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门柱相隔5.6米,在高3米处有一横杆相连。
“很宽敞吧?我们这个橄榄球场在整个东京都是小有名气的。”自信满满的群藏顺手朝龙宇丢过去一个橄榄球,“我说龙宇,要不要练练传球?”
“无所谓啦,一小会儿应该没什么影响。”
说着,两人就开始在橄榄球场上跑动起来,而这一跑,时间就到了中午。
龙宇在场地上奔跑着,抓着球的十指很自然地张开,身体稍微前倾以降低重心,接着确定群藏在左手边的位置,往前一跳,摆臂和甩腕的动作一气呵成,漂亮的跑动传球就完成。
“传得好!”群藏不由得赞叹。
在这短暂的时间里,群藏就只不过单独的演示几遍,龙宇就完全抓住其要领。不夸张的说,完全不像玩橄榄球的新人。
“龙宇你真是第一次玩橄榄球么?反射神经,速度,以及把握传球的时机和准确性不亚于我啊!”
带着这种想法,群藏对龙宇的评价越来越高,心中已经下定决心要把他拉进橄榄球部。
“时间好像有些晚了吧..”龙宇看着头顶上的太阳,估摸着至少过去了两个小时。
群藏看着手腕的手表,惊讶地喊着已经过去两小时,真是十分抱歉啊..因为我最喜欢练习传球,常常忘我,实在对不住啦。
龙宇也不是不理解这种心情,人在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时,总会忘记时间的流逝,这很正常。
他满头都是汗,加上自己现在是狼兽人的缘故,毛发过于旺盛,体温很难降下来。
“给你!”群藏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罐运动饮料,龙宇也没怎么在意,直接打开喝起来。群藏也把手搭在龙宇肩上。
“不知怎么,跟你一起练传球超开心的,而且还很有感觉,莫非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
心有灵犀你个鬼啊!那叫默契!你的词汇也太奇葩了吧!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引起别人的误解啊!龙宇喝到嘴里的饮料差点喷出来。
“龙宇,你觉得开心么?”
“挺有意思的,但我还是不适合这类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