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可能不知道呢!难道每次押运都没有账目么?”
卫山摇摇头:“没有!刘洵全记在心中,每次押运银钱他都亲自去负责,银库里每次出入多少银子,他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方正一倒也不怀疑卫山说的话,能当上知府已经是读书人中的精英。
这群人能从千军万马的科举中杀出重围,无一不是博闻强识,记忆力高超之辈。
继续追问道:“那上一次运送什么时候,运了多少?”
“上一次就是在大人来之前的一两天,具体多少我也不知道,只知道那次情况很特别,运了非常多...几乎把府库中的绝大部分银子都运走了。”
“而且还特别指明了要刘洵的公子亲自押送。”
“后来给方大人送的五万两银子,已经是府中仅剩的银子了。”
谢闲与方正一对视一眼,果然如此!
只不过方正一感觉有些异常古怪。
这时间点怎么卡的如此恰到好处?偏偏在自己到任前把所有银子都送往京城还带走了刘洵的儿子,这未免有些太蹊跷了?
从京城中送到建江明明还有两万石粮食,还可以大赚一笔,为何对方这个时候就收网了。
难道对方会算命,知道自己要反贪?
我特么来之前自己都没想到要干这事儿啊!
巧合...肯定是巧合。
方正一也懒得再想,随便给自己找了个心里安慰,后面的事以后丢给皇帝解决吧。
要是真顺根查下去,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幺蛾子,救灾已经够闹心的了,还嫌头不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