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说的第一句话:“红军,我们分手吧。”
“什么?”李红军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
可下一秒,邹英华与他对视,哑着嗓音一字一句极认真地说:“红军,我认真的,我们分手吧。我……配不上你。”
她难堪地别过头不去看他,心脏噗通噗通狂跳,抽疼。
“英华,你说什么糊涂话呢。”李红军不可置信地握紧她的手,一片冰凉。
邹英华泪流满面,再也忍不住抽噎出声,掩面痛哭。
“我配不上你,配不上你……而且我搞砸了你交给我的任务,我搞不定我爸妈,我搞不定任何人。我就是个失败者,我没办法做成功任何一件事。”
最引以为傲的工作是托关系帮忙找的,最爱的男朋友是媒人介绍的,好不容易到结婚的地步,她竟没办法搞定她的家人。
她什么也做不成,她是个废物。
“不是的,英华你很好,你真的很好 ”
说实话,邹英华就是一个放在人群里都没办法一眼发现的那种普通女人。有点小清秀,打扮一下能算做小美女,但她不是很会打扮的人。
邹英华很普通,普通的家世普通的工作,她唯一的闪光点,大概就是她那包容的心,温柔的性格。
邹英华很体贴,至少对李红军好得那简直没话说。
刚处对象的时候,她是含蓄的,连在对象面前大笑一下都觉得不好意思。后来时间长了,也能在他的玩笑里笑出声,她变得活泼了些,她也更加喜欢李红军这个开朗的,会逗人笑的男朋友。
在与他处对象的日子里,她发扬了自身微不足道的优点,她每天在家门口等他下班回家,有时候应酬完已经是晚上七八点的样子,尽管等得疲惫,她一句怨言也没有过。给他煮醒酒汤,给他捏肩捶背陪他聊天散步。
李红军生病了,是邹英华寸步不离地照顾他,给他熬粥,喂药。
两个人谈恋爱后,李红军再也没有洗过衣服,他的小家再也没有脏过乱过,邹英华会打扫地干干净净。
邹英华在男朋友家干完活,回家还要帮父母干,有时候李红军觉得不好意思拦着她不让做,她反而会不开心。说自己本来就没什么本事,除了做这些,她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有什么价值。
她就想为他做点什么。
邹英华就是这样一个人,没什么大优点,只有不起眼的小贴心。
你可以说换做任何一个女人都能为男朋友做到这些,然而特定的时间遇到特定的人,至少这一份感动,目前只有邹英华给过他。
她当然也有女儿家的小心思,会因为男朋友是个有钱人而感到窃喜,有时候逛街的时候遇到朋友,她会骄傲地给他们介绍李红军,说这是他的男朋友,开服装厂的。
她会要求李红军给她送点别人男朋友送不起的礼物,比如手表,两三百的那种。比如带她去吃一次昂贵的餐厅,一顿三四十的那种。
其实这些都很正常,哪个女同志谈恋爱不让男朋友付出点金钱呢?
但邹英华不会无度地索求,李红军只要小小地满足她一点点的虚荣心,就够了,足够了,下馆子吃一顿饭能让她开心好几个月。
买房子,买车子,她从没要求过他,超过一支手表价格的东西,她从来没要求他买过。
她有小虚荣心,也有小自卑,她小心翼翼又真诚地对待与李红军在一起的每一天。
邹英华配不上李红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恰恰相反。
“别说了,来,喝药。你配得上我,我们明天就结婚。”
李红军坚定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邹英华的身体微不可察颤了一下,很快恢复如常。
她再没有多说一句话,吃完饭在李红军的搀扶下散了会儿步,很快便躺下床熟睡了。
第五天的时候,医生检查过她的身体,并且表示没有大碍以后,叮嘱了一些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便可以由李红军带走了。
到过谢,李红军开开心心地办理出院手续,结果刚回到病房,邹英华不见了!
找过厕所,找过走廊,任何一个小角落都不放过,问了护士,说太忙没见到人,李红军急得满头大汗,无头苍蝇似地乱转。
楼里找了个遍没找到,赶紧跑出医院,沿着回家的路找过去,最后居然在小河边找到了她!
那时河风正盛,冷风凛冽,衬得邹英华的背影如此绝望悲戚。
“不要!不要!”
李红军什么也来不及想,脱掉鞋一把栽进了河。
“英华!英华!不要,不要啊英华!”
“英华,回来!你回来!”
见听见李红军的声音,邹英华的背脊僵硬片刻,继而以更快的速度沉入河中——她是真的想死!
李红军疯一样扑过去,把人救上来的时候邹英华早已没了知觉。
河风吹来,冻得人骨头打颤。
他颤巍巍抬手按压她的胸口,做人工呼吸,每一分每一秒的煎熬里,李红军在心里默念:“快醒,快醒过来,求求你,醒过来吧,你要什么我都答应你,房子车子,我统统给你,我都给你,别死,别死——”
这一按就是五分钟,宛如一个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