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1 / 2)

何磊推开门,他原本想像刚才那样调查整间屋子,但何磊下意识的,将手电筒照向屋内左侧墙的角落。

那里同样有一个身穿盔甲,手拿砍刀的人。只不过那个人是坐着的。

何磊的心一凉。

接着第三扇,第四扇,都是在最里面的左边墙角,坐着一个穿盔甲,握砍刀的人。

何磊意识到他大意了,这群人不是只会装神弄鬼。

虽然何磊是一个刑警,但A市作为全国治安最好的几个地方之一,十几年没有发生过恶性杀人事件。

这些年,何磊习惯了安逸,习惯了罪犯面对警察时的畏畏缩缩,习惯了罪犯听到警笛就疯狂逃窜的丑态。

他把这一切都当成了常态,进而狂妄自大到敢一个人独闯虎穴。

此刻,何磊才想起,让罪犯恐惧的并不是何磊,也不是警察这个身份,而是警察是一个远比他们强大的暴力组织。

所以,当何磊一个人孤零零落网,没有了人数优势和火力压制,也就和死在杀人犯手里的普通人没什么区别了。

何磊知道,他必须马上离开这里,不然可能会被他们剁成一堆肉块。

何磊转身向回走,强光手电筒的光柱没有照到路的尽头,一个人影挡住了光线的传播。

何磊定睛细看,是刚进村时装神弄鬼的老头。老头怀里抱着一只猫,大概是刚才屋顶上的那只。

老头看着何磊,猫竟然也看着何磊,四只眼睛在黑暗中反射着诡异的光。

忽然,老头的身后又冒出一个人影,人影模糊的轮廓逐渐具象,清晰成一张极其恶心的丑脸。

是吃蜘蛛的怪人。

怪人和老头没有任何语言交流,也没有眼神传递。来到老头身边后,他径直走向离他最近那座房子的屋门。

就是何磊进村后推开的第一扇,屋里拿砍刀的盔甲人是站着的,那扇屋门。

怪人从屋里搬出两张榆木凳子,一个放在老头身边,一个放在自己的屁股下。

老头抱着猫,和猫一起目不转睛盯着何磊,慢慢坐在凳子上。

怪人也是如此。

这两个人在阻拦何磊离开。何磊不能继续向前走了,不然,屋里那些拿砍刀的盔甲人可能会对他动手。

但就站在原地坐以待毙吗。

那不可能,无论是出于一个人是求生欲,还是作为一个警察的尊严,何磊都不能坐以待毙。

何磊必须想办法自救。

就目前何磊看到的,打开的四扇门里,每一扇后面都有一个拿砍刀的盔甲人。

刚来时,何磊粗略数过这个村子房屋的数量,大概二十余座,如果每一座房子里都有一个盔甲人,那何磊就是一对二十几。

以寡敌众,何磊最先想到的是,搬救兵。

何磊摸了摸上衣口袋里的手机。

现如今的手机用户都知道,三个紧急电话在没信号的地方依旧可以拨通。但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没信号,是有条件的。

国内的电信运营商有三家,只要保证手机在任何一家运营商基站的覆盖范围之内,紧急电话就可以拨通。

但如果所处的地区,三家运营商的基站一家都没有,那手机就是块砖头。

何磊不觉得这个地方有基站,毕竟这里连路都没通。

但何磊还是拿出了手机。

现在时间已经是晚上11点25,何磊一边打110,一边警惕不远处的老头和怪人。

老头已经不看他了,注意力集中在自己怀里的猫上。猫亲昵地蹭着老头的衣裳,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现在的老头,就像公园里太阳底下逗猫的大爷,完全不能把他和屋里的盔甲人联系在一起。

而何磊则是一个过路的行人,他与大爷毫不相关,大爷也毫不在意。

怪人就不一样了。

怪人一直盯着何磊的手机看。像个无知的孩子。

没信号,110打不通。

何磊把手机重新放回上衣口袋,又看向老头和怪人,两个人的动作与表情与刚才相比,没有一点变化。

搬救兵行不通,只能想,如果这群人一拥而上,何磊怎么才能打赢。

都说双拳不敌四手,但何磊腰上别着枪。

是个人就知道冷兵器与热兵器的差距有多大,而且想用砍刀砍人,势必要近身,近身子弹是必中的。只要打中,就能致残。

警用9毫米口径手枪,子弹飞行的时速大概为900英里每小时。在子弹的高速冲击下,肌肉组织会被撑开扩张,肌肉上的血管会直接断裂,骨骼会被折断,人的肌腱会被从骨头上拉下。紧接着由于肌肉的弹性会产生回弹,肌肉与肌肉的高速碰撞会造成二次伤害。

被抢打中,重要的部位会立刻毙命,非重要部位会立刻残废。

何磊不需要瞄得多准,只要打中了,那些村民基本就丧失了战斗能力。

如此一来,天黑不能瞄准这件事就不用担心了。

有枪在手,何磊不是不能一搏。

何磊觉得今天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没有在枪里装空包弹,都是实弹。

枪里一共八发子弹,假设这里二十五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