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错了,我很喜欢。”常四郎眯起眼睛,“大纪兴武十五年,我是登殿的状元郎。”
这一句,轮到徐牧发懵。
“当时,那位宰辅让我在殿上作诗,颂扬他的功绩。”常四郎脸上露出嗤笑,“我半天没声响,最后憋了一个屁,满朝的文武都吓坏。要不是我老子后面送了十万两,我估摸着就脑袋搬家了。”
“这等事情,你为何与我说?你也知,我不过是汤江城的一个小东家。”
“与生意无关。我很单纯地喜欢那句,满城尽是黄金甲。许久了,偌大的内城二十三郡,没人敢写这等东西。”
徐牧沉着脸色,这要是再尬聊下去,估计都要密谋叛变起义了。这常四郎,路子真他娘的野。
“得了,知道你不容易,带着庄人二千里奔赴内城。”常四郎伸了个懒腰,“你自个出去,记得把银子交给福伯。”
“嘿嘿,常记粮行,概不赊账。”
徐牧点头起身,还没走出几步,在后头,又响起了常四郎的声音。
“小东家啊,哪天要是被四大户逼得走投无路。你来常家镇找我,我给你一口饭吃。”
“当然,这口饭要凭本事,一个吃不好,可要掉脑袋。”
徐牧顿了顿脚步,只觉得这位常家镇的少爷,越发的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