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塔下,魏进忠倒吸一口冷气,抬手支起脖颈后棉面铁顿项顺着铠甲挠了挠后背。
忘记将军的命令让他犯了难。
“好像将军是让我,带哥几个撵走这帮庙门外喧闹的猢狲。”
一开始确实是杀红眼了,英军后面的部队拥堵在路上无法参战、明军的伦敦营也早已溃败,西敏寺北街上的混战双方都不过寥寥百余人。
这种规模的战斗,对率领四名东洋旗军的魏进忠来说极为容易,不光解了三个小队不足百人的牧野兵之围,还激发了伦敦营溃军的勇气,顺势掩杀。
他们追了足有二里,更多牧野兵加入战斗。
跟着猛打猛冲的伦敦兵自然更多,但这帮人至多是壮个声势,打仗不积极,举着火把点房子抢窗帘倒是主动的很。
牧野兵对待没兵器的百姓之凶恶,不及伦敦兵之万一。
也正是伦敦兵一路追击一路放火,像盆凉水浇在脑袋上把魏进忠浇清醒了,连忙让人在混乱街巷战场上寻林登·简,让他约束士兵别欺负自家街坊邻居。
林登·简倒是还好,尽管他身上带着西班牙军队的粗暴习气,但见识过应明挥金如土的大手笔,让他认定了听大明将军的话是很正确且很有前途的事。
对他来说,抢些东西能挣多少呢?伦敦营的士兵恨不得把家家户户作窗帘的羊毛与挂毯卷在身上,那些破玩意才值多少钱?
因此他立即着手约束伦敦营。
这一约束倒好,原本归附伦敦营有八百二十兵勇,街巷一番搏斗被击溃后重新收拢了六百余人,约束士兵禁止抢劫的命令下达不到一刻钟,一个队长立即派人上报了麾下士兵逃散的消息。
林登手下原本有三个队长。
另外俩队长去哪儿了、是否逃散、是否煽动部下逃散,林登不知道也不敢问。
因为追兵从后头杀来了。
对伦敦营士兵来说,一听禁止劫掠的命令,逃散本是正常,不逃散的才奇怪。
他们原本就没个升迁法度,打仗就全指望着劫掠收益,若说站在守军那边,到好歹有个王城叫人攻破的耻辱感,可眼下已经倒戈,这边却不叫劫掠,如何了得?
再说了,士兵本就都来自乡下,王八蛋才和王城里住的达官贵人绅士小姐们是街坊邻居,抢掠一番又管得着你明军什么事。
林登收拢了士兵且战且走,反正下达禁止抢掠命令前,他眼中街道无比狭窄,拥挤的街上到处都是背着大包小包的士兵和车马,水泄不通。
下达禁止抢掠的命令没多久,可能也就被追着沿街跑出两个路口,再环顾左右视野突然就开阔了。
弓手和长矛手几乎跑得干干净净,剩下的都是弩手、剑手、斧手这些过去受过部分军事训练、或在爱尔兰西班牙等地参战有一定纪律的人。
也正依靠禁止劫掠这一桩事由,变相减少兵力却提高战斗力,才使得林登在追赶魏进忠的路上猛地遭受街口斜刺里杀来的守军袭击不至于如同先前,尚未接战便已溃散。
林登在后面遭受各处阻击,魏进忠却带着杀红了眼的牧野营一路冲杀。
其实魏四也是没得选,他印象里回头路都被伦敦营的溃军堵住,一旦回军免不得在路上拥堵起来,当下里只能硬着头皮往前杀。
追至四五里出去,先前溃逃的守军都快被追疯了。
此部守军原本就仅数百之众,领军的骑士被打死,眼看魏进忠追得凶早已破了胆,偏偏部下各人皆非伦敦城本地人,全是查尔斯男爵从郊外征召的,一辈子也进不得城里几趟。
认路能力跟魏进忠是个半斤八两,一番冲杀被杀乱了早就成热锅上的蚂蚁,只管沿着街道河道奔走。
越逃越发觉不是这么一回事,沿途溃军不知向周遭街巷逃了多少,偏偏魏进忠管你几路跑他只一路追,撵出去六七里地,连跑带杀,早就累的如若狗喘。
勉强想要歇歇,一回头明军的杀才又撵上来,只得提起兵器接着逃命。
魏进忠已经不红眼了,但对他来说这会还能在前头跑的都是精兵,要么收降要么干掉,总之是不能叫他们跑了。
他都跑不动了,四个北洋旗军也累得够呛,牧野营追击速度也慢了下来,新编归附伦敦营更是不知被甩开到背后多远——前头这支敌军还能接着跑。
不是精兵是什么?
这其实跟精兵不精兵没关系,只是不能跑的都被他这支追兵杀了,剩下的自然是能跑的。
更何况,刀架脖子上,不能跑也能窜出二里地。
一路追着,守军的逃跑目的也越发地清晰起来,有认路的既出主意又引路,把剩下百十人往伦敦塔引。
那是守备完善的大型工事,原本里头就有守军,只要能逃到伦敦塔里,高低是能赚个活路。
就这样,魏进忠出西敏寺在伦敦的街道上连打带追,天色也从黑到蓝,直至天边冒起白尖儿,整整追了十里半,追至伦敦塔城下。
里三层外三层的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