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梓鸣没有就此止步,想起妖女与玉如决战时施展的但因“六变”,任何一变都强于他,且场域叠加后,愈发可怕。
“何不让噬金蚁与‘狂沙’、‘飓风’和‘黑夜’同时组合?隐蔽性和攻击力都会增强。”他突发奇想。
莽汉用了整整一年,将三变一一重炼,实现叠加后,再放出噬金蚁,威力果然不凡。
庞越对金之法则的掌握,一直让他佩服。尤其此人利用气态金属、毒气和毒液,与对手的灵气反应,不仅将其消耗一空,还将毒素传递出去,十分歹毒阴狠。
“何不用与开山斧同源的金蚁,再现那种能力?”
庞越的道法,早已融入他的血肉,一番尝试,成功将金蚁化为高温气体,与尾刺的剧毒混合,在但因三变的掩护下,实施绝杀。莽汉大喜,又炼成一件杀器。
这些年,由于产品竞争力变强,且与五大派的关系日渐深化,凌云派在顺闲界的矿机生意,越来越兴隆。
便携式矿机推出后,在分销市场大受追捧,份额直线上升。见凌云派新品如此畅销,竞争对手先后跟进,推出类似产品,让价格不断走低。
莽汉他们占有先发优势,在赚取最肥美的第一桶金之后,变得适可而止,开始推行回馈计划,他深知,必须舍了,才能得,这就是“舍得”的真谛。
他收到林希来信,子欧已按染衣的功法修行,而蔚然在一场大战中伤了道基,被妖女接往但因堡,仅过两年,便伤重去世。
莽汉一阵神伤,既惋惜朋友的离去,又感到后怕,如果再晚些去魔光界,或许会与林希永远失去联系。
一晃十七年过去,叶染衣腹中的孩子,终于诞生。金梓鸣紧张而激动地接过白里透红的女婴,肉都都的,让他手足无措。
他不知道该怎样抱,只好用手掌托着,再用另一手去轻轻触碰那张粉嫩可爱的小脸。
小姑娘刚刚哭过,脸上带着泪痕,明亮的大眼如璀璨的宝石,滴熘熘的转动,口中发出咯咯笑声,带着机灵与狡黠。
莽汉一怔:“这是怎么回事?染衣生的女儿,怎么像林希的性格;而林希生的儿子,又与染衣相像,完全颠倒啦。”
“染衣,金子欧的名字不错,要不把女儿和他都定为子字辈,如何?”
“你不就是梓字辈吗?”
“字不一样啊,而且我看起来很年轻,等他们长大,外人把我们当作平辈,也很正常。”
“那你也叫我母亲?”叶仙子腹诽,她叹息一声,“随你吧。”
“叫金子什么呢?染衣,你精通数理与因果,算算她缺什么,咱们就给她补什么。”
“女儿的天赋极好,是纯水的单一属性,且水的品质极高,她不缺什么,唯一的烦恼,可能是水过多、过强。”
“那怎么办?”金梓鸣急忙问道。
“要不依据‘水生木’,用木去消耗一部分水?可以从木字旁或草字头的字中,选一个。”
“好啊。”
夫妻俩反复比较,最终达成一致,给小姑娘取名“金子萱”。
这颗掌上明珠,伊伊呀呀,一天天长大,真如莽汉所料,聪明伶俐,又古灵精怪,既讨人喜欢,又让他头痛。
她就是莽汉的“心头肉”,叶仙子实在看不下去,要求他严加管教,不得过分溺爱与纵容。
小姑娘除了性格略微古怪,其他都很好,就算发脾气,也很快过去,不会记仇。
夫妻俩一直搞不懂,她为何怕山里的一种花,每次带她路过,都会惊叫连连,哭闹着要抱。
她不肯走过去,只因地面铺满树上掉下的黄色花朵,让她不敢踩踏。
“林希曾经说过,儿子小时候怕蜗牛,没想到女儿,更加奇葩。”
子萱太小,还没开始修行,夫妻俩只是用灵气梳理她的肉身,以药浴助她提升力量。
金梓鸣本想传她“血炼淬体术”,被叶仙子坚决制止,“人家好歹是一位小美女,怎能从小如此血腥暴力?还把自己炼成铁皮铜骨。”
意料不到的是,小姑娘的天赋居然与孟雨一样,是绘画。只要一拿起画笔,就会表现出超越年龄的专注,她画得很像,很好看。
她喜欢一个人默默作画,嘴里时常低声滴咕,父母都听不懂她在讲些什么。
渐渐地,也看不懂孩子画的是什么,但凭高阶修士的直觉,画中的意境,甚至超越孟雨,让他俩极为震撼。
莽汉的绘画水平,已不足以辅导子萱,只好去约达城请了两位有名的画师,轮流来教。
两位夫子亦震惊于孩子的天赋,悉心栽培,不到两年,便先后辞去,只因其画技,均已被子萱掌握。
夫妻二人对于孩子的绘画爱好,完全放任。但对她的修行,却实在犯愁,精挑细选的水系主功法,小妮子提不起一丝兴趣,根本不愿修炼。
子萱已经六岁,而染衣五岁时,就已开始修行。柳易夫妇也住在这座山上,一日来串门,听到叶仙子的抱怨,华夏建议:
“染衣姐,要不带子萱出去旅行吧?老是呆在约达城,小妮子憋得慌,说不定出去走走,没准儿就愿意修行。”
叶染衣若有所思,看向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