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正在蝙蝠洞里参观呢。这是哥谭市著名景点了,堪称每个超级反派的朝圣地。但托马斯苦失忆久矣,对蝙蝠家成员也不怎么熟,就只在不明所以且引人瞩目的巨大恐龙雕像和罗宾制服展柜前面停留了一会。
他在蝙蝠洞里转悠的时候,蝙蝠侠的每个细胞都像在问:看完了吗?可以走了吗?
老实说,托马斯认为蝙蝠洞环境不怎么样。光线昏暗可能影响视力,山洞阴冷会加重罹患关节病的风险,地下不通水电要自己制备,电子设施常年放置在潮湿环境中会缩短使用寿命等等。
相比之下,洲际酒店28楼地点优越,采光良好,水电走公账,空调地暖一应俱全,除了人人都知道那是夜枭老巢之外没有别的缺点。
布鲁斯抱着手臂靠在电脑桌上问:“你在想什么?”
托马斯用委婉点的说辞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就看见他冷着脸回头在键盘上按了一下,整个蝙蝠洞顿时亮如白昼,暖溢着夏日、阳光和海滩的气息。
“怎么样?”布鲁斯挑眉。
迪克刚从外面赶回来,左脚迈进蝙蝠洞的瞬间又收了回去。他在门口摆着战斗姿势站一会,确定现在蝙蝠洞里面只有两个人,不由得出声问道:“这不是红太阳灯吗,那个不知名的氪星反派在哪呢?”
托马斯:“……”
他应该给哥谭报社投稿,标题就叫《我那一生要强的兄长》。
过了一会迪克才发现第二处异常:“托马斯??你怎么会——我就知道你能猜出来布鲁斯是蝙蝠侠!”他喜气洋洋地回头对红罗宾伸出手,“我赢了,两枚蝙蝠镖。”
“什么?托马斯又没说过是他自己猜出来的。”
提姆兴致不高。他走进来坐到蝙蝠侠身边的椅子上:“我现在能说正事吗?就是关于怎么打通从伯利莱区到考文特里的地铁线那件事。我研究了整整三个星期,现在全泡汤了,因为对面利爪把河道……”
布鲁斯清了清嗓子道:“提姆。”
红罗宾下意识打了个哆嗦,抬头看他。
“今天放假,先不谈夜枭。”布鲁斯说,“你们可以上楼去找阿尔弗雷德。迪克,今天你负责出门遛狗。”
除了托马斯,所有人都用震惊的眼神看他。
红太阳灯还没关。
洞口也没有蝙蝠的叫声。
一切包括蝙蝠侠在内都如此陌生。
等到两个孩子灰溜溜地上楼,布鲁斯才问托马斯:“什么时候轮到你为我介绍洲际酒店?”
——我们非得在这种方面也保持回合制是吗?
十分钟后,韦恩庄园客厅,窗帘严丝合缝地罩紧窗户,下摆垂到地毯上。几个赶回来的蝙蝠家成员和超人克拉克·肯特分坐在沙发两侧,暖色家具间萦绕着地狱般的静寂。
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布鲁斯和托马斯之间相处得不那么尴尬的时候,这份尴尬就等量地转移给了家里其他人。尤其是现在,只要一想起灯火辉煌蝙蝠洞、今天放假蝙蝠侠,就没人敢开口。
过了一会,托马斯走进客厅,环顾一圈问道:“不好意思,你们看见艾斯了吗?”
克拉克一下子直起腰:“怎么了?”
“嗯,布鲁斯认为不用麻烦迪克,今天正好有时间,我们两个来遛狗就行了。”托马斯耸肩,“但我不知道艾斯平时喜欢呆在什么地方,所以过来问问。”
他看着客厅里其他人,其他人看着他。
托马斯:“夜翼?红罗宾?罗宾?超人?”
“……狗在右侧走廊尽头的休息室,托马斯老爷,那边有扇门,可以直接去到院子里。”
“谢谢你,阿尔弗雷德。”
韦恩家尴尬守恒定律仍然适用,直到托马斯和布鲁斯走出家门,客厅里的人都没缓过神来。
布鲁斯的计划是开车遛狗,遛到洲际酒店。虽然但是洲际酒店在哥谭市最南边,韦恩庄园在最北边,隔着五十多公里的距离,托马斯觉得这不能叫遛狗,而叫带着狗兜风。
艾斯倒是很开心。
托马斯照例坐在后排,布鲁斯开车,副驾驶坐着狗。为了防止艾斯晕车,左边开着窗户,于是大半个哥谭市的人都见到了豪车、吐着舌头快乐地左顾右盼的狗、和两个穿着西装像是刚从酒宴上回来的人类。
当天哥谭小报起什么离谱标题的都有。
等进入上西区,北面有一座公园,既然是出来遛狗,布鲁斯就把车停到公园里,牵着艾斯下车准备徒步走到洲际酒店。
公园就是个普通公园,左边是健身区,有一群内卷的年轻人在锻炼身体。右边是广场,除了几个没到上学年纪的小孩在踢球之外,还有一群头发花白的老爷爷老奶奶——这地方离中华街比较近,聚集着一批早年来到这边英语还说不太好的亚洲人,每天下午跳跳广场舞或者打打太极,日子过得十分与世无争。
总之和身着正装的青年男性画风相悖。
就可以想象托马斯和布鲁斯牵着艾斯从他们当中走过去时是什么场面。
艾斯路过某颗树根的时候还停下来解决了一下个人问题。
树。
狗。
布鲁斯和托马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