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 黄宗羲授课(下)(3 / 3)

明末大寨主 渤海郡公 2508 字 2023-01-07

务,都是靠着“杂派”,也就是地方税来解决。

中央对地方有诸多治政要求,以便能实在掌控地方,包括文档籍册,民间事务管制,这都要人来管,但又不解决经费,这实际是中央认可地方要自己收税。

可基于大一统、强干弱枝以及绝不多事等等儒法治政理念,中央也不愿跟地方明确划线,由此可以随时一张纸就将地方税卷走。

如果将这些杂派填实到地方,跟地方财政分割清晰,钱粮问题,自然好解决。

其他人则担忧,会不会压得民人更觉艰难?更有人直接跳脚道,宋时就有冗官之祸,这一策是谁献的?祸国殃民嘛!

楚行摇头感慨,儒法之念深入官心啊。

他止住了沸腾的人声,说出了第二策,官吏一体。

众人都不吱声了,他们一时没想明白其中的利弊。

吏员自然都是想当官的,但楚行这一招,实际等于是取消了吏员的生存空间,要让他们走到前台来。

结合刚才的第一策,就能看出,所谓官员扩容若干倍,实际是把所有吏员兜了进来。

若是吏员都按官员来要求,诸如回避、监察等等由朝廷落在官员上的管制,也都要落到吏员身上,他们担心,这一策既得不到读书人的支持,也得不到吏员的支持。

“我是很想事事都和衷而就,但有些事情,涉及根本,就只能以力而就。”

这一点楚行很坚决,表明即使两边都不支持,他也要强行推动。

“我大乾之官,都不再是管人之官,而是管事之官。当官就是做事,做人的那种官,得把事情做透了才能爬上去。”

这话也点出了官员还是有区别的,这也就是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区别,但不同的是,绝大多数人都将是事务官,政务官的员额会很珍稀。

有人还是不理解,说民人各安其份,这天下就和乐融融,何须要那么多做事的?又有什么事可做?

有什么事可做……这就是儒法之国的根基,绝不愿多事。

因为他们要让社会僵化,因为儒法之国的官,真正要干的就是四件事:收赋税、兴教化、断刑罚、安乡境。但归结到底,后三件事也是为第一件事服务,而且是为朝廷收赋税。

从本质上说,官僚集权时代的王朝,地方官就是中央政府派驻地方的税务代理人。

在这个基础上,他自然没有主动意愿去提供“公共服务”,仅仅只是为了稳定税源,才必须提供一些最基础的公共服务,例如治安、救灾防灾和稳定人心,以及为中央输送人才的教育。

中央政府汇聚了全国的财税,提供的公共服务就只限于治理大规模的叛乱和灾害,以及抵御外敌入侵。说起来,最初封建制向郡县制演变,至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需要更多的公共服务,比如治河和救灾。

要向近现代国家转变,关键不止在政治上层的权力中枢是什么面目,还要看基层政权是如何构建的。

将公共服务细化,推进到社会各个层面,这才是近现代国家的根基。而这个过程,在欧洲也是伴随着工业革命逐步完成的。

楚行为什么说还堪堪差一线,就是他治下的山东,还只有一丝萌芽,并未演进到那一步,这时候就需要他这个“英明领袖”来拔苗助长了。

从另一个方面看,政权深入到基层后,社会的组织能力也将更上一个台阶,资源的利用效率,内部的坚韧度将是古代国家难以匹敌的。

要推动官府下乡,就必须将现有的官吏体系打破,在这方面,吏员世家虽然有了上升空间,但少了灰色地带,要直接担责,并不会完全当作好事看。

读书人自然更是反对,他们读圣贤书,是治天下的,可不是像吏员那样当牛马的。楚行虽然还有牌,却不指望能完全消除矛盾,这事他就得抱定有艰难险阻也得干下去的铁心肠。

而众人下意识地想着,官多了,老百姓就要遭殃,这就是儒法治国理念的延续。

楚行要丢下乡的官员,甚至连带原本的州县乃至中枢官员,本质上都会有所改变,就如他所说的那样,官,不再是管人的,而是管事的。

以楚行要设立的公署为例,都是些什么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