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以命换命(1 / 2)

审讯室内,速录员在做着笔录,旁边还有一支小巧的录音笔,在无声的记录着一切。

莫愁公子,徐莫愁。

此时此刻,他已经没了一开始的气焰和强势,坐在椅子上,低着头,手中夹着一支烟。

香烟袅袅,将他整个人都笼罩其中。

于是他的声音,也如在雾中一般,飘飘渺渺,仿佛远在天际。

“我是在十二年前认识小瞳的,那时候,她还是一个驻唱歌手,每天在一家夜总会上班……”

他开始缓缓讲述,关于那个木头雕像,和他自己的故事。

十二年前,莫愁公子还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富二代,整天过着挥霍无度的日子,每隔几天身边的美女都要换一大批。

直到他遇到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女孩子,迟雨瞳。

他很喜欢这个名字,更喜欢那个有着一双美丽双瞳的女孩。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这个在夜总会工作的女孩,出淤泥而不染,不陪酒也不应酬,每天从八点到零点,只是安静的坐在那里唱歌。

有客人打赏,她起身致谢。

有流氓起哄,她只当听不见。

她有着美丽的脸庞,和一双清澈的眼睛,以及一身冰冷的气质。

她美得就像一只骄傲的天鹅出水的芙蓉独自在山间盛放的兰花。

莫愁公子是夜总会的常客,也是给迟雨瞳打赏最多的人。

他的身边总是有很多女人,围绕在他的左右,叽叽喳喳,像一群吵闹的野鸡。

没错,这是迟雨瞳的看法。

她总觉得,莫愁公子这样的人,一定也是对自己垂涎许久。所以她从来都对莫愁公子不假辞色,即便收到了大额的打赏,也只是礼貌性的微笑致谢。

但她却看错了人。

莫愁公子捧了她半年的场,却从来没有跟她多啰嗦一句,甚至都没提出过请她喝酒的要求。

他听歌,真的就只是听歌而已。

有许多次,她在台上唱歌,莫愁公子在台下左拥右抱,众美云集,但他的眼睛却根本不在这些人的身上。

那些美女,对于他而言,仿佛就是一个个的玩具,和道具。

他的目光,全程都注视着迟雨瞳。

但那眼神里,没有一丝邪念,满满的都是欣赏,以及些许的温柔。

时间久了,迟雨瞳便对他有了特殊的感觉,渐渐开始觉得,这个莫愁公子似乎并不像大家说的那样放浪形骸。

直到有一天,一个真正的恶棍出现了。

那是一个连莫愁公子也惹不起的人,不但有钱有势,而且手眼通天,据说但凡被他看上的女人,就算是这家夜总会老板的老婆,也得自己洗干净了乖乖送上门去。

就是这样一个只手遮天的人物,看上了迟雨瞳。

就在迟雨瞳刚唱完了两首歌之后,他精虫上脑,把老板喊来,点名要带迟雨瞳走。

如果跟他走了,那还能有好么?

老板有心拒绝,怎奈根本不敢开口,迟雨瞳也是百般不肯,场面一时间混乱起来。

迟雨瞳再刚烈也只是个弱女子,眼看就要被人拖走,危急时刻,莫愁公子挺身而出,直接用一个红酒瓶子,结结实实地砸在了那个恶棍的头上。

鲜血横流,那恶棍直挺挺地倒了下去,不知生死。

混乱中,恶棍手下的人蜂拥而上,莫愁公子夺了一把砍刀,拉着迟雨瞳,一路砍杀,拼了命地冲了出去。

当两人终于安全时,迟雨瞳才发现,莫愁公子的身上已经受了很多伤,流了很多血。

但他却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跟迟雨瞳说,只是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塞给了迟雨瞳,让她立刻离开这个地方,然后自己一瘸一拐地走了。

看着莫愁公子的身影,她不由泪流满面。

但这个故事,并没有像那些狗血的言情电影一样,迟雨瞳没有冲上去抱住他表白,莫愁公子也没有回头。

两个人就此分别。

再相遇时,已是两年后。

莫愁公子因为打伤了那个恶棍,导致对方足足在医院躺了半个多月,出来后四处扬言要弄死他,没办法,莫愁公子在家乡待不下去,只好带了一些钱,外出闯荡。

但他根本没有做生意的经验,两年的时间,他带出来的钱几乎赔光,所经营的公司也是负债累累。

一次,他去夜总会解闷,却在无意中发现,一个陪酒女郎,竟赫然就是迟雨瞳。

他立即喊住了想要逃走的迟雨瞳,问其原因,迟雨瞳泣不成声。

原来,她的母亲得了重病,需要很多钱来续命。

迟雨瞳没办法,只好出来陪酒,因为这样要比唱歌多赚很多。

莫愁公子有心相助,怎奈如今囊中羞涩,拿不出治病的钱。

他黯然神伤,悄悄把自己最后的一些钱留给迟雨瞳,然后默然离去。

但这一次,迟雨瞳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