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四楼亮着昏暗灯光的那一间,好像就是眼前这间职员室。
我勒个去的,该不会这惨案和我刚刚看到的灯光有关吧。
门把之上,全是血迹。
刘雪晴戴上一双医用手套,非常小心的捏住了门把边上一点没有血迹的地方拧了一下。然而却没有拧动。
乖乖,难道那个没有皮的女人在出来以后,还把门给上了锁?这得有多坚韧的神经啊!?
好在对于一个刑警来说,门锁这种东西根本就不叫个事儿,刘雪晴从兜里摸出个耳挖勺大小的东西,在钥匙孔里捣鼓了几下,门锁“咔嚓”一声就打开了,一抹微黄的昏暗光芒立刻从门缝里透了出来。
刚才在楼下就应该发现的,窗户里透出来的是昏暗的淡黄色灯光。现在这年头,哪儿还会有人用这种灯啊,瓦数大,还不亮。
小心翼翼的推开房门,那股浓重的血腥味让我们两个都皱了皱眉头。
这间职员室大约有八十平米大小,被办公桌分成了一个个格子间。那昏黄的灯光是从里边靠近墙角的一个格子间里发出来的。
刘雪晴用手电照了一下地上的血脚印,我们两个小心的沿着脚印走了进去,在格子间的过道中拐了几个弯,就看到了发光的那个。
在那格子间旁边过道的地面上有着一大滩血迹。因为暴露在空气中有一段时间了,血液已经氧化成了暗紫色,外边还好已经干涸,而在中间部位,那些还没干透的血液显得非常的粘稠,看上去有些恶心。
而在旁边格子间的椅子上,竟然坐着一个发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