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闺臣一个人,每天要给独孤长风的那百多个小弟准备两餐,忙的不可开交,在请示了客栈的甩手大掌柜叶某某后,龙门客栈变成了学子饭堂,并不对外营业,连过路的军队斥候都被挡在了门外。
独孤长风现在的生活很滋味,羊不需要他这位大将军亲自放了,自有小弟代劳。
每天就是在露天私塾读书,然后骑着他的追风宝马,带着那个叫做胡儿的漂亮小姐姐在草场上驰骋。
最后,再耍一套人人必须拍手叫好的枪法。
王可可活的也不错,这个老顽童,都几百岁了,童心一点儿也未泯灭,整天和一群半大的孩子在一起玩闹,一点没有当长辈的样子。
这个塞外土城,以前总是沉寂的如一坛死水,自从龙门客栈的主人回来之后的这三天,这座土城多了几分活力。
又是一个黄昏,独孤长风揽着胡儿,从追风的背上越下,指挥着手下的小弟,将日渐稀少的羊群赶到羊圈里。
还有两个十几岁的少年,拖着一个沙地耙犁,耙犁上放着一个大坛子。
这两个少年跑的飞快,大坛子的阿巴只能阿巴阿巴的叫着,看样子被颠的不轻。
好多孩童在客栈门口排队领着饭食,这一次他们每个人果然都带着一个陶罐,是用来装羊肉汤的。
徐夫子不必排队,秦闺臣早就给他的那份弄好了。
一小壶酒,一大罐羊肉,考虑到这老爷子的年纪大了,牙口不好,秦闺臣今天没他准备生硬的馕饼,而是六个白面馒头。
徐夫子接过,依旧是那句:“谢谢夫人。”
然后,转身朝着土城走去。
来到住处,远远的便看到黄昏夕阳下,自己的孙女的脑袋,从土洞的布帘后钻出来。
徐夫子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他的孙女似乎很害怕阳光,整天都躲在那暗无天日的土洞里,土城里的百姓,似乎从没有见她出来过。
不过,也绝对没有人去看望她这个病人。
这是乱世,管好自己就已经是阿弥陀佛了,谁也不会像龙门客栈的那个二傻子败家子那样管其他人的死活。
徐夫子笑着摇晃着手中的食物,很是和蔼。
孙女伸出脏兮兮的手,将那罐子羊肉与馒头都接了过去,很快,布帘后面的土洞里,就传出了大口咀嚼食物的声音。
徐夫子坐在洞口前的一张小小的板凳上,看着夕阳的余晖。
他有些感慨的道:“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啊。当这片美丽的夕阳落下后,整个世间都会被黑暗所吞没。”
布帘后,传出了孙女的声音。
“可是,天总会亮的呀,日月交替,生命轮回,这本就是宇宙永恒的奥秘。”
徐夫子微微点头,道:“是啊,不论多久的黑暗,总会迎来曙光。阳光终究会重新泼洒在这片大地之上。
哎,不说这个了,我发现龙门客栈里的生活的那几个人很奇怪。”
孙女道:“是挺奇怪,我听城中人说,龙门客栈里的小公子,是一个败家子,只要给他放羊,每天都有石屋,连中午的午膳他都是他负责的。世间怎么会有会如此傻的人?”
徐夫子道:“那不是傻,那是善。你以为那些食物是给放羊的孩子的吗?
他们是在救人,只是找了一个败家子的借口罢了。”
“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们既然是在救人,会有好报的,来世一定会投一个好人家。”
徐夫子道:“他们的来世会怎样,我不知道,不过今天我发现了他们的秘密,他们不是凡人,而是修真者。
我今天特意找了个机会,试探了一下独孤长风。
发现他手中的那杆霸王枪,竟然是神器级别的法宝。
后来我借口惩罚他,打他掌心,我握住他的手时,发现他体内虽然真元不足,只是人类修真者第四层神海境界,但是他体内非常的纯净,几乎没有杂质。
很显然,有高人在用非常高明的手法,帮他洗髓炼体。
我今天还发现,他竟然懂得阵法,对阵法的领悟虽然不高,但是已经远远超过同龄人,他甚至已经能用石头布置八卦阵,困住百只山羊,令人惊叹。”
布帘被掀开了,一双有些发绿的眼眸在黑暗中闪烁。
“洗髓法,神器法宝,还懂得阵法,看来龙门客栈的主人真的不简单啊。”
徐夫子道“我打听过了,龙门客栈的主人不是那个姓王的老人,也不是那个姓秦的夫人,而是一个姓叶的年轻人,长风称他为叶叔。
据说此人话很少,以前每天都坐在西面的沙丘上,或者坐在龙背山上喝酒。
不过,他出手狠毒,龙门客栈门口木架上的百多个骷髅,都是被他所斩。
这三天来,此人并没有出现,听长风说,明天他的叶叔会回来。
我觉得此人绝非等闲之辈,我想让他给你看看……”
“爷爷,我都死心了,你还没有死心吗?你觉得他能医治我吗?”
“但凡有一线机会,都不应该放弃。你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很差了,如果再得不到医治之法,你们会死的。”
徐夫子的话中充满着伤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