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意外还是人为(2 / 3)

重生朱棣之子 步惊俗 2023 字 2022-04-06

自任御史以来屡立新功,可派其为钦差,前往山东,全权调查贪腐之事。”

朱高煦闻言,眼前一亮。

山东现任布政使刘辅乃是当年太祖皇帝钦点的人,自洪武二十八年上任之后,政绩还算优异。

他将山东治理的井井有条,更是屡次打击境内各府县恶霸豪强,铲除了不少祸害底层百姓的恶势力,在民间颇有声望。

朝廷想要对这个深得民心的“清官”下手,派去的钦差若没有强硬背景,恐怕到了山东地界之后,不仅查不出东西,还有可能会死于某种意外。

因为山东临海,境内河道交通发达,搞不好钦差就会落水染病而死,或直接溺水而亡。

郁新口中的巡城御史顾佐乃是朱高煦提拔与赏识的人,若其成为钦差,那么出京之后,不仅代表了皇帝,还代表了太子。

这样的人到了地方,敢对他下手,便等同于谋反。

朱棣与朱高煦也绝不会姑息,必将一查到底,把那些贪官连根拔起。

“那便依卿之言,我今日得空便奏请父皇,任顾佐为钦差,赶赴山东,处理那边官场贪腐之事。”

朱高煦沉声道。

郁新如释重负的呼出一大口气,然后起身向朱高煦作揖行礼道:“殿下,老臣告退。”

朱高煦点头道:“康平,送郁尚书。”

一刻钟后。

“殿下,刑部尚书墨麟求见。”

康平躬身来到书房,恭声禀告道。

墨麟,字士桢,陕西高陵郭下里(后世药惠乡)人。

他于洪武十七年中举,先后任福建道、北平道监察御史,北平按察司副使。

朱棣派兵远征帖木儿国时,命墨麟督运粮草,兼管军饷。

待远征将士凯旋而归之后,墨麟被升为刑部右侍郎,后来原刑部尚书夏恕年老致仕,他就被朱棣升为了刑部尚书。

据朱高煦所知,墨麟公正廉洁,不徇私情。

其人在北平担任按察副使期间,其家人曾接受贿赂,担心他知晓,偷偷藏入井内,而他知道这事后,竟然责令退还。

朱高煦听到来人是刑部尚书墨麟,虽然心中感到一丝奇怪,但却没有流露任何情绪,面色如常的道:“见。”

“臣拜见皇太子殿下。”

刑部尚书墨麟恭声作揖道。

“不必多礼,坐罢。”

朱高煦为表尊敬,起身伸手示意墨麟就座。

墨麟并没有坐下,而是从左边宽大的袖袋之中掏出一道奏本。

“陛下命臣把本月底依律问斩的死囚名单,呈给殿下过目,由殿下裁决。”

朱高煦接过墨麟递来的奏本,展开一看,发现奏本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死囚名单。

他在心中大致估算了一下,月底待斩的死囚足有八百五十余人,不禁吃了一惊。

“这次为何会有如此多的死刑犯?”

墨麟恭声道:“回禀殿下,因今年山东、广东、云南多地受灾,许多流民落草为寇,杀人劫财,更有甚者杀官造反,此类犯人皆为死罪。”

“对于这些死囚所犯之罪,刑部可审查清楚?”

朱高煦仔细看着名单,低头问道。

“人命关天,臣等万不敢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墨麟郑重道。

华夏自古就有慎杀的传统思想,即录囚之制,由皇帝或有关官吏讯察囚犯并决定可否原宥的制度。

此制始于汉代,后汉明帝“车驾自章洛阳狱录囚徒,理出千余人。”

魏、晋、隋、唐、宋等各有录囚之制。

《新唐书·刑法志》载:太宗于贞观六年,“亲录囚徒,阂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宋史·刑法志》:“天子岁自录京师系囚,畿内则遣使”。

录囚之制,彰显了法律的严肃,对判处死刑一事非常谨慎,对能减免的减免,不能减免的马上处刑,增加了刑法的威慑力。

洪武三十年,朱元璋创立了会官审录之制,即由皇帝直接任命朝廷各行政机构官吏审理大案重囚的制度。

具体是由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六科给事中、通政司、詹事府,有时包括驸马都尉在内,共同审理大狱,死罪和冤案奏闻皇帝,其余案件依律判决。

历史上,这种会官审录之制,是清朝秋审制度的前身,至于朝审制度,始于明英宗时期。

而眼下,朱棣保持着会官审录之制,但也没有放弃传统的录囚之制,他让墨麟把死囚名单呈给朱高煦处理,显然是想让朱高煦网开一面,以此而树立仁德之名。

朱高煦自然明白朱棣的意思。

因此,他望着公正廉洁的的墨麟,开口说了一番话。

“虽然这些死囚之中,有许多人是走投无路才犯下死罪,但国有国法,应当依律法办。然,上天有好生之德,依我之意,杀官造反者处死,其余实行十抽一处决,未抽中者皆改为流刑,发配努尔干都司充军。”

“臣没有异议。”墨麟恭声道。

随后,朱高煦提笔在奏本最后面写下了他的批示,接着合上奏本,递出去道:“墨卿,拿去罢。”

墨麟躬身走到书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