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并没有融入美国大学校园生活。两年半以来几乎是独来独往,也是一个人独自租房居住。
她与林菲并不同校,但因为都住在一个社区中,又都是来自华国的留学生,外加林菲性格外向主动结交朋友,一来二去也就相互认识了。
今夜一起出行的珍妮弗、史蒂夫与林菲是校友。
珍妮弗还与林菲一起合租,她当然也见过原身几次。史蒂夫拍摄小电影是为了完成教授布置的课题——不过教授没也让他一定要取材恐怖片。
最初是林菲答应了史蒂夫帮忙出镜,后来不知为何临时改为请原身帮忙了。
因为林菲是原身为数不多说得上话的朋友,这才答应了出演小电影。谁又能想到意外比明天来得要快,这一次帮忙让她直接送了命。
行壹想到这里大概摸清几人间的关系,简单的概括一下,原身其实与他们都不算熟悉。她没有拒绝林菲的请求,是因为不愿意失去异国他乡唯一的一位朋友。这也是事出有因,与其家庭成长环境密不可分。
既然能够供原身来纽约留学,她的家境并不差,但是有些复杂。
当年原身刚满一周岁,父母就因为性格不合离婚了。原身随着寡言本分的父亲在县城生活,而母亲趁着改革开放的大势南下广州闯荡白手起家。
就这样过了十三年,父亲病重过世,她再被接回了母亲身边。彼时母亲早就在广州组建了新的家庭,有了一个小他三岁的弟弟保泽钦。
在十四岁的年纪,原身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虽然十三年来一直都有收到母亲寄来的抚养费,但对她而言母亲与陌生人无异,又突然多了继父与弟弟,使得她完全不知要如何相处。何况还要面对方言上的障碍,需要从头学起粤语,这让本就不善言辞的她更加安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