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粉丝?(1 / 2)

又是三观受到冲击的一天,今夜不只是苏珊,还有好多人,都关注到了这件事情,一时风头无二。

今夜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夜,而做为事件主人的江枫,却浑然不知,已经订了一家酒店,回去睡回笼觉了。

一觉睡到大天明,神仙来换都不行。

江枫是被叶毛虫这家伙给叫醒的,要不是这个小家伙,大中午饿疯了,咬自己耳朵,江枫肯定还能接着睡。

也不知是为什么,好像经过了好梦村那一觉后,江枫的睡眠质量那是蹭蹭的下降,对睡眠的需求那是咔咔往上涨。

在格斗房睡觉也就算了,在酒店里更是一觉睡到日上三竿的地步。

搞不明白是为什么,只能把责任归咎到重生后强横的魂力和身体,还不太契合,所以表现的毕竟嗜睡。

“行了行了,别咬了,你是非要用我耳朵下酒是吧。”

“耶耶!耶耶!”

〔人家帮你打架,你居然不给人家吃饭!〕

〔坏蛋主人!〕

〔(ノ=Д=)ノ┻━┻〕

江枫无奈,把挂在耳朵上的毛球给取下来,穿好衣服,便带着小家伙出去吃饭。

……

从酒店一出来江枫就感觉到了不对劲,怎么路人看自己的眼神都好奇怪呢,包括退房时酒店的前台,看着自己就好像看到了珍稀动物似的。

“叶毛虫,你说这些家伙为什么这样看着我啊?”

趴在江枫脑袋上,正啃着糖葫芦的叶毛虫,很是随意的耶耶叫了两声。

江枫脸色一垮,根据他对她的了解,这家伙刚刚表达的意思,肯定是类似于关我屁事之类的话。

“不好好说话!糖葫芦没收了!”

抢过来的糖葫芦,直接往嘴里塞,一口吃掉三颗,给叶毛虫气的不行,就在江枫头上一顿rua,头发直接rua成鸡窝。

这一幕被路人拍到,于是又一则有意思的新闻诞生了。

为什么别人能这么强,因为人家才是真的做到了和御兽同吃同睡!后面附的是江枫抢叶毛虫糖葫芦吃的照片。

一时间引起轩然**,甚至在网络上引发了一场骂战,这场骂战的原因,就是因为对御兽的态度。

有些人嘴上说着把御兽当朋友,当亲人,可是吃饭的时候,御兽甚至都不配上桌。

而是给一个小碗放地上,然后喂的是买来的那种,专门为御兽制作的特殊食物(一般都是用御兽尸体打碎,混合一些可食用的东西制作的)。

虽说这吃的东西也不差,甚至可能还很贵,可是相比之下,又有哪一只御兽会拒绝和主人一起上桌吃饭呢。

上面这种其实都还算好的,还有一些人更过分,说御兽不过就是聪明一些的家养畜生罢了,给口剩饭吃,它们就应该感恩戴德。

对于持有这样态度的人,江枫一直都是非常厌恶,甚至是恶心的。

七八年的同生共死,让这小家伙对江枫来说,已经成为了唯一可以相依为命,同生共死的亲人。

如果不是这小家伙不会用筷子,江枫甚至都懒得专门给她用一个小碗装饭,而这种糖葫芦之类的,一起吃更是不觉得有什么。

嗯,除了容易被小家伙揍以外,确实没什么。

……

下午一点钟,江枫再次进入御兽佣兵公会大楼,刚一进来,就被人团团围住,白天的时候,佣兵公会的人,可比晚上多太多了。

江枫一脸懵逼,叶毛虫更是被这些人吓得钻回御兽空间里。

“(⊙o⊙)哇!刚刚那只就是您的御兽吗?好可爱哦。”

一个身材动人,不会饿着孩子的女人,挺着腰就往江枫身上蹭,嘴里夸着叶毛虫。

江枫不动声色的抽出手臂,并且退开一步,警惕的看着这一大群围过来,有男有女的队伍,查看信息。

这些人居然全部都是御兽师,只不过级别并不高,最强的一个,也就只有青铜七阶,御兽也不过是一只普通级lv4的节节藤。

“你们是什么人?想干什么呀?”

“呀,大神,我们是你的粉丝啊!”

粉丝?江枫人懵了,自己上辈子虽然很少回久川市里,但是自己这一号高手,却是上层共知的。

那个时候,有那么一两个小迷弟,小迷妹什么的,也可以理解,可如今自己还什么都没有干呢,怎么就有粉丝了?

“你们认错人了,快让开!”

“怎么可能,偶像,我们就是您的粉丝啊!您是叫江枫对吧,也是您打败了计景胜对吧。”

“对啊对啊,我们都看过那个视频了。”

说着还有一个人把手机扬起来让江枫看,里面播放的正是江枫按着计景胜揍的那一段。

江枫:……

“等等,让我捋一捋,你们的意思是说,因为我打败了计景胜那个菜逼,所以你们就成了我的粉丝?”

一群人叽叽喳喳的抢着说,不过也让江枫明白,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纳尼?我说今天怎么不下雨呢,搞了半天是你们给我整无语了。

不就一个自以为是不知天高地厚的菜逼嘛,打败他你们就觉得我是偶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