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没有居民楼的门,也不知道当初做城镇规划的时候,怎么就留出这么一条空空的死胡同来。
好吧,也不完全是空的,这里面扔着几个并不算破烂的旧沙发,上面常年都是斑驳一片。
酒吧这种地方,顾名思义,就是喝酒的。时不时的有年轻女孩儿从里面出来,被风一吹就醉倒在路边。有些居心不良的男人就会把她们带走,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这种行为被称之为捡尸。
而这条捡尸巷呢,并不是说醉倒在这里的女孩儿很多,而是那些男人们有的时候不想花钱去宾馆之类的地方,索性就找个地方来解决一下,这空荡又无人打扰的巷子倒是成了上好的选择,久而久之就落了捡尸巷这么个花名。
此时,捡尸巷的巷口已经拉上了黄色的警戒带,刘雪晴和看守巷口的警员打了个招呼,带我走了进去。
借着营地灯的灯光,看清巷子里的情景时,我感觉脑门子上的青筋都在乱蹦。
这条两米宽的巷子,从巷口到巷尾,足足有二十米,两边的墙壁上竟然溅满了鲜血。而在地面上,还有着一条一肩宽的血痕,从巷口一直延伸到巷尾,这显然是伤者被拖行时留下的。
而在巷尾的一个旧沙发上,昨天还和我们一起干掉了沈月如的郑智正四仰八叉的坐在那里。
他的衣服早就成了一堆烂布条子,浑身上下遍布着血痕,有些伤口都已经因为过度的失血而有些发白了。
他的腹腔被剖开了,肠子散落了一地,我注意到一些部位居然存在着咬痕。
郑智的左手虚握着,右手则是呈现出四指扣握,食指伸出的姿态,垂在沙发垫旁边。
“他的左手……之前是握着手机的,屏幕上显示的……就是你的电话号码……”
刘雪晴的嘴里发出了“卡兹卡兹”的声音,一口银牙,几乎要让她咬碎了。
一直蹲在沙发边的赵雷此时站起身子满面阴沉的走到了我们面前。
“刘队,涛哥,郑智……留下了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