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听从她的安排。
桐桐一早起来直奔城外,果然,四爷安排的妥妥当当。她左右看看,“知军呢?”
今早打发人说病的重了,又发热了,起不了身了。
桐桐骂了一句:“滑头。”她站在高处往下看,“知州呢?”他也不来看看?
告知了一声,人家说:“一切军务有知军处置,他不好越权。”
桐桐:“……”就是出事了你们自己扛的意思呗。她轻哼了一声,“这也就是没逮住我的把柄,也知道我拿住了野利遇乞,否则,能有咱们好果子吃?”
四爷转脸看着桐桐,低声道:“不能杀李元昊。”
桐桐‘嗯’一声,“我知道。”她明白四爷的意思,杀李元昊容易,杀李元昊的爹也很容易,但是杀人不能解决问题。若是叫党项的首领死于自家之手,只会叫他们的百姓更加的憎恨大宋和汉人。
这是要得不偿失的。攻陷一个地方绝不是目的,达到有效的治理才是。
四爷左右看看,又道:“此时,就该用那么一句话——杀人不如诛心。”
怎么诛心呢?
李元昊带八百亲军在距离丹州十余里的地方,直接被拦住了去路。
他们正从沟壑过,两边都是一道道山梁,如瘦骨嶙峋的肋骨。这地方总共也才一里余长,快马一息就过去了。
路还是那个路,前面半里都没事,可正走着呢,座下的马儿不稳,还不等反应过来,马儿往下倒,人齐齐的往下摔。
李元昊到底是宿将,抓住马鞍勉强站稳。脚下刚挪动了两步,又觉得不稳了,什么东西从脚下抽走了,他一只脚齐齐的往下掉。
紧跟着脚掌一疼,什么东西刺破了靴子,扎进了脚掌。
八百人能稳稳的站着还有几人?
李元昊左右看看,这先是藏了绊马索,而后地面也设置了陷阱。
自来打仗都是打规模的冲锋,谁见过这么小规模偷袭的?此人的手段真真是……非大帅所为。
野利遇乞将脚掌抬起来,靴子上都是铆钉,“他娘的谁干的?”
桐桐在高处咯咯咯的笑,“你们不打招呼就带这么多人来了?我们这正要逮野猪群呢,怎么又叫你们碰上了。”说完就喊,“野利将军,昨儿咱可说了,过界非有文书,不带一兵一卒。你今儿这是什么意思?明知故犯呀!”
李元昊给野利遇乞使眼色:既然她不认识我,就不要叫破。
明白!这是军中的规矩,撤退之时,主将轻易不能叫人俘获。保护主将逃脱,是每个将士的职责。
因此,野利遇乞就站起来,“郡主,说好的今日来谈,末将以为郡主知道呢。这不,赶巧了嘛!”
“误会!误会!又是一场误会。”桐桐从高处往下走,今儿她带着围帽,半遮着容貌。
打过交道的野利遇乞自然知道这是郡主,可没见过的人倒是也没怀疑。一个女子在这里抛头露面,好似这么遮挡着也没甚奇怪的。
连野利遇乞也没多想,他只往前面看看,前面有数百人堵着。再回头往后看,又是数百人堵住去路。
两边的山梁倒是不高,可翻过山梁还有山梁,这要是没有马,再加上负伤的脚,是铁定跑不出去的。
所以,这是逮野猪吗?这是防着自家兵临城下吧。
再看看地上,绊马索掩藏在黄土里,而地上有一道道密密麻麻的坑,不深,给这坑上铺着木板,又给木板上铺上土,马被绊马索扳倒,人才一落地,木板抽走。因着坑不深,马蹄踩在木板上没有那么大的回声,因此,马上的人被马蹄声所扰,并为察觉。而坑中再设置铆钉,不管谁猜进来,都休想利索的脱身。
桐桐一蹦一跳的过来,假装没看到李元昊。还伸手拉野利遇乞,“以后还是得互通有无,老这么误会,也不好……”
‘好’字还没落下,桐桐就觉得身后劲风袭来。她没回头,身子朝外边一歪,手朝后一勾,抓住了一人的手腕,抬手一扭,咔嚓一声。
“不可——”野利遇乞紧喊慢喊,迟了。
桐桐没回头,随手将李元昊扔到一边了,只和蔼的去扶野利遇乞。
四爷在上面只看着笑:杀人多没趣!只有将李家父子在夏州的威信打没了,事才好办。
杀人什么的……血淋淋的,不好!主要还是得以德服人。