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王聚坤家的大白马就跟他这个小叔叔两家一块养的。
那时候大牲口比人还要精贵,吃好喝好的,有时候单凭一个人家,负担不起。
“别提了,被我用铁链子锁起来了,夜里老是自己偷摸出去瞎跑,这哪行?”
现在这年月,夜里黑灯瞎火的,啥也看不清楚。
一匹马在夜里胡乱瞎跑,跑进山里就不说了,万一跑进别的村,跑进人家里,把人吓到了,一枪打死咋办。
“又说这话,你那马是好马啊,好马有一个算一个,那可都是有脾气的,不能老压着,不然好马也成坏马了。”
似乎是生怕陈凌把好马养坏了,王来顺割着芦苇,手上用的劲都大了不少。
陈凌闻声就笑,只好点着头说对对对。
自家的小青马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马。
是有智慧的,有独立想法,心眼子贼多的好马。
实际上,陈凌刚把它买回来的时候,这匹青马算不得什么好马,最多也就是匹烈马。
但经过陈凌的精心喂养,以洞天灵物培育,小青马得到了二次发育…
各个方面,不论是体质、体能,还是从外观、品相上来看。
小青马都成了一匹极品的好马。
王来顺跟陈凌俩人这么一说,赵玉宝也扭头说道:“你家小青马贼得很,别一会儿又偷跑出来了。”
陈凌自信一笑:“没事,跑不出来的,我给它上了铁链子…这要是还能跑出来,我名字倒过来写…”
结果呢,这句话还没说完。
睿睿就拿着小铲子叫嚷起来,“小马,小马!”
只见远处的翠绿的麦田之中,一匹青色的高头大马正在悠闲的迈着四蹄,甩着尾巴,一边在麦田里松快的散步,一边时不时的低头啃几嘴麦苗。
这时,小青马似乎也听到了小娃子的喊声,疑惑抬起硕大的脑袋,往老河湾这边看了看。
一看之下,吓得浑身一激灵,惊恐的瞪大眼睛撒腿就跑。
“还踏马敢跑?!给老子站住!”
陈凌大怒,鱼竿一丢,便急追上去。
几个老头子见状愕然。
赵玉宝回过神后就立马打趣:“好啊好啊,这回富贵不叫富贵了,得叫贵富了。”
这话一出口,连王存业这个老丈人也跟着嗤嗤嗤的笑起来。
只有王来顺一个劲儿的说,你看吧,我就说这是匹好马,关不住的。
其实陈凌也挺奇怪的。
这铁链子要是拴在马嚼子上,还有挣脱的可能。
可他是给小青马脚腕子上拴了链子啊。
那大粗铁链子,比睿睿拳头还粗呢,是从小绵羊的货运站上拿的。
几吨的车都能拖动。
这怎么还能让小青马跑了?
“算了,老子不追了,今天放你一马,等你回来咱们再算账。”
看着小青马向西山驰骋而去,陈凌追也追不上,只有吃灰的份,索性放弃。
被这么一搞,他也没心思钓鱼了。
但睿睿缠着他呢,就只好陪他又去芦苇荡找乌龟和鸟雀的窝。
玩闹一阵,足够尽兴了,才跟着他回家。
回到家,来到果园的牲口圈一看,这才发现,不是铁链子不给力,是小青马太聪明了。
铁链子结实,它就没在铁链上费功夫,而是把陈凌给它锁在脚腕子上的脚环给挣断了。
“他奶奶的,铁环都能弄开,力气越来越大了啊这是…”
陈凌郁闷的想着:“再不听话乱跑,以后专门修个地下室,给它关小黑屋得了。”
“阿凌,你回来的正好,你看二秃子,又乱捡东西!”
刚走进家里,王素素的声音就在耳边响起。
抬头一看,二秃子正像是一只憨憨的大鹦鹉似的,晃着脖子转动一个银色的‘项圈’。
脚边是一大堆明晃晃的玻璃瓶。
陈凌顿脸一黑。
妈的,这几个家伙,就没一个省心的。
把二秃子好好地教育了一顿,两只熊掌正好刚刚煮好。
当然了。
这个煮好,不是说炖好了,能吃了。
这个煮好,才是第一步。
山珍野味,身上没有携带异味的东西少之又少。
熊掌听起来排在八珍前列,好像是很好吃的样子,但实际上,它本身也是有比较浓重的腥臭味。
把熊掌煮上俩小时就是这个原因。
能去除熊掌上难闻的异味。
另外就是为了方便去除熊掌的表皮和毛发。
这东西不仅皮厚、硬实,那黑毛也是又长又结实,如果不在滚水里煮俩小时,十分难去除。
当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