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着,略弯身行个礼,脚不停地往自己的院子走。
南宏焘见她行礼还似模似样的,摇下头,不过是个屠户女,能知礼就很不错,哪能期望她能看懂人的眼色。
丁氏跑回自己的院子,见丈夫正在教女儿识字,与丈夫一对眼,两人往内室走去,南珊见父母似有话要讲,忙找个借口,溜回自己的院子。
第4章 惊才绝艳
古朴高大的龙槐树下,南珊无甚仪态地伏在桌子上,她红樱桃般的小嘴嘟囔着,脸上的肉一颤一颤地波动,看着同样身材浑圆的丫头,不满地抱怨着,日头还盛,不过刚过未时,她就腹内空虚,咕咕直叫唤。
“好饿啊。千喜,晚膳什么时候好?”
胖乎乎的丫头名叫千喜,长得很是喜庆,圆脸圆眼,满脸的憨厚,听到小姐的话,她露出感同深受的表情,也下意识地摸着自己圆溜溜的肚子。
不远处一个差不多年纪的丫头走来,与千喜一模一样的衣服,却是要苗条许多,她将手中的盘子往她面前的石桌上一摆,里面盛着十来个精巧的点心。
南珊的黑眸一亮,胖乎乎的小手捏着点心,一口一个地往嘴里送。
“这点心味儿不错。”
“三小姐,您慢些。”
身边的丫头倒上一杯茶水,小声地提醒着。
“嗯嗯!”南珊的速度很快,不大会儿,一盘点心就只剩空盘子,千喜递上帕子,她拍拍手,用帕子一个一个地擦拭着小巧圆润的指头。
端点心的丫头叫万福,她见小姐吃好,将盘子收起,看着外面娉婷走过来的粉衣少女行礼,“表小姐好。”
粉衣少女叫钟蔻珠,是侯府姑奶奶的女儿,她轻轻地坐在南珊的对面,神色颇为失落,“三表妹好自在,还能躲在这里清闲。”
南珊替她倒了一杯茶,“怎么了?表姐,谁又给你气受?不会是姑母又念叨什么了?”
钟蔻珠叹口气,看着满眼关心的表妹一眼,心道都是自家的娘亲,本来她娘们俩寄住在侯府,就该低调作人,可偏她娘事事要强,什么都要攀比,见着今日大表姐去参加诗会,忍不住发酸,埋怨几个舅舅不将她这个外甥女放在心上。
父亲本是一个孤儿,由族中婶母养大,科举入仕后理应奉养婶母,可母亲与族中婶母不和,父亲一去世,就带着嫁妆和她回了外祖家,亲外祖母早就去世,现在的侯夫人是外祖续娶的。
府中又是大舅母当家,听说母亲原来在闺中就与大舅母不睦,现在寄住在此,还一味地逞能耍强,半点也看不清楚时务。
南珊见她脸色郁郁,却又欲言又止,就知是姑母又作妖,不知今日又是为了何事?
“大表姐今日去参加诗会,你可知晓?”
“原来是这事,那个湿啊干的,它们认识我,我不认识它们。”南珊说着笑起来,“我可没那本事,也不会去找那罪受,怎么?姑母因着这事又不痛快了?”
“可不是,”钟蔻珠又叹下气,“埋怨大舅舅,不替我铺路,又怪我不好好钻研,连个拿得出手的才艺都没有。”
本朝民风开放,女子地位颇高,有才情的女子更是备受大家的推崇,习文断字,吟诗作词都是一个世家贵女必学的功课。
府中有坐堂的夫子,教的都是些寻常的识字学文,琴棋书画,侯府的姑娘们都跟着夫子上课,世子夫人私下又请了一个女先生,养在自己院子里,专门教导她亲生女儿大小姐南瑾的诗词技艺。
世子夫人所出的大小姐南瑾,三岁能写,五岁能做诗,七岁以一首咏柳名动帝京!被称为帝京第一才女!
想到这,南珊白胖的脸上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嘲讽,咏柳?!
见钟蔻珠沮丧地垂头,她娇憨一笑,“姑母望女成凤,也是煞费苦心。”
不过是失了丈夫,后半生都寄托在独女身上,自是希望她能出类拔萃,将来嫁入高门,做母亲的后半生也有倚杖。
见一向不谙世事的表妹都一语道破其中的玄机,钟蔻珠又是重重一叹气,端着杯子抿一口。
远远见一个身段姣美的大丫头端着腰身走来,仪态风流,若不是身着丫环的衣裙,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那丫头见着两人,只点头见礼,态度颇为倨傲。
南珊笑憨憨地问道,“丝绦姐姐,可是大姐姐又有什么吩咐吗?”
丝绦的手中拿着一张纸卷,她纤长的手指将卷筒捋开,虔诚地将纸张展开在南珊和钟蔻珠的面前,“这是大小姐在诗会上做的诗,连护国夫人都大加赞赏,此诗被一致评定为头名!”
说完,见南珊张大嘴,她满意地接着道,“大小姐还未回府,正与护国夫人共同探讨诗词,特命奴婢先行一步,将此绝句传回府中,让各位小姐研读。”
钟蔻珠双手将宣纸接过来,丝绦又道,“既然表小姐也在,那奴婢就不必多跑一趟,这份抄卷就放在这,两位小姐慢慢品鉴,奴婢还要去四小姐处,先行告辞。”
南珊凑过头去,见那宣纸上娟秀地写着一首诗:
不见子美久,佯狂真可哀!
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
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