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八章 96年的年终干架(1 / 3)

陈凌这个猜测不是没道理。

大冷天的,谁没事在别人家地里乱刨坑呢?

肯定有事。

不过他这次猜错了。

这个洞还真跟盗墓的贼娃子们没关系。

村东的麦田也没墓。

当天,陈凌一家三口,和六妮儿,两大两小在厨房围着饭桌,暖暖和和的吃饭,天上飘起了雪花。

今天这鹿肉包子是真好吃啊,比四妮儿回门那天的鹿肉饺子还好吃。

六妮儿吃了早饭过来的,都硬生生的又塞下肚去两个。

吃的小肚子胀成了小皮球一样,滚圆滚圆的。

“富贵叔,还是你家包子好吃,连你家蒸出来的馍焦都比别人家的香。”

六妮儿唆着手指头,嘿嘿笑。

所谓馍焦呢,就是蒸馒头、蒸包子的时候,紧贴着大锅边缘的一列,会把面皮烤出来焦黄色,和锅巴是差不多的东西,吃起来又脆又香。

“哈哈,你娃是识货的,这头草鹿夜里逮回来,半点工夫没耽搁,直接就杀了,杀完就用新鲜鹿肉剁的肉馅,能不好吃吗?”

陈凌笑着,这鹿肉包子好吃,除了食材好之外,还与他们家包子的做法有关系。

其实说破了也没啥特殊的。

无非是包子馅和包子皮上的事。

包子馅呢,在和馅的时候,和那天包饺子一样,用肉汤搅拌调出肉馅的味。

炖久了的肉汤,不仅骨架子上的筋和碎肉化在了肉汤里,连骨髓也会慢慢炖出来,骨髓的油可香啊。

搅拌进了肉馅里,味道可想而知。

包子皮,就得用发面。

蒸包子的时候,发面包子比死面包子更吃味。

蒸出来肉馅里的汤汁也会被发面皮吸收浸润,哪怕掰开包子,把肉馅倒出来,只吃包子皮呢,也有滋有味,香极了。

拳头大的包子,陈凌一口半个,一口气干了十来个,看他吃得香,王素素也多吃了一个。

而陈凌也不过才吃了个六七分饱,喝了碗热乎乎的红薯粥,便起身去拿火钎子。

山里农家的火钎子,也就是给灶台捅火塞柴的铁棍子,大部分都是一米多长。

且一头是尖的,如标枪一般。

这是用来在冬天掏獾子的家伙事。

火钎子、麻袋、头灯或手电筒,这是下獾子洞,下狼洞的三件套。

若不用下洞抓,火钎子和麻袋就足够。

天上的雪花越飘越大,陈凌换上一身旧大衣,拿着火钎子和麻袋,带着六妮儿去村东的土大棚那里找王立献。

王素素抱着孩子也在后头跟着。

进入冬眠期的獾子是最好抓的。

天冷后獾子不耐冻,从冬眠中醒来还在半梦半醒之间,这时一火钎子捅过去,它也不会躲。

而且冬日数九之后,獾子很肥,油厚,皮毛的质量也最好。

今天陈凌也没把狗带出来,让它们在农庄看家。

下雪天人闲,全都窝在家里。

一听说陈凌和王立献两家在地里抓獾子,就纷纷前去围观,大人、小娃子,男女老少去的齐全得很。

尤其小娃子,不但要看清楚陈凌他们的捕獾子经过,抓到手之后还要跟到王立献家里,看看他们怎样杀獾、剥皮、取血、熬油。

今天的獾子洞是之前的那一大窝獾子剩下的半截废洞,被另外的一窝獾子占了,要不是有人在王立献家的菜园子胡乱挖坑,还发现不了。

这一窝獾子大概七八只,他们抓了两只,当晚炖成一大锅,呼朋唤友的在王立献家大吃一顿。

本来雪天抓獾子,还和亲朋好友围在火炉前吃着獾子肉,畅饮到半夜,这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情。

但当天深夜陈凌一家三口往农庄赶的时候,当夜喝到一半早早回家的陈玉强醉醺醺的追了上来,在村口拦住了他们,焦急的上气不接下气的跟陈凌说听到他们家院子有动静,好像是有人翻墙进去了,他和文莉就赶忙来喊他了。

“是王春元?他不想活了是吧?”

陈凌一听,眉毛都竖起来了,以为是王春元去家里偷床去了,便深吸口气,让王素素和孩子先就近去陈大志家,刚才他们就是和陈大志一块回来的,他们也没睡,还塞了王素素一个手电筒让两人路上照明。

安顿好王素素,他自己则拖上火钎子就往家走。

陈玉强一看这架势吓一跳,“富贵叔别莽撞,万一院里人多,俺再去喊几个人,拿上家伙,咱一块进去。”

陈凌今晚喝了不少酒,这时候心头的火气和酒劲儿一起上涌,哪还顾得了这个。

陈玉强喊着话的时候,他已经迈着大步健步如飞。

胖乎乎的陈玉强小跑起来也追不上他。

但见夜色下,房前屋后一片雪色,映得夜晚也不是那么黑。

陈凌气汹汹的赶回家中,却不见人影,但仔细听确实有动静。

竟不在院内,是在院外。

且是陈凌家东边的院外。

陈凌家房子东边没有人家居住,也没有屋舍,只似是土地庙后面的大土坑一样,是一片杂树丛生的废弃之地,从陈凌家的跨巷可以拐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