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他们用檑木砸下去,用滚烫“金水”泼下去,等这些都用完了的时候,他们甚至自己用火点燃了自己身上的衣衫,扑上去抱住云梯,和上面的金兵一起摔下城墙,粉身碎骨,甚至尸骨无存。
他们已经不知道打退了多少次金兵的进攻。
从早到晚,一天又一天,时间已经不复存在,每个人都在机械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敌人冲上来了,砍下去,推下去,若是挡不住的,就抱着一起跳下城,哪怕同归于尽摔死在城下,也绝不容他们留在城头。
当金兵一退之时,他们就直截了当地倒在地上昏睡过去。而其他的百姓这冲上来,替他们包扎伤口,清理尸体和伤员,收拾能用的箭矢,修理城头破损的地方,将砍杀出无数缺口的刀换下去,换上磨得锋利无比的刀……这些是城中的老弱妇孺力所能及的事,他们也可以帮着出一份力,让守城的将士们可以多休息一刻,多喝一口水,多吃一碗粥,或许就能够多守住一天,就能等到大宋援军的抵达。
抱着这样的信心,他们才能一天又一天地坚持下来。
几乎全城的百姓都投入了这场战斗,有人上城墙厮杀作战,有人在城墙内准备守城物资,还有人做饭煮药,随时准备着支援城上的守军。
哪怕如此紧张疲累,可没有一个人退缩。
他们都很清楚,眼下已到了最后的时刻,以那些金兵的疯狂,一旦城破,那就是满城百姓都为之殉城的结果,金兵屠过的城不止一个,这里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可他们就是不想束手就擒,不想任人宰割。
“老子就是死,也要抱着一个金狗一起下地狱!”杜奎身上血迹斑斑,已经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血,哪些是敌人的血,冻得硬邦邦的结成了块,手脚和脸上的冻疮红的发亮,都比不过他满是血丝的双眼,“老子这次至少杀了上百个金狗,就算死,也值了!”
“呸!我们才不会死!”
霍千钧啐出一口血水来,跟着疼得嘴角都抽抽了一下,仍是不服气地说道:“告诉你们,小爷我从来都是福星,命大着呢!好几次别人都以为我死定了的时候,我偏偏死不了!当初纥石烈志宁想搞死我,结果呢?沉河里喂鱼了!这次的仆射忠义更不用说,脑袋都被魏家娘子带回去祭天了!”
“大伙儿跟着我,以后吃香的喝辣的,再把开封府的瓦子重新修起来,有的是乐子在后头等着咱哥们儿,就算阎罗王现在来了,小爷我也一枪给他捅回去——”
说着,他挥舞着手中的长戬,在城头威风凛凛,原本就俊朗高大的身形,被阳光镶上了一圈金边,当真有若天神下凡一般,让城下的百姓都看得出了神。
“小心!——”
岳璃一把将他推开,冲着众人大叫:“都找地方隐蔽好!小心石炮和火箭——”
这时候的火箭,是在箭身上包裹着一层带着火油的布条,真正杀伤力不大,但破坏力很强,因为他们近十日的守城战下来,几乎耗尽了箭矢和滚石檑木,都得趁着金兵退败后派人从城墙用大竹筐吊下去收拾战场,捡回一些能用的物资来,才能勉强多支撑几日。
可这些金兵也陆续带来了投石车和弩车,给城墙上的守军和城里的军民造成了不小的损伤,尤其是那些火箭所到之处,引燃民居,轻则烧毁房屋,重则伤及百姓,岳璃从一开始就命人收集全合城的水桶集中在城墙周围,并让来帮忙的百姓不停地运水过来,这才能将损伤降到最低。
幸好当初开封府的城墙修的是里三层外三层,靠近外城的大多是些棚屋,经过几次破坏后,岳璃干脆让里面的老弱妇孺避入内城,将棚屋拆下来用作檑木和火把,正好去对付那些攻城的金兵。
还有几个百姓献计,将城里那些布坊成匹的布浸透火油,在金兵将云梯搭上城墙时,用那些火油布将他们缠住,点燃后推下去,一烧就是一大片,杀伤力简直翻倍。只是如此消耗颇大,岳璃本不想用,可是布店的老板直接带着人将自家的存货搬上城墙,油坊的老板也跟着带人将一罐罐油都运上来,所有人在这个时候,都不再去想这些东西值多少钱,能卖多少钱。因为对所有人来说,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
城中的百姓纷纷想办法帮着守城,岳璃自是感激不尽,可眼看着城里的物资消耗越来越多,百姓们也都困乏不堪,城墙上的每个人,都几乎到了强弩之末的时候,仍然没有看到援兵到来的信号。
她望着东边的方向,想着临出发之际,方靖远将她和霍千钧送出城外十里亭时,郑重其事地位她戴上了一个平安符,哪怕她明知道,他从来不信神佛,可在这个时候,这个世界里,为了她和其他人的安危,他也愿意信一回,祈求得到他们的庇佑。
可他更相信自己的力量,“无论多难的时候,都一定要坚持下去,想想霍九郎,当初都能在地窖里吃发霉的饼子,一直等到我去救他。你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想想我们一定会想办法去跟你们会合,无论如何,不要放弃。”
“不会放弃的,我知道,你们一定会来的。”
岳璃喃喃低语,望着方才射出弩箭和石炮的方位,抓起旁边的震天弓,拎起长箭射了出去。
他们城头上的床弩和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