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金丹大圆满(1 / 2)

苏临回到了现实,南志贤依旧被关在玻璃瓶内,可见和他一同前往义三爷所在的,其实是南志贤真身的形象。

“该答应的我都答应了,还不快放了道爷我。”南志贤没好气道。

苏临打开盖子,随对方去了。

虽然他刚刚和南志贤缔结了同心咒,但这只是权宜之计,为了应付即将到来的金丹杀劫而已。

在度过这次杀劫后,他得想个办法宰了这货。

说到底,这家伙也是个不择手段的邪修,和刘禄那种人没区别,他们都该死!

玻璃瓶中的黏液蠕动着来到一名女子身上,从嘴巴钻进了那女子的体内。

那女子立刻用南志贤的口吻说:“喂,钥匙就在那抽屉里,赶紧给道爷把锁解开。”

苏临拉开抽屉,随手将一大串钥匙丢给对方,没过多久,南志贤便解开手铐,走进工坊,熟练地翻出一瓶血,咕嘟咕嘟喝了个精光。

“啊!舒坦!”

南志贤将血瓶一丢,扭头看向苏临,挤出怪异的笑容。

“嘿嘿嘿,道爷我这次算栽在你手里了,但你也别怨我,修仙就是这样的,千万修士争夺那一线天机,注定要厮杀,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但现在不同了!咱俩是一条船上的人了,前尘往事,便莫要挂在心上了。”

苏临没接对方的话茬,转而问道:“我发现修仙者,好像都不愿意在凡人面前显露神通,甚至修士杀死了凡人,其他人都视而不见,这是怎么回事?”

“当然是因为天条。”

“天条?”苏临面露疑惑。

“修仙者若是有朝一日,能修成真仙,便可订立天条,真仙之下不可违背。

大夏国的天条,便是不可在多个凡人面前,展露神通法术,否则便会承受天罚,轻则失智,重则爆体而亡。

被修士所杀的凡人不会被其他凡人看见,也是因为“凡眼不可见仙”这条规定。

但直至如今,这天条依旧令人捉摸不透,那些宗门大派也没能摸索出天条的全部禁忌。

你只需要记住,修士可以屠戮凡人,但绝不可在众目睽睽之下,除非像现在这样布下遮天屏障。”

“那现在的天条,由谁订立?”

“这就不得而知了,很多人说现在执掌天条的是大夏的开国皇帝。

那皇帝建立大夏之后,鬼神不可在凡人面前现身这个禁忌就变得格外强力,不管怎样,天条威力变强与他脱不了干系。

但也有很多人说朱九勤不是修仙者,当今在朝为官的不只有凡人,也有修士,他们说朱九勤也看不见妖魔和各种神通术法,一定是个凡人。”

听了南志贤的话,苏临知道了一些新消息。

首先朱九勤和天条脱不了干系,但他似乎又真的是个凡人,无法看见法术神通。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最让苏临奇怪的,是朱九勤为什么要宣扬世上不存在鬼神这种言论。

身为现代人,他想要破除迷信可以理解,但一旦鬼神被证明存在,那便不再是迷信。

身为一个接受过科学教育的现代人,以朱九勤的性格,不应该压制鬼神之说,反而要大力搜寻修仙者,深入研究探索才对。

毕竟了解未知,是消除对未知恐惧的最好方法

虽然苏临没有见过朱九勤,但从他听说的事迹来看,这位穿越者前辈,应该是个实事求是,非常崇尚科学的人才对。

但他为什么偏偏选择了蒙骗世人,甚至不惜颁布律法,勒令官吏不得信怪力乱神呢?

苏临和南志贤离开了义庄,和这种邪修同行,让他心里很不自在,但眼下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仅凭他一人,无论如何都应付不了即将到来的金丹修士。

苏临走在路上,正思考间,忽然被南志贤一把拉住,拖进了路边的小树林。

“找你的人来了!”

南志贤咬牙道,神色凝重地望着天上。

苏临循着对方的目光所指,往天空搜寻,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但很快,一个小小的人影由远及近,迅速出现在他们视野当中,一名身着洁白锦袍的男人踩在一柄剑上,缓缓向他们这边飞来,这是苏临第一次见到御剑飞行。

遇见飞行的男人相貌称得上丰神俊朗,但他的脖子上却长着一颗有两个篮球大小的肿瘤肉球,让他看上去像一个畸形的怪胎。

身边的南志贤嘶的倒吸了一口凉气,惊叹道:“竟然是金丹大圆满!”

“你这么远,看一眼就能看出他的境界?”苏临问道。

“你没看到他脖子上那颗肉球吗?内丹外显到这种程度,就是丹胎了,接下来他只要破胎结婴,便进入元婴期了。”南志贤面露欣羡之色,眼中满是嫉妒。

苏临听了心下一紧,心说好家伙,普通的修仙是丹田炼丹,这个世界的修仙怎么是长肿瘤啊。

“每个结丹修士,都会长那种肉球吗?”苏临有些担心。

“不一定,有的人长在胸口,有的人长在腿上,每个人的丹胎形状都不一样,道爷我曾经见过一位金丹大圆满的邪修,他的丹胎是厚厚的肉茧,长在背上,穿上衣服什么都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