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情,他在这个部落存在的意义就是干各种费力不讨好的活啊。
不过想了想,倒也无所谓,毕竟他来到这里本身目的就是为了历练和提升自己,这些未知的事情,虽然听上去有些把他当枪使,可从某种角度上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历练呢?
这样想着,杨毅欣然点了点头,央玛说道:“那你准备一下,一个时辰后我们就走。”
“好。”
央玛离开之后,杨毅拿出了一张地图。
这地图还是昨天央玛给他的,毕竟已经来到了这里,那也必须要知道这里的地形,最起码架构要清楚。
诚如央玛所言,整个草原的确被分割成了三大部落,部落和部落之间都是一条长长的江河,隔开了每一个部落,达成了很微妙的平衡。
三个部落的占地面积是一样大的,杨毅猜测想要过渡到其他大部落的办法要么就是船,或者是桥。
至于天空,他已经不考虑了,毕竟现在人人都会飞行,想从上面飞过去也未尝不可。
杨毅的目光放在了他目前所在的部落里,这个部落分成了几大部落,其中又有无数小部落盘踞其中,杨毅找了许久,终于找到了他
们目前所在的部落,以及隔壁的几个部落。
不得不说,这个地图制造的还是十分精细的,杨毅能通过地图获得很多的信息,甚至连隔壁部落的占地面积也能大概估算出来。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最起码要知道对方的基础,才能有应付的方案。
不过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只能在路上再问问央玛了。
很快,两人就骑着魔牛出发了。
央玛身为部落首领的女儿,虽然平日里看上去很平易近人,和部落里的其他子民也都关系融洽,但即使是一个小部落里,也有足足上千人,他们见到央玛时,无一不是热情的打招呼。
今天的央玛穿上了一身很奇怪的衣服,衣服上绣着不同颜色的纹路,看上去像是传统的民族服饰一样。
央玛和杨毅解释,这是权力的象征,通常只有部落的首领,或者是他们直系家族的人才有资格穿这件衣服。
至于为什么要穿这件衣服,是因为今天的情况很特殊,央玛是代表整个部落去拿回属于他们的宝物的,所以才要穿的肃穆些。
听完央玛的话之后,杨毅基本上也是明白了,看来他的任务,就
是在一旁保护央玛了。
如果隔壁部落的人真的敢对央玛暴起的话,那么他就要阻拦他们。
“你对那个部落了解有多少?和我说说吧,我也好有个准备。”
闻言,央玛想了想,说道:“其实我对他们的了解并不多,至少对于他们的物质储备不是很清楚,如果真的打起来,我不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手段,包括他们的境界我也不知道。”
“这些年我们虽然一直都是水火不容的状态,但是从来没有真正开战过,不过从他们那个嚣张的态度上来看,我猜他们的底气应该比我们还要足。”
这一点,杨毅并不否认,毕竟如果他们的实力不如央玛父亲的部落的话,这会早就乖乖把宝物双手奉上了。
“不过,我倒是对他们的成员略有耳闻。”
央玛说道:“隔壁的首领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他的性格很冲动易怒,原本是坐不上这个位置的,但是部落的二把手,也就是他的弟弟,是个不简单的角色。”
“如果说他的性格像火一样火爆易怒,那么他弟弟的性格就是水,不但能抚平他的内心,而且还能让他言听计从,在部落里是属于一个军师一样的身
份。”
“不过,我想他弟弟也是有些野心在身上的,毕竟首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孕育后代,而他却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想必未来会对首领的继位而引发一场不小的矛盾吧。”
央玛在分析这些事情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和平时的羞赧截然不同,杨毅默默的看着她,没有说话。
“怎么啦?”
央玛沉思的时候,忽然间发现杨毅正在看着自己,不由得愣了一下,随后有些害羞的低下了头。
魔牛在草原上飞快的奔跑着,凛冽的风吹起央玛的头发。
杨毅摇了摇头,“没什么。”
看得出,央玛和央尔钯的性格都很沉稳,不得不说,无论这个部落最后的继承人是谁,都不用担心会内讧问题。
“对了,还有个人需要注意一下。”
央玛忽然间想起了一个人,她说道:“首领的弟弟扮演的是军师的角色,起初他并不能让大家服众,是首领夫人出面帮他一力镇压了那些不听话的子民,才稳固了他的地位。”
“首领夫人?”
这下,杨毅来了兴趣,“此言何意?”
“我听说了一个小道消息,据说那首领夫人曾经是另一个大部落而来
的,一个部落的千金。”
“当时和我们隔壁的这个部落达成了联姻约定,而那时候这位夫人要嫁的人本来是弟弟,却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哥哥。”
“听说当时那首领夫人因为这件事差点就要毁了婚约,但是后来又不知道为什么妥协了,嫁给隔壁的首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