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丁云正式起诉公司的时候,她父母那也已经因为生怕要跟着承担六百万违约金的债务,把她给分户分了出去。
为此他们甚至付出了一套房。
付出了老家农村的一套危房。
不是他们家自己的老宅子,是他们在比他们老家还要偏僻的农村,花了一万多块钱买来的一套没拆迁计划的房。
说深山老林可能有点夸张。
但绝对够偏僻,够便宜,够破烂。
他们之所以这么干,当然不可能是为了女儿好或者为女儿留住所,纯粹是因为想要把未婚女儿分出去单独立户。
但是根据规定,想要单独立户,要么是结了婚,要么得有购房证明或者房产证,再不然也得有宅基地许可证明。
原身又没买房,依旧在租房住,根本就拿不出相应证明,所以为了赶紧把这个可能给他们带来巨额债务的女儿甩出去,他们只能自己出点血,尽可能选一套便宜的房子,并直接转让给原身。
有关于这方面丁云也没阻止。
所以分户自然是很顺利的完成。
在丁云那正式开始起诉景和公司的时候,她就已经与她父母彻底分了户。
甚至因为生怕要承担违约金。
他们还把丁云给拉黑了。
再加上丁云这一次起诉,压根就没打算动用舆论的力量,网络上也没有相关报道,因此直到开庭他们都不知道。
还以为闺女已经背了几百万的债。
压根就不敢继续联系丁云,生怕自己回头再被赖上,至于想办法把丁云嫁出去换彩礼就更不敢想了,谁家愿意花巨额彩礼娶个背负几百万债务的媳妇。
所以原身父母那边。
暂时可以说是彻底消停了。
而随着丁云开始上诉,以及提供相应证据之后,很快就到了开庭的那天。
过程中那真可谓有来有往。
丁云说他们违反合同,不但没给她交五险一金,还拖欠两年多保底工资。
公司那边则说,整个公司只有她一个人签了一九分成合同,也只有一九分成合同里面有提到要交五险一金和保底工资,没能遵守合约,完全是财会部门的工作失误,并不是他们的本意如此。
而且拖欠工资两年多才讨要。
这根本就不合理,属于恶意讨薪。
丁云则辩解,自己最近两年一直很忙,同时也是出于信任公司,所以才没有查看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和工资的到账情况,同时表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公司违约在先。
并且已经违约了两年多是事实。
两边你来我往,好不热闹,但最终还是因丁云那边证据充足,成功胜诉。
虽然没能要到多少赔偿。
仅仅只得到没给的那部分工资,外加点利息和损失,总共也不到二十万。
但胜在彼此合同无条件解除了。
丁云也不需要赔偿违约金啥。
退庭后丁云是面露笑意的叮嘱他们快点把赔偿款打给她,账号还是原来的那个账号,而因为丁云的原因,不仅补交了不少税款,被罚了不少钱,同时还败诉的公司代表,则是只能咬牙切齿的表示,丁云绝对会被全行业封杀之类。
然后便冷着脸各自陆续离开。
回去报告结果了。
对此,丁云并不觉得奇怪,因为她这次做的事的确算是捅了那些个经纪公司的命脉,扎心了的那种,起诉解除合同倒不算什么大事,真正扎心,可能导致被全行业抵制封杀的,主要还是她向税务部门提交了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
这年头,即便偶尔有那么一两家娱乐公司,可能没有偷税漏税,那至少也是做过各种避税手段的,有些手段可能还不那么的光彩,经不住深查的那种。
以前被税务部门查到的没办法,可如今不是被查到,是被人给捅上去的。
那谁能受得了?
谁又敢把对方签到自家公司。
或者说与其合作之类的。
同时谁还能不怕,万一回头彼此闹矛盾,对方再掌握了自己家偷税漏税的证据,并且直接提交上去又该怎么办?
与其想那么多的办法去杜绝之类。
或者再也不偷税漏税。
那还不如就索性直接不合作呢。
不过即便如此,丁云也不后悔,因为她并不觉得,自己会真的走投无路。
看公司人离开,她也是立刻回家。
重新恢复先前的正常生活,也就是一天十二个小时努力提升技能的生活。
与此同时,因为丁云和景和经纪公司都不想把事情弄得沸沸扬扬,所以他们间的官司以及最终的结果并没有被大肆宣扬出去,而是就这么被冷处理了。
景和那边是不太想丢脸,毕竟杀鸡儆猴没杀成,反倒被反杀着实不是什么值得宣扬的事,因此当然得尽量瞒着。
丁云则是不想把她爸她妈引来,虽然她也不怕她爸和她妈,但麻烦当然还是能少点就少点,能往后拖就往后拖。
在两边都很默契不提的情况下。
这件事压根没激起啥水花,便悄然无息的结束,甚至那边可能是出于担心丁云闹的原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