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爷和容月一直跟着上山,即将抵达的时候,便见前面几人忽然转过来对着他们,冲他们笑着挥手。
好比狗仔忽然被抓现,四爷和容月都怔住了,下意识地想转身走。
但是,阿四冲他们叫,“四爷,容月,走快两步,马上就到了。”
四爷这辈子都没这么尴尬过,抬起头看着他们好一会儿,对容月道:“我要回直隶。”
容月可不愿意落了一个跟踪的罪名,拉着他便上去跟大家说他们是来游山玩水的。
果然是进入麻风村,果然是要给麻风病人治病。
四爷全程都表现得十分惊悚,看着元卿凌给病人治疗,消毒,刮伤口,清除腐肉,他都想吐了,但是元卿凌带着口罩眼无异常地反复坐着这种事情,她那双手虽然带着一个薄薄的手套儿,但是,接触到腐烂的伤口时,她肯定是有感觉的。
她知道她自己的身份吗?她是太子妃啊!
十指不沾阳春的太子妃,只管繁衍皇家子息就好,来这里给恶疾的病人治病?她是不是疯了?
四爷第一个直觉便是认为她给太子作秀,为太子累积名声。
但是随即否定,这绝对不是累积名声的好办法,上过麻风山的太子妃,只会让人觉得晦气
。
这是给太子招黑啊。
四爷依偎在整个麻风山上唯一的一根栏杆上,看着所有人都忙碌着,就连容月都帮忙烧热水,处理一下清理出来的垃圾。
他不去,他觉得恶心。
他双手抱胸,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大家忙活,眸光四顾,看到元卿凌手里拿着一个小刮刀,脸上带着一个口罩,半跪着在地上给一名五十多岁的女病患处理脚趾上的伤,那脚趾都变形了,鼓起来,大拇指烂了,还结了一块不知道什么东西的东西,反正瞧着忒恶心。
她拿出一根奇怪的东西打进病人的脚上,然后喷了一些似乎褐黄色的东西,便开始刮伤口上的腐肉,那刀锋利,刮了好多东西出来,但是那病人脸上竟也没有痛苦之色,真真奇怪。
莫非得了这个病的人都不觉得痛了吗?
只见她刮完之后,又喷了褐色的东西,包扎,让人扶着她离开。
下一个是老头,看着也有六十多岁,瘦得皮包骨,脸上都是黑暗色的灰尘,灰尘藏在皱纹里头,都仿佛能把皱纹给填平了,黑色的衣服发出油亮的光,一看就觉得是十年都没换过衣裳。
他躺在平地的席子上,露出左脚,左脚脚趾全部都发黑腐烂了,一直到脚掌
上,且脚踝处突出了一大块变形的结,看着就像一只腐烂肿胀的猪蹄。
又是打一管针,过了一会儿,那老头竟睡过去了,只见元卿凌从一个箱子里头取出一把刀和小锯子,那锯子是银色的,不大,但是看着很锋利。
接下来,四爷几乎都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元卿凌看着柔柔弱弱,却竟拿起了锯子要把那老头的坏掉的腿锯走。
且没有任何人帮忙,其他人都在按照她的方式去处理,要么清洗,要么上药,要么包扎。
她依旧是半跪的姿势,握住锯子便开始,她似乎很吃力的样子,脸上是专注而决然的神情。
四爷看到这一幕,竟忍不住地道:“让我来!”
元卿凌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便见他大步走过来,在腰间一抽,一把软件弹了出来,冷冷地道:“躲开!”
元卿凌下意识地松手,重心不稳,跌在一边去,便见他软剑一挥,朝老头的脚砍了过来,元卿凌惊呼一声,“不能这样,要注意位置。”
她的话刚说完,四爷已经收回了剑,老头的脚掌断开两截,刚好是卡在了腐烂的位置上去一点点,完美。
元卿凌顾不得震惊,马上止血,处理断口,之后缝补包扎。
做完
这一切,她用袖子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抬起头看着眸色清凉的四爷,整个人如释重负,道:“谢谢四爷救了他,他这条命算是保住了。”
四爷慢慢地垂下头,拿出手绢擦拭着自己的宝剑,这宝剑许久没出鞘了,以往不知道饮了多少人的血,可谓杀人无数。
讽刺的是,这把宝剑竟然用来救命了。
怪相的,心情竟然不错。
中午吃饭,救治一组是在外头搭建的茅屋里吃饭,那有几名兵士,有几个厨子,是专门给病人做饭的,自然如今也给元卿凌等人做饭。
他们一样是不知道元卿凌的身份,和病人一样以为是官府派来的医女。
饭菜很简单,多半是蔬菜,有一道肉炒豆干,厨子做得还不错,放了葱姜蒜一块进去爆炒,然后再勾芡收汁,吃着可口美味。
吃饭的时候,四爷和容月都没做声,但是其余几个人都在交流病情,说起腐烂的手脚一点都不影响食欲,让四爷和容月忍不住对望了几次,觉得元卿凌和这袁家两个姑娘都是怪异的人。
吃完之后,也没多说,各自寻了个地方倒头就睡。
四爷看到元卿凌卷缩在茅屋的角落里睡了,地上是放着一张席子,连被子都没有,直
接就睡了过去,且看她刚沾下就睡着,再看几人也是这样。
四爷和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