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个案件过程之后,便摇头说他们帮不了史密斯。
毕竟史密斯这两年对王毅的黑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如果黑一次两次,那你还可以说是言论自由。
可是你每次都逮着王毅一个人黑,有的时候甚至还是毫无底线的捏造事实的去黑。
这就已经是诽谤了。
更何况史密斯所有黑王毅的言论都只有一个目的:赚钱。
事实上他也确实因为黑王毅赚了不少钱。
所以法官在考虑到这些的基础上,一定不会轻饶了史密斯。
这就像你一个大明星去唱别人的歌。
如果你是私底下唱一唱,或者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唱一唱,那也是无所谓的。
但是你在开演唱会的时候去唱,那就得给版权费。
毕竟你开演唱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史密斯虽然这些年赚了些钱,但是美国的税本来就是很重的。
你赚1亿美元都得缴四千多万美元的税。
再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你拿到手的能有5000万美元就不错了。
就算史密斯投资也赚了一些钱,但其实他的投资公司也是和几好几个朋友合伙开的。
分到他手里的钱也并不算太多。
所以一次性赔3000万对他来说实在是个大数目。
这怎能让他不慌?
同时,他心里也在暗暗埋怨王毅。
打了我还要我赔钱,这他妈还有没有一点点人性了?
跟人沾边的事你是一点不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