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她转移了话题。
要是某人能一直这么善解人意,她也就不用这么紧张了。
只是很快某人就无情的戳破了秦诗仪的幻想,让秦诗仪知道她感谢早了。
一家人吃过饭,歇了二三十分钟,到九点左右,霍陵表示该收拾收拾出门了,他也知道自己太太平时的习惯,不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打扮得精致迷人,根本不可能踏出屋门。
秦诗仪从善如流的去房间收拾了,霍陵自告奋勇的帮着儿子找外出要换的衣服,却是没想到刚看着儿子换完衣服,他太太居然就收拾好了,就做了简单的保养,上了淡淡的妆。
作为与普通直男不一样,经常也要化妆卸妆,甚至在时尚圈还有人脉的影帝,霍陵一眼就看出来,他太太这个妆容简单的近乎简陋,她甚至连眉毛眼影都没化,就上了粉,打了腮红擦了口红而已。
不过是因为本身底子好,又做了半永久的眉和美瞳线,就是这么简单的拾掇,倒也显得精致可人,比以前少了一丝完美,反倒多了许多亲和力。
看来他太太也是下了决心要改变的,从性格到外在形象都换了模样,也难怪短短几天,一向冷淡的儿子,就能跟他妈妈黏糊成这样。
眼睁睁看着他太太收拾完,霍陵便也把收拾得精致可爱的儿子放一边,对秦诗仪笑道:“先等我两分钟,我去换身衣服。”
“快去吧。”秦诗仪笑得殷勤,巴不得某人赶紧把这身衣服换下来,没事装得这么嫩,才让她差一点就认错人的。
秦诗仪自己也抓紧时间,换了身长衣长袖,又觉得跟原身平时的风格想必太简单了,带着儿子去衣柜里帮她挑配饰。
盛煜杰给他妈妈选了条丝巾,长款的风衣外套,配上丝巾倒是亮眼了许多,秦诗仪满意了,又拿上她儿子给挑的大檐帽,照了照镜子发现找不出毛病了,便牵着小家伙出了卧室。
霍陵也刚好换了衣服出来,居然默契的选了跟秦诗仪款式相同的风衣,敞开的领子里是英伦格子的围巾,下/身穿着修身的休闲裤,更衬得腿长一米八。
秦诗仪目瞪口呆。
这身打扮好看是好看,但是秦诗仪还不至于看得失了神,她原是做好准备便宜老公走平时的风格,该穿西装的西装,该打领带的打领带。
结果呢!打扮的这么青春洋溢,还不如就穿着刚刚那身运动服,至少那身打扮她看得时间长,已经有些抵抗力了!
霍陵好像不知道自己心血来潮的换风格,给他太太造成了多大的困恼,漂亮的桃花眼还微微眯起来,过分年轻的打扮让他看起来少了些沉稳,多了一丝属于年轻人的飞扬,慢条斯理的道:“不用这么看着我,既然诗仪喜欢我这样穿衣服,以后还有的是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