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因为墨辰骁爱你(2 / 3)

房子依山傍水的,平日里的时候风景很是优美,但是下起雨来的时候,溪水就有些上涨。

苏墨晚拎着裙摆,小心翼翼的踩着水,从小溪里穿了过去。

现在的时间已经不早了,又在下雨,天色暗的更加厉害,雨下的也越来越急了,夹杂着风,将她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

还好她手机的电量是充足的,她拿在手里充当了手电筒,一边走,一边高声喊着墨辰骁的名字。

此时,墨辰骁站在一架紫藤花下,一朵朵的小花挤在一起组成了浓郁的紫色,那绚烂的颜色即使在风雨中依旧的耀目。

他身上已经被雨水湿透了,发丝湿漉漉的贴在他的面容上,让他看起来十分狼狈,可他依旧一动不动的,双眼执拗的看着眼前的美丽,像是要看到曾经的过往一样。

那一天是他的生日,其实他知道妈妈很快就会从梧桐小镇回去给他过生日的,可他依旧心急的等不得了,一大早就催着司机来接人。

母亲没有办法,只好放下才完成了一半的画作,跟着他一起回去。

半路上,母亲还绕到了蛋糕店,将早就定好的蛋糕取了回去。

回到了家不久,歹徒就闯了进来,将毫无防备的他跟母亲一起绑走……

墨辰骁不由得闭了闭眼睛,哪怕已经过去了十六年了,那天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依旧鲜明。

雨下的越发大了,冰冷的雨水落在他的身上,似乎要将他的血液一起冰冻住。

忽然,一道声音划破夜色传了过来——

“辰骁!”

“墨辰骁!”

大概是喊得的太久了,她的声音里已经带上了沙哑。

是苏墨晚。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