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曾经的超级160战士(2 / 3)

不在意,仿佛知道面前人就是这样的性格,咧开嘴笑了笑,拿起杯重重碰了一下,也不管来人如何,自顾自的一饮而尽:“哈~呼~!爽!不是我说,这白酒还是这么喝带劲啊!”

“这么喝,容易醉。”来人依旧平静,仿佛没有什么能引起他内心的波澜。

“嘿,也是,不过我觉得有时候醉一场不也挺好的嘛,人生嘛,讲究的不就是一个舒服嘛!”林老板砸吧砸吧嘴,仿佛在回味白酒的滋味,然后放下酒杯对来人感慨的说道。

“老板来份炒饭,加麻加辣!”

“来了!”

正巧这时新的客人进门,林老板也不再多说什么,放下酒杯,拍了拍来人的肩膀,然后回到灶台前。

谈话戛然而止,来人嘴巴微微颤动了两下,最终也没能说出话来,索性也就不说了,而是学着林老板的样子狠狠喝了一口。

“咳咳咳咳~!!!”辛辣的白酒直冲喉咙,直接让来人剧烈咳嗽了起来,然后换来店里其他客人的关注以及林老板的嘲笑。

“哈哈哈哈,兄弟,一段时间不见,酒量这么差了,下次还是改啤酒吧!”

来人没有在意,淡定的擦了擦嘴巴,然后吃了一个饺子,而人们的关注也没有继续停留在他的身上,因为此时,店里挂在半空的电视被客人打开了,而里面正巧是熟悉的电视台—espn。

而播放的也是熟悉的节目,nba常规赛,纽约尼克斯主场迎战同城对手布鲁克林篮网。

只不过店内除了一位铁杆球迷外,其他人对这个比赛兴致缺缺,因为此时所谓的纽约城德比,也不过是一场菜鸡互啄,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提不起什么精神,毕竟他们也只不过是外乡人,对这里归属感一般,自然做不到尼克斯死忠粉那样的大心脏。

不过也是,就尼克斯这战绩,这历史,心脏不好的球迷早就被送走了。

来人也没有关注,只是眼神变得迷蒙,似乎在回忆什么,而此时,两位客人的谈话传到了来人耳边。

“哎,你说,这边,打的是个什么劲嘛,一个菜,一个更菜,摆烂这么多年,还是这个老样子,nba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没什么悬念,今年还是勇士打骑士,四年了都,眼睛都看出茧子了。”

“那有什么办法,大抱团时代啊,球星抱团就是王道,看吧,以后还会是这样的,以前的nba是回不来喽。”

“也是,不过为啥没人喜欢来尼克斯抱团呢,这可是纽约,这么大的城市,棒球,橄榄球都这么强,偏偏篮球这么拉胯,真的绝了。”

“啧~!谁说不是呢,尼克斯这球队,谁看了谁不说一声绝,世界第一大城市的篮球队竟然是这样的,简直离谱。”

听得出,二人还是很喜欢篮球,喜欢尼克斯的,毕竟居住在纽约嘛,爱屋及乌是很多人的共识,而随后聊天内容就歪到了国内球员的身上。

“再这么打下去,以后哥们也不惜的看了,没劲,况且没中国球员了,那个周,周什么的,真的是不行,几年了,大姚退役之后没一个能顶上来的。”

“哎,你说,什么时候还能有大姚这样的球员出现呢…”

“哎…不说了,喝酒吧。”

……

又是戛然而止,屋外的雪仿佛更大了,饭馆也重归宁静,只能听到扒饭的声音和电视里传来的转播声。

没有人知道,这间饭馆里坐着的,那个不起眼的跛脚矮个子,会是曾经国内距离nba最近的男人。

左立,曾经的超级160战士,篮坛永远的伤仲永。

没错,坐在这里的也叫左立,左右的左,屹立不倒的立是他的自我介绍语,曾几何时,这句话是国内球迷最喜欢说的话,甚至在很多球场形成了独特的应援口号。

这一切似乎不可思议,但只要知道左立的,都会感慨于他传奇的职业生涯。

一切都要从1998年开始,他的父母只是gd当地普通的工薪阶层,在一次事故当中离世,9岁的左立就被送到了当地体校,因为年纪轻轻的他已经展示出了特别的天赋,那就是速度!

左立跑得很快,9岁的他甚至可以和14岁的学长跑的不分伯仲,这让当地体校的教练不忍他因此浪费自己的天赋,所以接到体校进行专门的训练。

而速度出色,弹跳出众的左立在进入体校一年后竟然被篮球队的教练看重,而左立也终于接触到了篮球,这一改变他整个人生命运的运动,这里毕竟是gd,篮球大省,虽然此时的cba依旧是八一统治的天下,但gd这么多年进行的青训体系也正在逐渐发挥它的威力。

之后的故事和很多篮球名将早期成名的故事很相似,年纪轻轻的左立就过上了专业体育生的生活,每天的时间被训练填满,父母离世的悲伤也渐渐被时间和日复一日的努力训练所冲淡,所以他渐渐从喜欢篮球到了热爱,再到如痴如醉,他也是那里面唯一一个会每天主动给自己加练到练不动的人,他甚至还在某段时间里抱着篮球入眠。

而训练成果也非常喜人,12岁那年身高长到了160,身为球队的后卫,他入选了gd青年队,代表球队征战全国青少年比赛,并最终随队拿到了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