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煜东的霸道(2 / 3)

还有一碟凉拌红萝卜丝儿,吃的饭也是红薯干饭。

在农村其他人,都拿红薯当主食的八十年代。

这一桌三菜一汤,外加白米干饭,就算放在城里,那也是一等一的生活水平。

因为林海义也有钱,所以林秀除了刚生出来那几年吃过苦外。打有记性的时候,家里的饭菜虽不说顿顿有肉,但也差不多。

所以林秀从来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水平,有啥问题。

但是自从拥有读心术后,她连着两天都听到隔壁说她家,生活水平条件好的心里话。

林秀也开始正式自己的生活水平了!

紧跟着又听到隔壁王洋的心里话响起。

【我媳妇儿又馋哭了,哎,怪我没大队长有本事,不能让媳妇儿过上顿顿能吃肉的好日子。】

王洋这心里话,要是被其他村的人听见,都得羡慕死。

还顿顿吃肉,才能算好日子?

他们能顿顿吃饱,都是顶天的好日子了,也只有大河村的人敢这么说,因为大河村的村民摊上了成煜东这个有能力的大队长。

要不是大队长成煜东拿到了农技站研究人员,新研发出来的高产水稻和高产红薯。

让大河村每年的稻谷和红薯,都能比别的村多收两三百斤。让大河村的村民给国家教完公粮后,家里还有很多余粮,顿顿都能吃上饱饭的好日子。

这清溪镇,谁不想把自家闺女,嫁到大河村来吃饱饭?给自己家里捞点好处?

谁不想成煜东这个大队长,是他们村子里的大队长?让他们村人人都能有多余的粮食,过好日子?

【大队长读过书,就是有本事,还能在县城里开副食品厂。】

王洋的敬佩的心里话,又在林秀脑子里响起:【该他家吃肉!】

林秀嫁给成煜东后,就没受过苦日子的原因,就是成煜东看林秀从小被娇养。

不想让林秀嫁给自己过苦日子,所以在高中毕业后,就牟足劲儿开始挣钱。

又在78年12月国家宣布改革开放后,拥抱了春风。

走了关系,在县城农机厂外面,和高中同学开了一家卖烟酒的副食品店。

烟酒这东西,无论哪个时代,都是顶顶紧俏的好东西。

和高中同学开副食店,卖烟酒的成煜东,现在可是清溪镇最有钱的男人了,林秀的日子能过的不好吗?

【哎,我啥时候能有大队长一半能干就好了。】

王洋的心里话又传来。

林秀赞赏的看了眼成煜东,长得俊俏,还能挣钱干家务,这个男人还是有点子用的。

面对媳妇儿赞赏的眼神,成煜东连背脊都挺直了不少。

脸上的表情也老骄傲了。

林海义看林秀一直没夹菜,就关心问:“秀儿,你咋不吃菜?”

成煜东也追问:“是水煮肉太辣了吗?”

林秀还没回答,碗里就被夹了一块蒸腊肉过来。

“妈,吃蒸腊肉,这个好吃。”成景说。

切成薄片的松香腊肉下面,垫了手撕的白菜叶,被大火蒸出来的腊肉,肥瘦均匀。

看着晶莹剔透,在烟熏的松香味中,还带着白菜的香甜,不沾料,都特别好吃下饭。

这是成景最喜欢吃的一道菜了,他看妈咬了一口,恨不得把一碗腊肉都夹到林秀碗里:“妈多吃点。”

上辈子妈在农场里,再也没吃过一口饱饭。

他有时候偷偷去瞧,给妈带点吃的。

回家还要被林冬芹阴阳怪气的说没良心,说对他这么好,他却总忘不了那个恶毒的亲妈。

当着渣爹的面,林冬芹表面给他准备一篮子吃的,让他去农场看妈。

实际上等渣爹一转头,篮子里的吃的就没有了……

想到这里,成景又给林秀夹了海带炖的排骨:“妈,多吃点。”

他要把上辈子妈遭的罪,都给妈补回来。

海带炖的排骨,有一股属于排骨的清香和鲜甜味。放一点盐和葱花,都能香的人,连喝一大碗……

娇娇看妈妈被人照顾,也伸出小手给妈夹凉拌萝卜丝:“妈爱吃凉拌萝卜丝儿。”

本地红萝卜,不是21世纪超市里常见的那种胡萝卜。

整体通红,带着点浅黄色的脉络。有股特殊的香气,无论是凉拌还是红烧,味道都甜滋滋的。

林秀尤其爱吃凉拌萝卜丝儿,脆生生的浇点蒜泥辣椒汁儿,爽口又解腻……

但她现在真的吃太饱了,可一看家里人都关切的望着自己,就弯眼笑着说:“你们夹的菜,都很好吃。”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清清亮亮,光芒细碎。让人看着她,就打心底的跟她一起开心起来。

林秀被全家宠爱的时候,浑身湿透的林冬芹和江学凤,这才灰溜溜的回到了农机厂给她分的宿舍里。

两人冻了大半天,都冻的发烧打摆子了。

而林冬芹却不甘心,这么被赶出来。

她强撑着病体,提了别人送她的一盒绿豆糕。去了火车站的招待所,找到正在等小儿子成刚回家的王桂花。

王桂花也是成煜东的妈,更是林秀的恶婆婆。

向来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