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阿哥和一位,皆已故去。
“高贵人跟佟佳贵妃住在承乾宫,佟佳贵妃爱猫,高贵人也爱,天气好,日日都要带着她那只猫出来散步。”闻柳压低声音,凑近主子,“奴婢听说,高贵人爱猫胜过爱二十阿哥,便是抚养二十阿哥那位娘娘不拦着二十阿哥生母问候,她也从来没关心过二十阿哥。”
闻枝是爱屋及乌,看自家阿哥哪哪儿都好,跟二十二阿哥亲近的二十阿哥,自然也无不是的地方,闻言,顿时满脸心疼,“二十阿哥好可怜啊~”
不知内情,檀雅不好随便评价,只是道:“宫里不许低位嫔妃养皇嗣,莫要拿看待咸福宫的目光看待旁处,有失公允。”
二十二阿哥和小能够留在咸福宫,实际是托了宣妃的福,她前半生不争不抢,无欲无求,才能难得求点事情便如意。那是几十年的寂寞和苦楚换来的,是不得宠,不能生养自己的孩子换来的。
高贵人是生母没错,谁规定母亲就得毫不保留的爱孩子?
二十阿哥好好的活着,在阿哥所读书习武,没受过生母的拖累,高贵人算不上称职,恐怕也算不上不称职。
“那明日,你们二人出去再碰见高贵人和刘庶妃,便替我邀请她们到咸福宫喝茶。”
隔日,闻枝和闻柳再次挎着竹篮前往御花园,回来后,告诉檀雅,高贵人答应明日过来做客,刘庶妃则是拒绝了,好似完全不怕会得罪檀雅。
檀雅不以为意,只招呼闻枝闻柳准备明日招待客人的茶点,她甚至还想留人在咸福宫用膳,不过考虑到第一次见面,太过热情恐会使人尴尬不安,便没有提前预备丰盛的席面。
第二日,风和日丽,檀雅起了个大早,换了身新旗袍,以示对高贵人的尊重。
闻枝说高贵人几乎走到哪儿都带着猫,今日却孤身一人,檀雅行过礼后,便问道:“早就听说您养了只极美的猫,还以为有幸能见到……”
高贵人一听,笑道:“我初次来做客,不好带那淘气的小东西,早知你喜欢,便带过来了。”
檀雅不爱养宠物,算不上多喜欢,可是也不讨厌,听高贵人这么说,也不反驳,热情地邀请人进来。
女人亲近起来,无外乎那么几个关键话题,是以檀雅等高贵人一落座,奉茶的功夫,便恭维道:“高姐姐这妆容,我瞧着极为素净,可偏偏就觉得处处精致,您都用了什么?”
高贵人手指不经意地轻抹了一下脸颊,道:“只擦了薄薄一层粉,并未用其他。”
檀雅记得从前的教训,没夸她年轻,只专注夸她皮肤好,正是薄粉才证明她脸上没有瑕疵。
高贵人谦虚一笑,“按理说出门做客,该更精致些才是礼数,只是卿娘鼻子灵得很,闻不得脂粉味道,稍多些便不许我抱。”
檀雅茫然,“敢问,卿娘是……”
高贵人解释道:“是我养得猫,卿娘刚来时,我便觉得她眉眼秀气非常,就取了这么个名字,没想到养着养着,越发的眉清目秀了。”
她一说起猫,语调都比方才高些,但檀雅对猫不太熟悉,怕接不上话,应和几句“是吗?”、“真的吗?”、“真想亲眼看看”,便试图转移话题。
檀雅听说高贵人父亲写得一手好字,在读书人中极富盛名,想必高贵人家学渊源,字写得也不会差,便道:“嫔妾近来在抄经,高姐姐可愿指点嫔妾一二?”
高贵人答应地爽快,便与檀雅一同移步至书案边,简单评价几句,几乎都是好话,只在最后补充一句:“色赫图答应再多练习些时日,定然大有进益。”
檀雅便听出来,这是委婉地说她火候还不够,她早就有准备,也不在意,顺势便请高贵人给她写一幅字。
高贵人接过笔,轻轻蘸了两下墨,在砚台边缘刮了刮,接着摊在桌面上那卷佛经继续吵起来,抄完一张纸,拿着笔满足道:“自从养了卿娘,我许久未有机会写字了。”
她也不等檀雅回复,便继续道:“卿娘极黏我,我若是坐那儿看书,她便要卧在我腿上,好似能读懂一般,时不时拨弄我的手,让我翻页呢!”
呵……
檀雅心里干笑,面上顺着高贵人的话询问:“那许久没写字是为何?”
高贵人低头一笑,先是指着毛笔架道:“我那儿的毛笔,全都被卿娘啃得不好用了。”又指向砚台,“卿娘的毛洁白无瑕,总会弄一身墨水,几次之后,我便不敢研墨了。”
“不过有一次,她踩了墨水跳到纸上,爪印极可爱,我特意命人裱起来,就挂在我寝室里,一睁眼便可瞧见呢。”高贵人谈兴越发高涨,“瞧见了,我这一日心情都极好。”
檀雅:“……”
可算是见识到闻柳所说高贵人爱猫到何种程度了,佟佳贵妃该不是也这般吧?
檀雅心怪累的,但是还想再挣扎一下,便提议两人去院子里转一转。
高贵人确实好说话,欣然同往。
檀雅想着,养猫某种程度上来说,跟养孩子差不多吧,咸福宫院子里那些东西,她兴许是有兴趣的。
于是两人从前殿的爬山虎墙到后殿的月季花丛,她还热情邀请高贵人坐秋千,那秋千架两边,檀雅也种了爬山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