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初中,班上一共有50人。
这一次同学会举办得很到位,足足来了49人。
只差一人。
唯独,那个让他初中时最牵肠挂肚的女生,并没有来。
沈凡的视线不甘心地寻找。
这时候,他初中时的好友李阳,不知从哪儿走了过来。
李阳端着酒杯,一屁股坐在他身旁,喝得已经有些醉意了:“沈凡,你一个人坐在这里喝闷酒干啥。我好不容易才瞅到你,来,咱们俩先走一杯。”
李阳瘦瘦弱弱的,戴着眼镜儿。
模样依旧没啥大变化,恍惚还是那个大大咧咧的模样。
沈凡举起啤酒杯,和他碰了碰。
李阳斜着眼睛,瞅了瞅神采飞扬的永伟,用鼻孔喷出一口气,骂道:“奶奶的,你看那浑蛋得意的模样。
不就是几家超市的小老板吗?等老子今后发达了,看不把他弄破产。”
初中的时候,永伟也没有少欺负李阳,他到现在都还耿耿于怀。
“这么多年了,你那口气还没放下。来来来,今天高兴的日子,别说那么多了。
老朋友重逢,再来走一杯。”
沈凡笑了笑,内心却有些同仇敌忾。
两人举起杯,一饮而尽。
初中毕业到如今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四年,当年的同学也已经快到了而立之年的年龄。
到社会上被社会毒打了几年后,该看开的,也都看开了。
沈凡和李阳自从初三后,几乎没再见过面。
两人聊了聊从前一起混的骚日子,都聊得意犹未尽。
李阳又看了几眼坐在永伟大腿上的二班花,郁闷道:“你看那娘们儿的骚劲。当初我真是瞎了眼,咋就迷上她了?”
沈凡突然愣住了,他不知道李阳为什么说这话。
这家伙初中时,明明就不喜欢二班花,作为死党的自己,清清楚楚地记得。
没注意沈凡疑惑的表情,李阳的语气里充满了酸味:“咱班花听说混得也不咋样,眼光高,但是连个大学都混不上。
高中毕业后就开始混社会,她看上的人,人家看不上她。
能看上她的,她就瞧不起别个。
估计这次想要抱永伟的大腿吧。
妈的,与其嫁个穷人,还不如给超市小老板当情妇呢!”
沈凡皱了皱眉头,他总觉得李阳的话里哪里不太对劲儿。
又环顾四周几眼,他猛然问道:“对了李阳,文颖怎么没有来?”
“
。文颖,文颖是谁?”李阳愣了愣。
“咱们班的大班花啊!”
沈凡也愣了愣:“你该不会,不记得了吧?”
“我们班的班花,不是那个女人吗?”
李阳朝永伟大腿上的二班花努了努嘴。
“不不不,我们班还有一个班花,比她漂亮清纯多了。名字叫文颖的,你不可能忘记了吧?
她是我们班公认的班花,文静,话不多。
所以经常被别的女生欺负排挤。”
沈凡急道。
李阳摇头道:“我们班上哪有这样的人?
真有,我不可能忘得了。”
“你确实是不可能忘得了她啊,你当年可是迷恋文颖迷恋的不得了。”
沈凡越说越觉得苦涩。
没有人知道,文颖,其实也是他当初暗恋的对象。
“不可能,你肯定是记错了。
我当初爱的明明是那个俗气的女人,虽然我现在都觉得自己瞎了眼。”
李阳暗搓搓地指着二班花道。
沈凡彻底懵逼了。
他说出了更多关于文颖的描述,试图想要勾起自己朋友的回忆:“文颖大约有一米六五高,在我们班上的女生中已经算很高的了。
但是她很瘦,右下巴上还有一颗美人痣。
很像古风美人。”
沈凡清清楚楚地记得文颖的模样,还有她跟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
他和文颖的接触不多,但是自己却一直小心保留着,自己和文颖有过交集的所有物品。
少年时的青涩爱情,从来都是一个人最美好的回忆。
哪怕对方的一个不经意,都会让暗恋的一方,雀跃激动不已,甜入心扉。
跟自己一样,李阳同样暗恋着文颖。
就因为有着共同暗恋的对象,两人不打不相识,和对方互相倾诉对文颖的感情后,结成了爱情联盟,这才变成了好朋友。
两人甚至还约定,哪怕文颖爱上了两人中的其中一个,他们也依然不会破坏这份友情。
虽然这种可能性,对于两位普普通通的少年而言,是极为渺茫的。
当初的誓言犹在耳畔,可一过经年后,李阳却改了口。
说自己爱上的是那个世俗的二班花?
甚至关于文颖的记忆,竟然也忘记得一干二净。
这令沈凡极为愤怒,那股愤怒憋在心口。
犹如一坨油腻的肥肉,吐不出来,吞不下去。
李阳就仿佛失忆了似的,这家伙在脑海中将文颖的存在,抹杀得一干二净
。。
沈凡又气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