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的隐隐恐惧,甄朱哪里也没去,一直待在洞穴里,纣除了必要的外出猎食,一直就在边上陪她。要是不得已外出去较远的地方,临走前必定不忘吭哧吭哧地用大石头堆洞口,也不知道它是继续防范自己的小东西逃跑还是怕她再遇到像那天早上的事情,反正只要它不在,堵住洞口就对了。
再又一次向她贡献肥糯鲜美的肠脏却遭到无情拒绝后,纣终于放弃了强迫小东西吃肉的打算。虽然它觉得她很可惜,没法像自己一样享受这世界上最好吃的美味。它也怀着蔑视的心情,终于将她彻底归入了呆头呆脑的食草龙的行列,回来的时候,顺便总会给她带它认为的她喜欢吃的东西,除了各种野果子,还有很多鲜嫩的野草,因为它看到很多食草龙一天到晚不停地吃这种草,觉得她应该也会喜欢。
甄朱把大堆大堆的野草洗干净,晒干,铺在地上,厚厚的一层,晚上睡觉的时候,后背总算没那么硌的慌了。
自从发现自己舔这小东西的脚底她就会发出它喜欢听的那种很好听的笑声后,纣最近几天就迷上了这种新发现的娱乐活动,有事没事就趴在甄朱脚前舔她,乐此不疲,有时半夜,睡着睡着,她也被一阵来自脚底的发痒给弄醒,睁开眼睛,就会看到漆黑夜色里,两只绿幽幽的眼睛跟电筒似的飘在自己的脚跟那头,见惯不怪,翻个身就继续睡觉。
应该是它的口水有一种治愈的功能,过了几天,甄朱腿脚上的伤口就结疤好了,终于可以再次无碍地走路。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溪流边找了一块形状像是刀片的薄石,稍加打磨,准备给自己做一双能保护脚的鞋,材料随手可得,就是纣猎回来的那些食草龙的龙皮。
那天那只被纣咬死的鸡冠龙,虽然个子不大,但皮却很厚,而且非常坚韧,正适合用来做鞋。它的肉可能有点粗,挑嘴的纣根本就不吃,咬死它就丢在那里不管了,甄朱将它拖到水边,用打磨出来的石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整整一天的功夫,终于将皮和肉分离出来,刮干净皮上面的残肉,用沙子再磨一遍,洗干净,晒干,然后用石刀慢慢切割成两片,再用自己磨出来的一枚粗糙至极的骨针,将皮包在脚上,照着尺寸,缝出了一双长及小腿的靴子,自然了,样子丑的不得了,歪歪扭扭,毫无美观可言,但它能保护她娇嫩的双脚在行走时不至于那么容易就受伤,这就够了。
为了得到这双鞋,连上之前的准备,甄朱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代价是一双被磨出了水泡的手,虽然很疼,但套上龙皮鞋的那一刻,她的心情好的不得了,简直恨不得在原地跳上一段舞,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她现在的喜悦心情。
在解决了走路的问题后,她立刻就想要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