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地下城的死神(3 / 4)

里好。”

罗伊问道:“听说你们团在荒野上就有自己的地盘?”

鲍勃点了点头:“我们管它叫做聚集地。但是荒野并不安全,凶兽和天灾都是要人命的玩意。”

“我们必须分配大量人力去守护聚集地,所以留在地下城的力量就会相对薄弱。”

“但即便荒野区如此危险,我们也必须走出去,你也看到了,地下城也不安全。你要么被人奴役,要么就会被人杀死。”

“喂,别聊天了。”咬狼朝他们喊道,“赶紧打扫战场,不要在这里久留!”

鲍勃点了点头,郑重其事的看向罗伊:“今天帮了我们大忙,我们黑旗佣兵团永远是你的朋友。现在赶紧走吧,最近也不要再来地下城了,小心死神来报复你。”

“死神?”罗伊眼神一动。

“他是月见坊的老板,没有人知道他的相貌和名字,只知道他穿着一身黑斗篷。”

鲍勃握紧了拳头。

“最开始的时候,就是他一人之力打下月见坊的恶名。他的行事诡异残忍,死在他手中的人命早已数不清楚。”

“被他盯上的人,如果不服从他,要么是神不知鬼不觉的被暗杀,要么就是毫无征兆的自杀。”

“自杀?”罗伊微微一愣,总感觉像是抓住了些什么。

但脑海里却是一片混沌。

“总之,他成了地下城的死神。”鲍勃叹了口气。

“团长也警告过我们千万不要和月见坊正面为敌,因为这个死神是传承者,任何普通人都不会是他的对手。”

“在月见坊盯上了我们之后,团长已经把重要的干部和团员都转移到了下城区或是墙外了,怕的就是死神的暗杀。”

“不过你住在上城区,应该没问题吧?死神就算再嚣张,也不敢在城区为非作歹。”

罗伊左手握拳,缓缓敲击着自己的额头,掏出了那张写有“月见坊”的便笺。

“月见坊,月见坊,月见坊……”

“黑斗篷,黑斗篷,黑斗篷……”

“死神,死神,死神……”

有那么一瞬间,他的脑海里灵光乍现。

翻腾的雾气,无人的街角,缓缓朝他走来的黑斗篷形如死神。

但是——

“我超你妈的!”

罗伊捂住脑袋,骂出正宗的家乡话,表情崩溃的蹲在路边,狠狠的锤了一下地。

明明已经有了那么多的线索,为什么还是想不起来!

蹲了一会儿,他落寞的站起身来,拒绝了鲍勃的陪同,形单影只的离开了地下城。

地表的阳光打在身上,他发现街边有不少人神色古怪的看着自己。

于是下意识的摸了摸脸庞。

原来是血迹还没擦去。

为了调查这起案件,他不惜以身试险,乃至弄脏自己的手。

尽管如此,离真相却始终只有一步之遥。

直觉告诉他,这一步之遥,于他便是天堑。

说不定,当初就不该调查这起案件?

说不定,刚才就不该跟去地下城?

你看,今后还要防备死神的报复,何必呢?

脑海里不断浮现出各种念头,有些是自己的,有些则像是被他人强加的。

可怕的是,现在的他已经越来越难辨认,哪些念头才是自己真实的想法。

留给他翻案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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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话:

这几章的气氛比较压抑,没有无脑强大的系统和金手指,也没有高贵的身世,普通人在面对不公之时连自身都难保,何以证得清白?就连求人相助都需要证明自己拥有值得被帮助的价值。

但二一是不写虐文的,在这一章至暗时刻后,接下来的情节将逐渐攀上这一篇章的高潮部分,男女主也会真正的成长起来,不再寄人篱下。

在小说初期的构思中,我不给主角设定强大系统等金手指的原因就是:我不希望他一昧的被所谓的“系统任务和系统奖励”推着走。

我希望他能带着自己的意志去推动事件的发展,他比起老阴比其实更像是一个赌徒,会为了达成心中理想的结局以身犯险。

因为机遇是不等人的,取得一个百分之百确定的结果叫割草,不叫冒险,而正因为他全力以赴赌上了一切,最后亲手摘取的成果才更显弥足珍贵。

人是一种很矛盾的生物,每个人都不愿意让自己身处险境,但每个人都希望有人能为自己付出所有。

就好像大部人都喜欢当少爷,当幕后大佬,而不喜欢当任劳任怨的仆人和守护者一样。

“女仆”和“骑士”这两个词,就是对奉献精神的最好注脚。而我一直在思考,男主究竟要如何做,才能让女主死心塌地的追随他?

就凭你是主角?明明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

没错,就是相互付出,这个观念将贯穿全文,而这也是我对爱情、亲情、友情的定义。

他们竭尽全力的活在这个奇幻的世界,渡过无数个或喜或悲,或热血或温馨的日常,这就是我想写的故事。

最后,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看作者在正文末尾陪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