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绝岭行脚商(1 / 2)

蝼蚁之辈 雪夜肥羊 1146 字 2022-03-18

这次举枪射击时,方项并没有那种人枪合一,我即枪神的感觉。

但此时双方的距离只有不到四米远,在这种距离下,方项并没有射偏多少,子弹击中了光头的右胸偏肩膀处,扬起一片血花。

打击来得太快太强,反而就没有多少痛苦,光头踉跄退了几步,惊愕地看着方项手里的武器,这才知道这奇怪的东西有多可怕。

方项清楚这把枪的威力有限,所以果断地连续射击,又开了四枪,其中一枪打空,两枪打在光头的两条大腿上,另一枪击中了其腹部。

方项之前曾在网上看过一个外国的警务节目,里面直接有警察向歹徒开火的镜头。而与影视中的人中枪即倒不同,那些歹徒往往身中数枪还能举刀冲向警察,又或是钻进车里开出十几米远。

他甚至看到过子弹直接命中歹徒的心脏后,歹徒还挣扎反抗好几秒,然后才不支倒下。

因为人体是个复杂的组织,除了直接破坏大脑外,任何一个脏器受损,都不可能让人立刻死亡或是瞬间失去行动能力。

所以他一点不敢大意,力求先彻底瓦解对方的战斗力。

他的这把点三八载弹量是六发,他一出手就直接用去了五发,不可谓不谨慎。

在他这种谨慎的打法下,光头失去了所有反击的机会,踉跄着摔倒在地。

方项学着电视里警察的样子,一边用枪指着对方的要害,一边走过去一脚将对方手里的武器踢飞。

光头身子颤抖着,眼神惊恐地盯着方项手里的枪,艰难地问:“这是什么东西?”

“想活,就老实回答我的问题。”方项退步与对方拉开半米左右距离,用枪指着他的头。

影视里好多人都喜欢用枪顶住对方的头,而这一点除了给对方夺枪反抗的机会外,没有任何好处。

这样的电影方项看过不少,所以吸取了教训,没做出这种傻事。

枪的厉害之处在于可以远距离杀人,合格的枪手应该懂得保持优势。人为地拉近与目标的距离,那等于是自废武器优势。

许多人都会说自己不惧死亡,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勇敢与强大,但只有在真正面对死亡时,才会知道自己对与它到底有着怎样的态度。

光头杀过许多人,自以为见惯了生死,早将其置之度外,直至此时伤口汩汩流血,剧烈的痛苦折磨着自己的神经,他才真正意识到死亡意味着什么,才真正了解了自己。

他全身冒起冷汗,先前的桀骜姿态不复存在。他的呼吸变得极为急促,眼里再没办法绽放强者的光。

“别杀我。”他下巴颤抖着说,“不然你会后悔的。”

方项朝他左肩头又开了一枪,新的痛苦与对死的恐惧令光头发出惨叫,痛哭流涕。

枪已经空了,但光头自然不懂这些。所以方项继续用枪指着他,冷冷地问:“是谁?”

“我不能说。”光头惊恐地摇头,“如果我出卖了雇主,我就违背了规矩,那惩罚会让我生不如死。”

他挣扎着抬手指向背包:“那里有我的全部家当,我都给你。你放我走吧,我保证永远不再回来!”

方项沉默不语,只是用枪指着他的头。

光头崩溃了,哀叹着说:“是清泉部族,陈氏父子!”

“你到底是什么人?”方项问。

“我是‘绝岭’的人。”光头说。

方项当然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于是再次追问什么是绝岭。光头这才意识到面前人只是一个荒原小部族中没见过世面的异能者,所以把关于绝岭的事仔细地说了一遍。

末世荒原之中,并非只有百人共存的小部族存在。在更远的地方,还有着更为强大的人类部族。

小有上千大有近万人的部族,如星般点缀在广袤的末世荒原之中,其中有些势力极为庞大,不但组建起狩猎队将周边清理出一片净土,种植庄稼发展畜牧,甚至还会攻打其他部族,俘虏外族人为奴,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而绝岭,就是其中一个谁都不敢忽视的势力。

它拥有三个人口过万的部族,其内进化者与变异者无数。像古崖这样的小部族,它只会视之为蝼蚁,根本不放在眼里。

光头是绝岭中的行脚商人之一。

虽然名为商人,但做生意只是他们的副业,他们的主业是为组织探查境外周边,探寻资源。同时,他们也等于是绝岭散出的暗哨,随时盯着势力之外广阔荒原中的风吹草动。

方项听得怔住。

光头的话令他心潮起伏。

如果人类还有这种大型的集体存在,那么恢复文明就只是迟早的事。这让一步从文明世界迈进了蛮荒的方项,重新燃起了过上幸福生活的希望。

如果在近处就有这样的人类社群存在,那么在更远的地方,或是旧日文明残存更多的地方,会不会有城镇与国家存在?

一切皆有可能!

见方项一阵出神,光头还以为他是怕了。

“年轻人,你的实力不差,异能更强,像你这样的人才,绝岭向来很重视。”他用最诚恳的语气费力地说,“我们算是不打不相识,我可以帮你引荐。如果你去了绝岭,说不定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