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远将雪花膏和小镜子送向的女职工后,登时场面热闹起来。
几个粮库的女职工喜笑颜开地凑了上来。
“金兰,这是谁啊?你对象吗?”
“这是我们粮库之花向金兰,到你嘴里就变成金花啦!连名字都没打探清楚就来献殷勤来啦!”
“嗯,模样倒是不错,你身上咋这么大酒味儿呢?这是喝点酒壮胆儿才敢来的?”
“......”
陈明远在名字上闹了个乌龙,尴尬得脸色顿时涨红起来。
是粮库之花,不是金花啊。
难怪堂弟说金花这个名字土气,换成是金兰确实更好听了。
向金兰被陈明远忽如其来的举动搞得手足无措,白皙的娇容涌上了绯红之色,局促地连连摆手。
“不,不,我不能收。陈大哥你这是做什么啊?上次帮你兑面条也是顺路,你真的不要这么客气。”
陈明远被向金兰拒绝,顿时大感窘迫,在酒精的刺激下脸更是像块大红布。
他深知以向金兰的容貌和温婉的性格最惹人怜爱。
尤其是粮库里男职工极多,平日里献殷勤的更是排着队上赶着巴结。
他本来和向金兰就很少有机会能见上一面,现在远在黎县更是没机会见得到。
若是这一次他退缩了,以后更难有表露心迹的机会。
正如周围其中一个女职工所说,他今天能来粮库大着胆子给向金兰送礼物,完全是借着酒劲才鼓足的平生勇气。
在酒精与堪称信仰的决绝下。
陈明远在此刻做出了三十年来最出格,最爷们的一件大事。
他不顾向金兰的推辞,一把将小镜子和雪花膏塞进了她的衣服口袋,同时红着眼睛大声开口道。
“我陈明远在此发誓,我此生非你向金兰不娶!若违此誓,天诛地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