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六匹骏马又要大得多了。即使韩信这样的猛士,也是心中震惊。
然而,还有更让人震惊的,只见翁仲上前一步,身子一猫,蹲了下来。左右手伸出,按在两匹骏马肚腹上,长吸一口气,大喝一声:“起!”
腰板一叫力,就把两匹骏马举了起来。两条粗壮的手臂伸直,如同两根擎天柱似的,任凭两匹骏马如何扭动,如何挣扎,难以撼动分毫。
每匹骏马用现代的计量单位来算。不下于三百多斤,他一次性举起两匹骏马,这是六七百斤。“力挽三百斤”已经是罕见的勇士了,他竟然是力举数百斤,要不是赢子桓他们亲眼所见。打死他们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
“咕咕!”赢子桓他们的喉头发出一阵怪异的声响,如同打鸣的公鸡被掐住了脖子似的,一脸的震惊之色。
不是赢子桓他们的见识不广,实在是翁仲的神力太惊人了。如此神力,就是以“力大能举鼎”而著称的楚霸王也未必能比翁仲强,要赢子桓他们不震惊都不行。
“我不如你!我输了!”韩信是豪杰,不如就不如。输得心服口服。
“呵呵!”翁仲发出一阵得意的畅笑声,紧接着摇头,道:“光比力气你不如我,若是生死搏杀。死的一定是我。”
这话很没有半分水分。纯粹比力气,韩信的确不是翁仲的对手。若是说到生死搏杀的话,胜的一定是韩信。为何?
因为翁仲个头太高,不灵活。这是他的致命缺陷。遇到韩信这样的高手,其结局是注定的。他必死无疑。
韩信和翁仲同时伸出右手,紧紧握在一起,一脸的钦佩之色,两人是惺惺相惜,见面只屁大一会儿功夫,就成了知交好友。
赢子桓上前,左手拉着韩信,右手拉着翁仲,左看看,右瞧瞧,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韩信是天下少有的猛士,翁仲更是千古有名的“长人”,能有这两位豪杰为他所用,要赢子桓不欢喜都不成。
“走!进城!”赢子桓拉着两人,当先而去。
张良他们忙跟上。
赢子桓一边走,一边与翁仲交谈,得到一个让他绝对想不到的消息,翁仲眼下不过十九岁。十九岁就有这样的神力,等到他身体处于巅峰时,他的神力又会是多大?光是想想就让人震惊的了。
翁仲本是陇西本地人,自小就力大无穷,而且身体结实,肌肉如同铁疙瘩似的,就是用木棍砸,他也不觉得疼。
有如此一个大力士在家,干活就不用愁了,他一个人顶几头牛,到了耕地之时,他拉着梨头飞奔,捷逾奔马。
尽管如此,仍是让他的父母发愁,不为别的,那就是他太能吃了,比猪还能吃,家里的粮食还不够他一个人吃的。他家原本日子过得不错,就是因为有他这个“吃货”,最后成了穷人。
郡守听说这事后,就把翁仲召入军中,这才解了他父母的燃眉之急。翁仲十二岁就入军了,到眼下已经七年了,在这七年间,他杀死的羌人不下数百,羌人听到他的名字就害怕。
了解了翁仲的身世,赢子桓大是感慨,真是了得,好一条好汉。
郡守把赢子桓他们请进郡守府,命人送上茶水,陪着赢子桓他们说话。
“禀大人,羌人入侵。”正说间,一个斥候飞也似的冲了进来,冲郡守禀报。
“可恶的羌人!”郡守恨得咬牙切齿。
羌人和匈奴一样,属于游牧民族,没有发达的科技,没有精良的装备,其战力相当低下,不是秦军对手。可是,羌人有高山密林可以依托,进可攻,退可守,时不时就来滋扰秦国,一发现情形不对,就朝高山密林里一钻,强悍的秦军只能徒呼奈何。
“损伤几多?”郡守问道。
“死二十余人,伤近百人,被掳的牛羊骏马猪近千。”斥候忙回答。
“加强警戒,不要让羌钻了空子。”郡守苦恼的拍拍额头。
斥候应一声,就要离去,却给赢子桓叫住道:“且慢。”
“公子可有吩咐?”郡守有些不解。
“你久在陇西,对羌很是熟悉,你能不能给我说说,羌为何在冬季掳掠?”赢子桓虽然对羌有些了解,并非一无所知,不过,比起久在陇西,与羌打交道的郡守来说,就差得远了。听听郡守的见解,很有必要。
冬季冰天雪地,天气寒冷,行动不便,就是匈奴也要窝冬了,羌竟然还要前来掳掠,这着实让人想不太明白。
这问题正是张良他们心中所想,无不是竖起耳朵,准备静听。
“公子有所不知,羌掳掠主要是在春秋两季,夏冬要少些,却并非没有。”郡守为赢子桓解释,道:“春季是因为窝冬之后,把吃食消耗得差不多了,不得不前来掳掠,这点与匈奴一样。秋季,羌要准备窝冬,又要大肆掳掠,这也和匈奴一样。夏季,会爆发山洪,垮塌之事层出不穷,不到万不得已,羌不会前来掳掠。至于冬季,羌要窝冬,若是吃食准备不够充足,不够一冬之用,就会前来掳掠。”
羌和匈奴一样,是游牧民族,其经济极为落后,生产力低下,牛羊这些食物远远不够用。。匈奴虽然同样不发达,很落后,毕竟是在大漠上,有着无边无限的草原,只要肯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