩意也能称之为神器?

神器若是这么简单,江湖上岂不是神器漫天飞了?

他觉得无趣了。

觉得这玩意儿恐怕是骗人的。

于是忽然转头看向了阿木:“这小子是谁?”

“李辰安。”

“……就是钟离若水的那个未婚夫?”

“正是。”

“……你怎么会在这?”

“我和他是兄弟,是来保护他的,只是前些日子打了一架受了点小伤。”

“哦……被谁打伤的呢?呆会师弟我就去把他砍了,毕竟我们也是兄弟!”

“被师兄我杀了。”

“师兄威武!”

“师弟过奖……你究竟是不是偷吃了师傅的鹅被师傅给赶出来的?”

王正浩轩脖子一硬,摇头,否认,“没有!”

“师傅最疼我,怎会将我给赶了出来?”

阿木单纯,不疑有他,因为师傅确实最疼这小师弟,确实没可能因为一只鹅将小师弟给赶了出来。

应该是小师弟闭关结束突破了二境上阶,师傅让他出山历练来了。

他不知道的是,师傅养的那一群鹅都被这小师弟下了毒手!

他爹王正金钟去牧山刀,是去赔那些鹅的银子的!

那不是普通的鹅!

如果李辰安看见便知道那是天鹅!

这时代称为鸿鹄,也就是燕雀焉知鸿鹄之志的鸿鹄!

是师傅从吴国的天音阁偷回来的蛋好不容易孵化出来的!

王正浩轩无法直视阿木那双代表着正义的眼光,他又看向了李辰安,转移了话题:“钟离若水那么骄傲,怎么会看上了他呢?”

李辰安听见了这句话,并没有抬头,反倒是阿木说了一句:“因为你的刀很厉害,但他的文采……小师弟啊,你拍马也赶不上!”

“若雨小姐说若水小姐不喜欢刀,喜欢握笔之人,所以他们才是珠联璧合的一对。”

王正浩轩愣了一下,在牧山刀多年,师兄这个人极少言语,更不会对别人有任何评价,可现在师兄却一直在维护着他。

师兄的眼光也是极高的,可不是任意一个阿猫阿狗就能让师兄为他卖命。

如此说来,这小子不仅仅是诗文了得,恐怕人品也还可以。

他当然没有去想也给李辰安卖命。

因为这天下他还没遇见能够让他为之去卖命的人!

“他的酒,很不错!”阿木忽然又说了一句。

王正浩轩一愣,“有瑞露好喝?”

“好喝百倍!”

“……我尝尝!”

“这里没有了。”

“哪里有?”

“广陵城!”

“……那我们去广陵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